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mes Animation Forum

返回   Games Animation Forum > 其他 > ~清談館~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03-28-19, 06:01 AM   #1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警察喎,叫我點信任你! (VOL. 2)

上回:http://www.gaforum.org/showthread.php?t=239512 (42頁....)

重案組警員庭上承認出於同情勸坦白合作 劫案被告稱遭利誘招認獲判無罪

引用:
有男子網上出售價值20萬元的勞力士Daytona手錶,卻遭賊人設局,趁見面交易時引來同黨搶錶,再登上接應的私家車離開,事後五名男子被捕。被指負責駕駛接應汽車的兩名男子,早前於高等法院受審,均稱在警方威迫利誘下作出招認。據知,調查本案的油尖區重案組警署警長曾於「案中案」出庭作供時,承認十分同情其中一名被告,知道對方販毒養活家人,故向對方稱只要與警方「坦坦白白,合合作作」,則毋須擔心。最終法官因證物警員證供出問題,裁定兩名被告毋須答辯,無罪釋放。

5名被捕男子潘俊達、范秀良、吳祖軒、宋福和及賈愷林,被控於前年4月14日在尖沙嘴麼地道南洋中心搶劫一隻勞力士Daytona手錶。控方指控潘是主謀,未有出面搶劫,而范扮作買家,成功搶錶,吳則負責噴胡椒噴霧。至於宋賈兩人擔當駕車接應的角色。




吳潘范三人早前已於高等法院認罪,案件原定今日判刑。惟法官陳慶偉要求律政司交代,何以本案會安排在高等法院審訊,並欲知道吳的縱火案案底詳情,將案件押後至4月29日判刑。




證物警員口供前後矛盾

宋、賈兩人則否認控罪受審,兩人表示遭警方威迫利誘,才會作出招認,並曾遭警員屈打成招。案件早於本月12日進行「案中案」聆訊,為期4天,其間傳召多名負責調查本案的警員作供。




據了解,當時一名油尖區重案組警署警長突於作供時主動爆料,直認同情賈,因從線人口中得知對方為養活家人而販毒,故主動向賈稱只要他「坦坦白白,合合作作」就不用擔心。據知,賈沒有任何案底。




法官陳慶偉於本月15日作出簡短裁決,表示鑑於案中證物警員口供最為關鍵,惟該名警員在檢取宋手機的證供前後矛盾,認為警員證供有疑點,故裁定兩名被告脫罪。兩人均沒有訟費申請。




據知,控方指稱宋的手機內有與眾被告通話的紀錄,但不知通話內容。證物警員於供詞中表示先向宋作警誡,及後才檢取手機;惟庭上卻改口稱是先檢取宋的手機,後來才向宋作出警誡,證供出現矛盾。




相約交收 事主與友人遭噴 胡椒噴霧搶錶

案情指,事主接獲來電,聲稱看中他在網上放售的一隻勞力士Daytona手錶,經議價後相約在南洋中心交易。事主當日由友人陪同抵達,范現身自稱買家,要求驗貨。其間吳突然衝出,向兩人噴胡椒噴霧,范乘機搶走手錶。最後范跳上由宋賈兩人駕駛的接應私家車逃脫,吳則被途人制服。整個犯案過程被南洋中心閉路電視及附近停泊的汽車攝錄機拍下。




范稍後於灣仔一間酒店與潘見面,二人及後被捕。范在警誡下稱,案發前一天由潘招攬參與搶劫行動,他將搶來的勞力士手錶交給潘,潘先後共付他4.2萬元。

涉案勞力士Daytona手錶只剩下錶盒。

[無責任亂估]枱底交易換無罪[/無責任亂估]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5-07-19, 12:10 PM   #2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休班警涉偷童裝衫兼阻差辦公 羈留受查期間自殺不遂現留院

引用:
警員昨日休班期間,涉嫌在觀塘apm內一間服裝店內,偷竊兩件總值128元的童裝衣服,當場被揭發,其後卻疑不肯與到場調查的同袍合作。休班警最終被拘捕,控以盜竊及阻差辦公罪,案件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庭上指,被告在羈留期間自殺不遂,現正留院,要求將案件押後,以待被告出院。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周五(10日)再訊。

被告劉志富(50歲)面對一項盜竊罪及一項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控罪指他於5月6日在創紀之城5期apm的3樓UNIQLO店舖內,偷竊總值128元的白色童裝背心及白色童裝上衣,並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陳志領。
陰公囉...仲唔快O的告翻轉頭?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5-22-19, 10:00 AM   #3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萬警齊聲X老母 不及議員鬧八婆?

