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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19, 03:40 PM | #101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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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駐港總領事唐偉康指不會為早前言論致歉】
美國駐港總領事唐偉康表示,不會對早前評論香港重「一國」、輕「兩制」的言論致歉,指自己只是盡本份提意見,希望各界明白自由討論的重要。 #有線新聞 #唐偉康 #美國駐港總領事 #一國兩制 #盡本份 #自由討論 |
03-05-19, 07:57 AM | #102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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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偉康預告美國將打香港牌】
香港問題,看來已不單是港人的問題,而是涉及美國對華政策的一張牌。筆者早前估計這張牌已離打出的時間不遠;唐偉康忽然提出「三個不幸論」,明顯不是偶然的,甚而與他早前的言論自相矛盾。筆者感覺到,美國打香港牌的時刻已到,所以本土派宜認清形勢,自定合適的立場,不宜與美方關係甚深的泛民主派同路。 [「三大不幸」 各方炒作 ] 去年12月28日,美國國會發表一份委員會報告,不少人便談論美國可能取消《美國—香港政策法》,美國駐港澳總領事唐偉康在報章撰文,強調美港關係愈來愈牢固,指美國的貿易商、投資者,教育工作者和技術專家對港有重大貢獻,很多還在港設立區域總部或辦公室,聘用大約10萬人,每年有8000港生在美就學,美國也有1600學生在港求學。 唐偉康沒有說明而本欄曾經指出的事實是,按2018年5月29日的Hong Kong Policy Act Report,美港雙邊貿易2017年達700億美元,美方享受了全球最大的貿易順差,美對港出口517億美元,從港進口是172億美元,順差達345億美元。美國對港的出口貿易,讓她有了18.8萬個工作機會。 該報告肯定香港在「一國兩制」下還是享有高度自治,其程度是超過足夠地讓香港繼續享有特殊關稅的地位。唐偉康為職業外交官,會自打嘴巴、改變《美國—香港政策法》對港現況的定性嗎?自然不會,這才是大家須細心分析之處,不要誤解他傳達的訊息。 唐絕對沒說取消《美國—香港政策法》,那只是一些二流評論員人云亦云的說法,美國官方從未明示或暗示會消法,美國是另有打算的。 筆者認為美國的牌,可令一直受壓的本土派有反制「港奸」的空間,大家宜早作準備。 唐偉康說的「三大不幸」,全是國際知曉的香港「一國兩制」備受質疑,特別是台灣也用來炒作,批評香港的「一國兩制」完全失敗,台灣絕不接受。 「三大不幸」的背後有美國作推手的影子,也是不言而喻的,分別是禁止民族黨運作、禁《金融時報》亞洲新聞編輯馬凱入境、DQ多名港獨分子參加補選。 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媒體大力炒作「三大不幸」,中共立場卻出乎意料的強硬,近期還打算修訂《逃犯條例》,全不把國際及台灣的意見視作一回事,當然也是擺明不給美國面子;美國一是看不下去,二是西方領袖的身份成疑,三為近來中美關係緊張,美國有可能藉香港牌對華施加更大壓力。 [ 施壓效果 很成疑問 ] 唐偉康是職業外交家,取消香港特殊地位是大動作,影響大而施壓效果成疑,萬一中共全不理會,美方可以如何?須知道,最大的後果也只是香港損失出口172億美元,香港有何高檔物品只能賣到美國?中港若連線對美打貿易戰,美方就不計較517億美元的出口嗎? 唐偉康的說法,也只是「估計今年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的報告,評論會比去年的嚴重」,如此而已,他完全避開談及取消《美國—香港政策法》的可能性,但還是受到一眾親中政客及人大政協的反擊,這不奇怪。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高調向美國駐港領事館表示強烈不滿,又堅決反對,又嚴正聲明,又要求美國恪守國際法及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停止詆毀「一國兩制」和干預中國內政。調子再高一點時,是否準備驅逐唐偉康? 美領事館的回覆也耐人尋味,對中方的「跳腳」反應全不當一回事,只表示以透明方式討論這些問題是重要的,唐偉康已謹慎解釋他的觀點,表達他認為分享美國和國際社會觀點的重要性;說明這不是唐的個人意見,而是以美國為首的國際社會的觀點。 這個態度是極其清楚強硬的,沒有說的,只是這些觀點再不被中共理會之時,國際社會將會如何反應。 中共深明,而美方也明言,並非要取消特殊的美港經貿關係。那美方可打的牌是什麼?中方為何如此緊張?港人特別是本土派應如何應對? 本欄曾經詳細介紹美國參議員魯比奧所提的《香港人權及民主法》,該法案早已完成草案,只待參眾兩院排期通過,以及總統簽署。 該法案會接收《美國—香港政策法》的內容,但加了很多東西。美國國務院除了每年向國會提交報告之外,還要準備一張「黑名單」,列出香港任何做過傷害香港民主和人權的事情的人,他們及其家人都會在名單內而受到具體制裁,包括凍結財產、取消簽證,這類「港奸」的子女在美留學的也會被趕回中國,更別想將來可到美國一家團聚。 寄語各界揸筆開咪混飯吃的人,若未看過這條《香港人權與民主法》,便應上網細看全文,泛民的律師更要看;無知事小,將來大量要求法律意見的生意上門時,你們口啞啞便尷尬了。 中共的緊張,是美國會用同一模式制裁所有有家人及財產在美的中共官員;再進一步是美國的盟友也加入一致行動,這也是該法案有介紹的。 對本土派而言,最應做的是以最多政治受害人代表的身份到美國領事館示威,要求盡快通過法案;其次是全民總動員收集「港奸」資料,準備做正義的「篤灰」者吧! 信報財經新聞 2019-03-05 A16 | 時事評論 | By 王岸然 由手機版發出 |
03-05-19, 09:55 AM | #103 |
God of Gamer
神人ではない!新人だ
註冊日期: Jun 2003
文章: 19,192
Dyhalt Dyha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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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偉康最錯既係誤解香港狀況,今時今日政府係冇再講兩制,呢D唔係叫輕視…
