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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7-17-18, 09:45 AM   #1
歌絲˙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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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ry [痛改前非]中國對惡意侵犯知識產權的,罰到他媽的傾家蕩產!

引用:
四川野馬告贏Mustang 福特中國為侵權道歉
2018-07-16


中國又有山寨貨告贏正版!美國福特汽車(Ford)1964年面世的Mustang(中譯「野馬」)跑車堪稱汽車界經典,而汽車界一提起「野馬」亦多是指Mustang,惟福特野馬打入中國並註冊「福特野馬」商標時,遭早已於中國註冊「野馬」商標的四川野馬汽車(下稱「四川野馬」)起訴侵權並索償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法院年初判被告福特中國敗訴,福特中國須賠償100萬元,並已於本月5日按判決道歉。

福特中國的簡短道歉聲明指,四川成都中級法院相關民事判決書認定他們在部分廣告宣傳中使用「野馬」,侵犯四川野馬的註冊商標使用權,為該公司帶來不良影響,「現特聲明為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消除影響」。

四川野馬則在網站轉發有關聲明,稱「接受道歉,並予以諒解」,並直指「從此Mustang車型不能再以『野馬』對外宣傳」,又強調自家品牌概念是「國民車,野馬造,老百姓買得起的好車」,與福特創辦人亨利.福特「製造人人都買得起的汽車」的夢想「有異曲同工之妙」。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資料,福特汽車於2011年8月9日申請註冊「福特野馬」,2012年7月6日通過初審,2012年8月起接連有人提出異議,商標局亦就申請作出「無效宣告」。

四川野馬在2016年2月向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入稟起訴福特中國侵權,案件同年7月開庭,雙方在庭上爭辯Mustang應否按公眾俗稱而註冊為「野馬」、Mustang是否只能譯為「野馬」及福特應積極避免違反中國法律等。案件今年1月宣判,福特中國須停止侵權,賠償100萬元,並在判決生效15日內於網站首頁道歉。

據悉,四川野馬前身為四川汽車工業集團,該集團1994年由3家成都市屬汽車企業合併而成,2002年由四川富臨實業集團兼併重組,2015年正式更名為四川野馬。

https://www.am730.com.hk/news/%E6%96...6%AD%89-133641

李克强: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 “罚到他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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