引用:


近日特區政府意圖強行通過《逃犯條例》修訂鬧得滿城風雨,今個月初立法會舉行特首答問大會之日,民主黨議員胡志偉一句「你唔死都冇用呀八婆」怒轟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觸動唔少婦女組織等團體嘅神經,平機會仲接獲相關投訴。平機會事後已經表明,認為言論「不恰當」、「不禮貌」同「不尊重」,不過言論並無觸犯《性別歧視條例》,唔會再作跟進。

話雖如此,林鄭受辱事關「重大」,以保護香港市民性命財產為己任、政治絕對中立、一如既往依法辦事嘅香港警察,當然要發聲力撐啦。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噚晚就向林鄭月娥發公開信,話有議員作出「匪夷所思的阻礙會議正常展開的荒誕行為」,甚至有議員喺特首答問大會上「對你及女性作出人身攻擊及羞辱行為」,員佐級協會仝人「表示非常不滿」,仲話協會上下都認為應該「公開譴責」咁話。




員佐級協會?羞辱女性?呢兩樣元素加埋好似有啲熟口面。好彩八方好記性,2017年4個警察協會舉行大會撐七警,當然包括員佐級協會。當日大會聲稱有成3.3萬人出席,有人喺台上高呼「X你老母」仲獲得台下熱烈響應歡呼喝采,唔通喺竭盡所能忠誠依法不畏懼不徇私正直誠實仲好好禮貌嘅香港警察心目中,「X人老母」係用嚟尊重女性?




回帶傳送門:撐七警上台嗌「X你老母」足本睇!逾萬警和應勁墟冚




八方仲記得,當日在場嘅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葉劉淑儀,事後都開聲撐「警員唔係集體講粗口,只係有一位警員一時氣憤啫」。時至今日,葉太除咗同樣身為立法會議員,仲係香港公務員總工會嘅名譽會長,呢個工會噚日聯同另外兩個會發表聯署聲明,除咗開聲撐修例,亦有「嚴厲讉責」議會肢體暴力,仲點名讉責胡志偉侮辱同冒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添。




回帶傳送門:葉劉:唔係集體講粗口 只係一時氣憤啫
古有只許周官放火,今有只許慈母X你老母。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5-23-19, 08:59 AM   #4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警票控街頭表演音樂人 冇問法律意見 律政司拖半年終撤起訴

引用:


只許大媽唱歌,不准港人表演?街頭表演藝人黎建華去年萬聖節在荃灣表演手碟(Hand Pan),被警方指未經申請在街道奏玩樂器,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而遭票控。黎拒絕認罪,經過多次提堂,歷時半年,律政司今日終撤銷起訴,反指警方發出傳票前,並沒有徵詢法律意見,而有關證據未能達致合理定罪機會;警方則稱徵詢法律意見後,於今日撤銷起訴。黎批評有關檢控違反《基本法》所保障的藝術創作自由。

全職音樂人黎建華自2015年開始,當上街頭藝人,曾於銅鑼灣、中環等地區表演,今次是首次被檢控。事發於去年10月31日晚,他跟友人於荃灣大河道附近表演手碟,其間遭警察驅趕,指收到噪音投訴,「我自問開到好細聲(音樂),出嚟busking(街頭表演)都好幾年,我都知大約乜嘢音量,唔會騷擾到附近舖頭,甚至居民。」




雙重標準 無所適從

黎建華指,當時警員問他有否申請牌照,又指可能會票控。他反駁指,曾向警方申請牌照但不果,並強調《基本法》第34條,保障香港市民有藝術創作自由。後來,他仍收到票控,卻指他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條(15),未獲警務處處長運用酌情權或發出許可證,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任何樂器,控罪與噪音無關。