明明香港政府既事唔講就唔存在,你睇當年八萬五,唔駛好似其他國家咁要宣佈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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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かな日々が皆無なのは 誰もが日々彷徨うからさ 豊かな日々が皆無なのは 誰もが日々裏切るからさ |
03-05-19, 10:19 AM | #104 |
Banned User
奉行我道
註冊日期: Jan 2003
文章: 24,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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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情報網咁廣應該乜都知既
只係說話留一線有番d buffer位吧 由手機版發出 |
03-05-19, 10:35 AM | #105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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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你太年輕了,好似未太了解中國人。
一國兩制,就好似中國同其他國家既合約同承諾,幾時講一國幾時講兩制,完全係視乎當時眼前既利益或喜好。 殺人,偷設計,禁止外國公司進入市場時講尊重一國主權,貿易時(入口晶片大豆同出口血汗工廠代工品)講實行兩制發展有目共賭。 由手機版發出 此篇文章於 03-05-19 11:02 AM 被 歌絲˙暮斯 編輯。 |
03-05-19, 01:00 PM | #106 |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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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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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由手機版發出 此篇文章於 07-03-21 12:57 AM 被 歌絲˙暮斯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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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19, 07:20 AM | #107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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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會指中國司法制度有缺陷 憂修例損香港國際商務地位
保安局早前建議修改《逃犯條例》,指要處理涉及台灣及中國等未與香港簽訂司法互助協議的移交逃犯申請,被質疑「暗渡陳倉」,欲借台灣一宗謀殺案試圖打開向中國移交疑犯的缺口,工商界憂營商環境受影響,打擊外資信心,美國駐港總領事唐偉康雖稱要等政府有修例細節才評論,卻說漏了嘴暗示「魔鬼在細節」。《蘋果》取得美國商會就修例向保安局提交的意見書,力數中國司法制度問題多,表明對修例「強烈保留(serious reservations)」,相信修例會對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和「核心地區商務樞紐」帶來重大影響(significant implications)。 政府上月突然稱要修例後,只給予僅僅20天的諮詢期,保安局未有就修例提交正式文件、更未曾召開記者會解釋。《蘋果》今日取得美國商會提交的意見書,該會稱留意到港府對今次極為複雜及重要的修例,只給予極少時間進行公眾諮詢,坦言該會未有機會就此全面研究並諮詢會員,但希望在政府今次簡短諮詢期結束前,表達對修例的初步關注。 美商會在意見中表明對修例強烈保留,引述香港大律師公會早前觀察,指不論香港巿民和在港的外國商界組織,都對內地法律和司法制度深感憂慮(has grave concerns) ,認為內地的刑事訴訟程序有嚴重缺陷,包括缺乏獨立司法機構、欠缺公平的公開審訊、被告未能獲律師代表,以及有隨意關押及監獄環境惡劣等問題,同時指內地的司法制度經常被濫用,令一些本屬外國和本地間的商業利益糾紛成為罪行。 美商會在意見書中強調,香港一向有良好法治及司法獨立的聲譽,而香港的法律制度有別於中國大陸,正是香港成功吸引國際商界在港營商的主要基礎,認為任何增加在港居住或者過境香港的國際商界行政人員被捕及引渡到中國的安排改動,都會損害外界對香港可以安全進行國際營商的印象。美商會深信有關修例改動將成為外國公司決定是否選擇香港、或者是否繼續以香港作為基地時,評估風險的一個主要因素,有可能進一步損害香港作為國際商務中心的競爭力。 美商會在意見書總結時表明,該會希望香港未來仍是一個可以安全進行商業行為的地方,而不是一個謀殺和強姦逃犯的避風港,同意保安局在諮詢文件中所指,要改善一些目前法例上的缺點,但也促港府重新考慮,希望港府改為採取其他更具有針對性(narrowly tailored)的修例方案。 《蘋果》日前曾向美商會會長早泰娜(Tara Joseph)查詢會否向政府表達意見,獲回覆該會擬在諮詢期結束前向政府提交意見書;英商會至今未回覆對移交逃犯修例的意見、香港總商會則指不作評論。 另外,香港大律師公會向政府提交的意見書反建議政府修訂《侵害人身罪條例》及《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將香港刑事法庭的管轄範圍延展至當香港永久居民在境外涉嫌謀殺,或死者為香港居民的案件,以取代現有的修例建議,有意見質疑此建議未能包括46項可移交的罪行,故此未能處理台灣謀殺案,公會執委石書銘接受《蘋果》查詢時指,46項可移交範圍內的罪行中,部份罪行現時即使不修例,就算是境外行為,香港法庭也可審理,包括涉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3P條、《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74條及《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等,他強調是否移交任何被他國指控人士,都要遵守「無罪推定」原則,確保該人在被移交後獲適當的人權保障。 石書銘認為,政府今次修例是以台灣個案作為出發點,避開現時引渡逃犯機制下的制衡,包括須與其他國家商討條款等,並反駁建制派指香港法庭可以把關之說,指一旦修例成功,香港法庭只會考慮控罪及刑罰是否符合引渡要求,以及表面證據能否支持指控等因素,不會深究引渡國提供證據的可信性。 由手機版發出 |