警務處資料顯示,任何人如欲在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樂器,可填妥相關申請表,向警務處處長申請。黎建華表示,被票控前約半年,他曾前往灣仔警署索取有關申請表,惟當值警員稱沒有,又指個人毋須申請,團體才適用,最終沒法領取許可證。




堅拒認罪 「我唔係作奸犯科」

黎建華坦言,若選擇認罪,相信只會被罰款,但他認為控罪不合理,「我又唔係作奸犯科、殺人放火,只係玩音樂,係香港市民應有嘅權利,你咁樣搞我,係剝奪緊我嘅自由」,決定不認罪,並委託律師跟進。他表示,原定今天再提堂,但收律政司通知,撤銷檢控。




「(撤銷)係合理,反而我輸會仲驚,香港做乜變成咁?」黎建華認為,現時法例過時應檢討,「冇一個國家因為玩樂器,而要向警務處處長申請。」他又反指,若按現時法例,在公眾地方唱歌的「大媽」,也應需申領許可證,「但你見到情況係,警察唔會搞呢啲,反而搞返香港人。」




「警察唔搞大媽 反而搞香港人」

近年有建議發牌規管街頭表演,黎建華認為,現階段未合適,除因街頭表演在港未算成熟,無論藝人或觀眾,都未達一定水平,也質疑當局有否足夠的藝術認知,管理發牌,「我可以話你聽,香港一定冇,咁佢憑乜發牌畀人?」




律政司回應指,警方在發出傳票前,並沒有徵詢法律意見。其後律政司詳細考慮警方所提供的相關證據、案情、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後,認為整體證據,未能支持任何控罪達致合理定罪機會,故決定撤銷起訴。




警方指,去年10月31日晚上約10時接獲2名市民報案,指有人在荃灣大河道10至20號玩奏樂器及造成嘈音滋擾。警員接報到場,發現有人正演奏樂器,現場有約20名觀眾圍觀。經調查後證實有人未獲許可證下,在公眾地方奏玩樂器,警員記錄相關人士資料後便離去,其後於去年11月1日票控1名32歲黎姓男子。案件於今年4月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警方徵詢法律意見後,於今日撤銷起訴。
班慈母無用手臂伸延,唔識感恩仲要死口唔認罪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4-19, 08:33 AM   #5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警醫院拉人搞白色恐怖

引用:
大批示威者因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前日在金鐘與警方爆發的衝突,警方至少拘捕11人,他們涉及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非法集會、襲警及與暴動有關罪行被扣查,當中包括一名中學教師及至少七名大學生,部份人是負傷向醫院求醫時被揭發與案有關被捕。有消息稱,傷者是在向醫護人員透露在金鐘衝突受傷後,遭稍後到場的警員拘捕,惹白色恐怖憂慮,有醫生批評醫護無權逼事主說出與傷勢無關的事。
記者:溫瑞麟

被拘捕的11人大部份是在醫院被捕,其他在金鐘現場被捕,當中包括拔萃女書院通識科姓楊男教師,以及至少七名大學生。據港大學生會學苑facebook稱,有六名大學生被警方拘捕,當中包括四名港大生,另外有一名城大生和一名浸大生,加上中大校長段崇智確認有學生在事件中被捕,即至少有一名中大學生被捕。城大學學生會亦在facebook確認有學生在伊利沙伯醫院求醫期間,因向醫護人員表示曾到佔領區,其後被警方以暴動罪拘捕。
涉事醫護或違洩私隱守則

據悉,其中兩名港大生是前晚在金鐘太古廣場被警方拘捕。港大李國賢堂舍監吳兆文博士昨晚指,得知有兩名堂友前晚被捕,已由義務律師接觸協助辦理保釋手續,相信很快可以保釋,他不知兩人涉及甚麼罪名,校方稍後會跟進事件。警方至今未有到宿舍調查,若警方要搜查宿舍,需要有效法律理據才會讓對方入內。

另有消息稱,至少有四名示威者在伊利沙白醫院及廣華醫院被捕,一群義務律師團隊事後接獲四至五宗求助個案,並正提供協助。有律師指,警方是否有足夠證據作出檢控,視乎傷者的口供及有否其他輔助證據如影片等。

曾任佔中行動秘書處義工、現職律師的陳玉峰在facebook透露,前日有一名傷者特意轉到九龍的公立醫院求診,但因傷口奇怪,護士通知了駐院警員,遭駐院警員查問時指從金鐘前來即被逮捕。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馬仲儀質疑有關情況十分有問題,院方有責任讓醫護人員在安全的環境下工作,院方應要求警員回到站崗,否則醫護人員可能會犯上洩露病人私隱的專業守則。

公立醫院醫生黃任匡亦在facebook提醒,如受傷入院求醫,醫護人員只需知道受傷的相關資訊,如是否遭子彈打中、或被棍毆傷等,「至於你本人係抗爭者、路人、暴徒、警察定黑社會,以及當時你點解會出現喺現場、點解會俾人打等等,其實呢啲資訊唔係必要」。

憂市民害怕被捕延誤治療

對於警方被指事後到醫院拘捕受傷的示威者,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回應稱,明白市民對警方這方面的做法可能有意見,但當警方掌握到足夠證據,知道可疑人士在哪裏就需要進行拘捕,又反問是否要等到有關人士離開醫院後才拘捕。

醫管局指,市民往公立醫院求診時向醫護人員提供的資料,均只會用於臨床治療用途,有關病歷只會記錄與治療有關的臨床資料。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認為:「一個示威者喺現場受傷,同佢有冇觸犯法例,係兩件事嚟」,擔心有市民害怕被捕而不敢求診,最終延誤傷勢。他強調,任何市民都有權盡快地獲得治療,批評警方在製造白色恐怖,行為極不負責任
慈母:我有公德,教仔唔會O係大庭廣眾到教,當然係帶走先教啦。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4-19, 09:15 AM   #6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港警防暴盾 英拒發出口牌照

引用:
英國下議院昨日討論香港《逃犯條例》修訂事宜,會議上,英國外交部亞太事務國務大臣田銘祺(Mark Field)透露,英國政府今年4月曾拒絕向計劃提供給香港警隊的一批防暴盾批出出口牌照。他沒有直接解釋原因,只說英方不會推翻不能符合有關標準的牌照決定,而標準包括對人權的尊重。

就《逃犯條例》修訂,田銘祺亦指已向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直接提出清晰的關注,「現在肯定是適當時間停下考慮修例的影響,非常重要的是,有關措施要經過全面的立法檢視,港府亦應考慮不同的方案」。

相較美暴亂 港警武力過火

香港警方昨多次強調,驅趕示威者過程中所使用的裝備,與國外處理暴動時使用的無大分別,與示威者的武力對等,亦有依照指引使用。但與外國警察平息暴亂的武器比較,今次香港警察的武力亦明顯過火。2016年11月特朗普當選,在俄勒岡州波特蘭有4,000人示威,當中有人攻擊駛過的車輛,毀壞大批停泊車輛,人群中亦有毆鬥情況,甚至有人駕車撞向人群或在市中心點起火堆,警方將示威定性為騷亂後三小時,才動用胡椒噴霧、橡膠子彈及閃光彈驅散示威者。
公道O的,兩件事又唔可以直接類比O既...

美國O個單係對住班口稱大愛大同熱愛和平O既OH班馬同KILLARY極左FAN屎,警察當然唔會預計呢班東東原來係得把口講,實情係咁Q暴力,先遲遲唔出手。

香港呢班擺明係同支共對著幹,作為支共看門犬,毫無懸念,手起自然就刀落起勢咬。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4-19, 09:42 AM   #7
Rance
The One
ガハハ
 
註冊日期: Dec 2001
文章: 26,438
PSN  IDRance1219
XBox Live GamertagRance1219
英國人唔賣咪買馬雲貨囉,假貨比正貨更便宜更好


__________________
小便はすませたか? 神様にお祈りは? 部屋の隅でガタガタふるえて命ごいをする心の 準備はOK?」
Rance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4-19, 11:20 AM   #8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警擸磚掟鐵枝 辱罵示威者

引用:


警察應對示威濫權事件數之不盡,根據昨日無綫新聞片段,在示威者突破添美道防線,衝入立法會示威區後,有在盾牌陣內的警員將鐵枝擲向示威者,缺乏保護裝備的民眾若被擲中,容易受嚴重傷害。有網民提供相片顯示一名督察,左手手持警棍,右手舉起磚塊,但未知有否擲出。