03-07-19, 07:43 AM | #108 | |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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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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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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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19, 01:40 PM | #109 |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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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慈禧太后向八國宣戰後,兩廣總督李鴻章、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閩浙總督許應騤、山東巡撫袁世凱等人,即和外國達成和平協議,他們在東南各省違抗“支持義和團”的命令,使列強沒有入侵東南的藉口。他們的理由是清廷的宣戰詔書,是義和團「矯詔」,脅持朝廷所下的“亂命”。 由手機版發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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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19, 02:46 PM | #110 |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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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由手機版發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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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19, 06:51 AM | #111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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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美後塵 對港貿易協議 英擬引入人權條款
繼早前美國駐港總領事唐偉康公開警告,美國國會報告將對香港情況作更嚴厲批評,英國外交部日前發表報告,也罕有地指一國兩制雖然大致運作良好,但香港高度自治、權利和自由正持續受壓,更表明英國擬利用脫歐時機,將來與香港再簽訂貿易協議時,會加入人權條款。對於英國提出將香港人權與經貿政策掛勾,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反映包括英國在內的國際社會已認定一國兩制已「走樣又變形」,中央、香港政府勿再掩耳盜鈴。 英國政府去年發表評估《中英聯合聲明》在香港落實情況半年報告中,已提出包括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被拒入境本港、高鐵一地兩檢、《國歌法》本地立法、以及立會議員及參選人被DQ等,對一國兩制持續構成壓力。英國國會人權聯合委員會本周二發表有關英國的國際協議有關人權保障的報告中,英國政府首次提出對應一國兩制受壓的政策方向。 英國國會報告揭示英國政府對香港在《中英聯合聲明》的最新態度,報告引述英國外交和聯邦事務部認為,雖然一國兩制在大部份範疇中也運作良好,但《中英聯合聲明》所保障的高度自治、權利、自由卻持續受壓。外交和聯邦事務部指,已私下向中國和特區政府表達,香港的權利、自由和高度自治獲得全面尊重是相當重要,而英國政府正思考利用脫歐的機會,在未來與香港簽訂的貿易和投資協議中,引入人權修款:「英國脫歐正提供一個機會,在均衡和相稱的方向下,讓我們探索如何盡用自由貿易協議去達到更廣泛的國際目的。英國政府正探索未來有關貿易和投資協議中,將相關人權條款包括在內。」本報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查詢對英國的計劃有何回應,但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委員會報告又批評,英國外交和聯邦事務部就香港的半年報告,未能足夠保障香港人的基本自由。委員會透露收到很多意見書,關注《中英聯合聲明》未能有效保障人權,或批評《聲明》落實時未能足夠保障香港的人權。英國外交部副部長阿瑪德去信委員會指,《中英聯合聲明》仍然有效,中國試圖指《聲明》已不再適用,其說法令人越來越關注香港的自由被侵蝕。 委員會報告建議,英國政府應定期向國會滙報《中英聯合聲明》等國際協議的落實情況,包括人權如何獲得保障,這可以令委員會監察相關情況是否符合人權標準。委員會又認為,英國政府應向人權不獲尊重的情況採取適當措施。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指,英國政府擬在未來的貿易協議中加入人權條款,反映國際社會早已看穿「香港嘅一國兩制又變形又走樣」,中共以為自己的謊話不會被識穿,但國際社會已明白,中央和特區政府正在損害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如果中共唔收手,而特區政府亦助紂為虐,只會係犧牲香港人嘅利益。」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90314/59366096 由手機版發出 |
03-29-19, 10:43 AM | #112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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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監察報告:草案如惡意軟件