少女受查驚到震 律師途經拍片

網民陳小姐昨上載影片,顯示三名警員夜晚在上環截停一名估計年僅十多歲、身形嬌小的女孩。陳小姐表示,當時正與律師朋友步行回家,見到有群青年坐在中遠大廈附近休息,突然有警車駛近,開咪嗌「你哋仲唔走?你哋仲唔走?」青年們立刻離開,但一名女孩跌倒,警察就下車搜查其背包。根據影片,警員以嚴厲語氣問少女為何見到警車要走,律師提醒女孩「可以唔答佢問題」,警員即喝罵:「唔好騷擾我哋做嘢!律師又點呀?我問緊佢呀,唔係問緊你!」

陳小姐稱當時「自己都驚到想走,唔知會唔會開槍」,女孩被截停後更驚到「震震地」,亦害怕她不清楚自己的權利,於是陪她面對警員,同時拍片以防有作證需要。她希望片段可以令世界知道,這樣的事情正正發生在香港。

另根據立場新聞的直播片段,大批示威者前晚被驅散時,一度躲入太古廣場,有頭戴防毒面具的速龍小隊隊員,在門外大聲以粗口挑釁,「出嚟啦,X你老X」,更稱呼示威者為「自由X」,充滿仇恨。
犬1:DLLM你班HIHI想砌我掟磚?我單手接暴徒掟過O黎O既磚呀PK!
犬2:影乜L O野?DLLM有種就企埋O的先影!

ALPHA犬:我O地班手足係好L克制O既,OK?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5-19, 10:39 PM   #9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警設「舉報網絡欺凌警務人員熱線」 律師:不可即時拘捕

引用:
警方日前以暴力對待示威者及記者激發民憤,有連登仔發起「起底行動」,將自己認識的警察的facebook和instagram資料與圖片放上討論區,有報道稱警方網絡罪案科已作出跟進,不排除稍後有拘捕行動。不過,有熟悉私隱法的律師表示執法部門應該不能即時作出拘捕,因為根據法例,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首先只會發出「執行通知」要求涉事者改正,若涉事者拒絕才會有進一步的刑事檢控行動,而且「不誠實使用電腦罪」現時也不再適用。
相關新聞:【引渡惡法】不合作運動2.0 網上發起機場「行下坐下接下機」行動



警方刑事總部昨設立24小時「舉報網絡欺凌警務人員熱線」,協助被不當發佈個人資料的警務人員及其親友。私隱專員黃繼兒指出,市民不公平地使用他人的個人資料以達不法目的,屬違反《私隱條例》,公署已主動聯絡相關網上平台的營運商,要求他們立即移除相關內容。有報道則指,暫時有約300名警員遭到「起底」,感到相當沮喪和不開心,警方高層極表關注,不排除稍後會作出拘捕。



《蘋果》記者翻查相關討論區帖文,發現網民主要是將他們的警察朋友的facebook和instagram帳戶名稱公開,又將他們的日常生活圖片、親人樣貌、警員辱罵示威者的帖文和限時動態等截圖上載。相關網民亦有加以批評及取笑相關警員,但涉及恐嚇的留言極少。
相關新聞:催淚彈不再催淚時 6.16再上街



熟悉私隱法的法政匯思發言人兼大律師蔡騏表示,若有網民以上述方式發佈他人的私隱,可能屬於不公平使用個人資料,或會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保障資料原則」,理論上屬於犯法。



不過,蔡騏解釋,根據現行法例,私隱專員公署會首先向相關人士發出「執行通知」(enforcement notice),要求他們停止及改正相關行為,若涉事者拒絕遵從,執法部門才會採取刑事檢控等進一步行動,因此現階段他看不到警方如何能夠即時拘捕相關網民。但蔡騏亦提醒網民,受影響人士可透過民事方式索償。



警方不能以私隱法拉人,那麼屬於「萬能key」的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又是否適用?法政匯思成員兼大律師田奇睿表示,早前終審法院的案例已明確指出,網民使用自己的電腦時不會構成不誠實使用電腦。以現時的事件為例,田奇睿認為除非有僱員使用公司的電腦進行相關起底,因而構成使用他人電腦,否則他相信警方不能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檢控相關人士。他又指,除了私隱法外,看不到有其他刑事法律可規管相關的起底行為。不過他強調,若有人留言稱要襲擊或殺死相關警員,則可能構成刑事恐嚇,警方屆時可即時拉人。