【本報訊】去年訪港期間遭《文匯報》跟蹤的澳洲中國研究學者凱大熊(Kevin Carrico),透過英國政界關注香港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發表《國歌條例》報告,形容草案為「Legal Malware(法律惡意軟件)」,批評北京利用《基本法》附件三大開「立法後門」,嚴重破壞高度自治承諾及損害言論自由,建議港府終止立法。 斥京打開立法後門 報告批評北京當局利用《基本法》第18條、列於《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須在本地立法的要求,作為立法後門,越過軍事及外交兩項《基本法》訂明的主權限制,間接於香港制訂法律。香港監察認為,即使無法律規定,任何人士於中國公開地不尊重國歌,本來已會遭政權處分,因此人大2017年就《國歌法》立法的真正目的一直是香港,反映北京正設法加強對香港控制,亦為日後23條立法開創危險先例。 報告亦批評草案訂明的起訴期及刑期,較簡易程序罪行長,對侮辱及意圖侮辱國歌定義含糊,詮釋權力恐落入政權手中。情況等同選舉主任可以不真誠擁護《基本法》為由取消參選人資格,令人憂慮為政治檢控而設。報告亦點出《國歌條例》等同限制言論自由,違反《基本法》第27條及按《基本法》第39條生效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香港監察舉例指,中港足球大戰如有球迷在奏唱國歌期間發出噓聲,立法後或惹起反彈使更多人參與,難以從人群逐一分辨誰犯法。警方最終或只能鎖定較出名的公眾人物,如同當日有傳媒大字標題指有份觀賽的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周竪峰「有罪」一樣,淪為政治檢控工具。 負責撰寫報告的凱大熊向《蘋果》表示,報告點出《國歌條例》多個缺陷,會對香港法律體系及言論自由帶來災難性影響,希望讓市民及政府反思,避免言論自由進一步褪色,「如果香港政府不面對事實,繼續立法,那這個政府很清楚是不顧一切只想聽北京的指揮,這叫甚麼一國兩制呀?」 ■記者佘錦洪 由手機版發出 |
03-29-19, 12:26 PM | #113 |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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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由手機版發出 此篇文章於 03-29-19 12:28 PM 被 歌絲˙暮斯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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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19, 01:31 PM | #114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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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鑾雄就修訂逃犯條例申請司法覆核】
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就《逃犯條例》的修例草案,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劉鑾雄與商人羅傑承一同捲入澳門歐文龍貪污案,2014年被澳門法院裁定罪成,判囚5年3個月。他在審訊期間一直缺席,判刑後亦沒有踏足澳門。 #有線新聞 #劉鑾雄 #大劉 #司法覆核 #逃犯條例 #歐文龍貪污案 由手機版發出 |
04-01-19, 01:34 PM | #115 |
Banned User
奉行我道
註冊日期: Jan 2003
文章: 24,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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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例之後唔止海外公司香港有錢佬都走得快好世界
等睇人人冇飯食 蟻民們都以為事不關已咁 由手機版發出 此篇文章於 04-01-19 01:57 PM 被 真!DC 編輯。 |
04-01-19, 05:39 PM | #116 |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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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Btw,原來劉嗚煒係港獨派 由手機版發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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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19, 07:43 AM | #117 | |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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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報道4.28遊行:群眾重返街頭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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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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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19, 03:34 PM | #118 |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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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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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19, 03:57 PM | #119 |