好事多磨O既成果。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7-19, 07:58 AM   #10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員佐會死撐問心無愧

引用:
警察鎮壓6.12示威時的濫權情況近日在網上被不斷重播,昨日警察處理遊行時明顯收火,幾乎任由示威者越過封鎖線,以往市民集體大叫「開路、開路」的場面幾乎消失。


相關新聞:林鄭發稿道歉火上加油

警任由示威者越封鎖線

昨日遊行起步前,大量警察在維園周邊駐守,偶爾會有市民拿着示威者被打到頭破血流的照片放到警察面前,大嗌「黑警」、「你哋先係暴徒」,警員只能無言以對,沒有反駁。遊行隊頭走入高士威道,警察在馬路上準備,有中年大叔走上前,向每一個警員幾近面貼面爆粗,警察亦未有驅趕,只以手隔開距離。

有示威者看到在路旁執勤的警察,即高叫「警察道歉」。警察工會則未有歉意,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昨日向會員發信,聲稱香港警察一直堅守政治中立的守則,「守則要求我們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

林志偉稱,自6月12日發生「暴動事件」後,警務人員承受着巨大的壓力,同事被當街指罵、其他部門工作上不合作、食肆商舖拒絕招待、自己及家人遭網絡欺凌和恐嚇等,警察成為了政府的代表,承受着暴徒的指罵、羞辱、 襲擊和無窮無盡的報復,「即使如此,香港警察不會因此而放棄。我們是香港警察,我們問心無愧!」
慈母:股乳有暈,君子報仇,十年未晚,我O地有曬記錄,你班HIHI第時行街記得睇路呀!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7-19, 08:18 PM   #11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警喝罵「記你老母」胡椒槍瞄頭指嚇 記協26份證詞向監警會投訴

引用:
反送中運動在過去一周引起警民衝突不斷,警方對傳媒採訪的阻礙亦不計其數。香港記者協會收集了26名新聞工作者的證詞,包括有記者被警員以催淚槍上鏜動作指嚇,亦有記者向警員表明身份時被喝罵「記你老母」,最少一名記者因警員清場受傷。記協指警方濫權行為多、廣、惡,危害記者安全及損害新聞自由,已向監警會投訴,並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是否涉及更高層指示。



記協收集了過去一周採訪反逃犯條例修訂示威活動中,警方濫用權力阻礙採訪個案,27個個案中全部都有展示清楚的記者識別、亦有向警員表明身份。記協指,警員對一些顯然是記者的人士,使用非必要武力及威嚇,已遠超行使維持公共秩序的合法權力。個案分為6類,包括10宗近距離向記者發射催淚物品、一宗被布袋槍或橡膠子彈射傷、3宗被警棍追打、8宗被盾牌推撞驅趕、3宗被無理搜身阻礙採訪及2宗被強光電筒照射鏡頭。



其中一個個案發生於6月12日,一名記者當時在解放軍總部後被近距離發射催淚彈,該枚催淚彈在他左邊不足2呎左右飛過,他因巨響而短暫聽不到聲音,回頭發現發射的警員與他相距不足4米,該名警員還保持著發射的姿態,他想繼續拍攝警員發射催淚彈,豈料被警員以胡椒槍對準頭顱並不准他拍照,他其後舉高手示意離開;同場有記者更被警員以催淚槍上鏜動作指嚇。



另外,有記者轉身離開時,警員在背後噴射胡椒噴霧;更有戴著寫有「PRESS」頭盔的記者,被不知是橡膠子彈還是布袋彈打中左腳踝,致腫起及有瘀血,傷口直徑達3至4厘米,附近並無示威者,只有記者,該名記者指「想不到一個理由,為何警方要射向一個沒有任何衝擊的人」。



另有記者因採訪時接觸了少量胡椒噴霧,在接受急救處理時,在旁的警員近距離向他噴胡椒噴霧,導致他的背部及手部受傷;更有警員以胡椒水向記者的頭及面噴,隨即有3至4個警員用力將記者推向石壆;更有記者被警員從後向頭上噴催淚劑。