Insane Gamer
註冊日期: Jan 2011
文章: 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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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唔同環境
習要亮劍 689之後,中共已經進入完全鬥氣MODE 你越多人,佢越要過 |
05-01-19, 04:10 PM | #120 |
Banned User
奉行我道
註冊日期: Jan 2003
文章: 24,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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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班商家佬肯唔肯反抗
班友驚就驚緊 人數多都叫比多個冠冕堂皇借口佢 由手機版發出 此篇文章於 05-01-19 04:12 PM 被 真!DC 編輯。 |
05-01-19, 04:21 PM | #121 |
Insane Gamer
註冊日期: Jan 2011
文章: 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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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吧啦
除咗23條,有邊次喺中共吹雞下無歸到邊 明知係把刀都要照放條頸埋去 |
05-01-19, 08:47 PM | #122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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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19, 06:06 PM | #123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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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高級法律顧問指法例原意排除中國 致函保安局質疑修例不符政策意圖
負責為《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提供法律意見的立法會高級法律顧問曹志遠,在上月30日即本周二致函保安局,要求澄清共 25 項有關《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事項,包括指在回歸前訂立的《逃犯條例》立法目的是排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而現時修訂會令法例超出本地化範圍,亦不符政策意圖,要求保安局解釋轉變的原因。法律顧問又提出若日後個案式逃犯移交安排不受立法會審議,政府如何符合《基本法》第 64 條向立法會負責的要求。法律顧問亦要求當局澄清,多項在本港與不同國家簽訂的引渡條例中的人權保障,是否適用於現時《逃犯條例》修訂。 法律顧問在致函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特別職務)徐詩妍的信件中,要求保安局澄清,回歸前訂立的條例立法原意是將中國排除在外,就中國與香港之間的逃犯移交,會在隨後階段透過另一個正式的引渡協議落實。法律顧問要求政府澄清是否及為何會改變做法,而行政當局已在 1997 年曾表示,香港與廣東正商討移交逃犯安排,會由另一個法例處理。 要求澄清 20 年前引渡原則是否適用 其次,曹志遠現時的《逃犯條例》在回歸前即 1997 年 1 月二讀時,時任保安局局長已表明,條例准許安排移交具有香港沒有雙邊協議的司法管轄區的特定人士。這臨時安排將補充移交逃犯的雙邊協議制度。法律顧問要求保安局澄清,為何上述要求現在被認為是不可行的? 曹志遠在信中亦表示,1998年保安局在立法會保案事務委員會上呈交的文件表明,與中國訂立引渡安排有 5 項指導原則。其中一個原則是任何引渡安排都應考慮到「一國兩制」原則,以及兩地法律和司法制度的差異。他要求保安局澄清,這五項指導原則是否適用於現時根據條例草案提出的逃犯特別移交安排。有關信件亦抄送予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法律草擬專員施俊輝。 信件亦要求當局,澄清如條例草案如獲通過,是否適用於所有符合資格的移交逃犯的要求,以及就收到的刑事事宜提供司法協助在生效日期當日或之後,「不論有關罪行的發生日期如何。」即條例是否有追溯力。信件亦要求當局澄清,在修訂的條例草案中,移交逃犯的臨時安排不受立法會審議,曹志遠要求政府澄清,如何根據《基本法》第 64 條要求,達致政府向立法會負責,例如立法會會否獲告知有關安排? 另外,法律顧問亦要求當局澄清,行政長官會否在批准引渡後,交代原因。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od-K6VWmocX9mI 由手機版發出 |
05-03-19, 06:43 PM | #124 |
Insane Gamer
註冊日期: Jan 2011
文章: 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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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鞋擦出事
但中共已經唔怕靠嚇 美國唔出懲罰措施,過嘅機會大 但如果真係過到,林鄭立大功 我諗佢連唔連到任都幾睇呢鋪 |
05-03-19, 07:04 PM | #125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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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引渡國家包括伊朗/土耳其/巴基斯坦 etc,即係一帶一路國家。
如果通過,即可以反制(香港境內)對中國及一帶一路國家不利既人。 逃犯條例,係中國對美國(及其盟友)貿易戰既第一次實質而有效既反抗。 通過左,中國多十年命。 過唔到,中國短十年命。 由手機版發出 此篇文章於 05-03-19 08:40 PM 被 歌絲˙暮斯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