除了人身傷害,有不少表明身份的記者被警員辱罵,「記者唔係大晒」,「記者又點,走啦仲唔X走?」及「記你老母」等,同場另一名記者的背包被警棍打中,內裡的電腦「爆mon」。



警方在清場時以長盾及警棍等驅趕記者,有記者被5至6名警察以長盾推撞,左手手腕大片紅腫;並非清場時,記者亦不能倖免,被無理搜身,警員更質問記者背包內的樽裝水是否用作攻擊警察。



記協指,全部當事人均具名提供有關資料,除極少部份受僱主限制或安全考慮外,大部份當事人均願意將資料呈交予監警會。記者要求監警會以公平、公正態度調查,並希望監警會就防暴警察的身份辨識問題提出建議,以確保香港新聞工作者免於恐懼,並監督警權,保障公眾知情權。



此外,一群喇沙書院學生、教職員及舊生,明天(周二)在報章刊登公開聲明,譴責警方武力鎮壓示威者,又指由校友盧偉聰領導的警隊,並非「鎮暴英雄」,「而是躲於裝甲內的懦夫」,又指盧為「奴才」,甘當極權爪牙,殘民以逞。

1. 你真係覺得整封信俾777,佢會採你有味?
2. 你戴頭盔呢O的重型攻擊性武器,仲唔係想主動衝擊慈母同向慈母作挑釁?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8-19, 05:11 AM   #12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警員抱怨一哥不夠強硬




引用:
警務處長盧偉聰昨晚改口稱6.12當日他只是形容暴力衝擊情況為「暴動」,只要在場的人士沒有暴力行為,就毋須擔心干犯暴動罪。不過,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認為,盧相關說法並無否定將6.12活動定性為暴動,「嗰日好明顯已經係暴動」。
相關新聞:梁天琦無暴力行為仍被控

員佐級協會:警無過錯

林志偉又指出,警察員佐級協會立場一直認為6.12警方只是依法辦事,並無過錯,不需致歉,「一哥」亦無在記者會致歉,「嗰次(6.12)執法我哋並唔認為使用過度武力,無必要道歉,處長嘅立場同我哋係一致」。協會會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在適當時候會向警隊管理層反映意見。

有前線警務人員指出,今次警隊管理層處理6.9百萬人遊行,以至6.12集會的部署較以往有進步,「喺行動部署、執行上好過佔中同旺角騷亂」。

不過,警隊內部有聲音認為盧偉聰處理今次6.12事件不夠強硬,「警隊喺處理呢件事上無錯,只係當6.12發生衝突,林鄭政府即刻變臉,將呢隻鑊卸俾警隊,槍口轉向警隊,令警隊成為磨心,一哥應該強硬啲,唔好一受威嚇就腳軟」。

慈母教仔,何罪之有?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8-19, 05:24 AM   #13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暴動英文係RIOT,如果6.12咁叫暴動,外國O個O的應該叫咩?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8-19, 10:37 AM   #14
anyone
The One
↘嫁
 
註冊日期: Jan 2005
文章: 20,105
PSN  IDRitsuZui
外國叫示威


__________________
容姿端麗、頭脳明晰、さわやか笑顔で幸せ運ぶ、みんなのアイドル
夢ってほど哀しいモンじゃないよ、コレ
\しゅが美/\キタエリ/
anyone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8-19, 11:23 AM   #15
STRIFE
Ultimate Gamer
 
註冊日期: Jun 2009
文章: 3,897
PSN  IDOvErKilL6517
XBox Live Gamertag日psn: Lighting6517
外國叫恐怖分子


__________________
全機、フルブラスト!
STRIFE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8-19, 02:00 PM   #16
小草
God of Gamer
(╬ ̄皿 ̄)=○
 
註冊日期: Feb 2004
文章: 6,742
香港政研會七一前夕辦撐警集會 稱集氣守護警隊尊嚴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發布時間 : 2019年6月18日13:06
更新時間 : 2019年6月18日13:11
LINE facebook KEEP whatsapp COPY 1 9
See detail
建制組織香港政研會昨日(17日)在其 Facebook 專頁發文,指會在本月 30 日在添馬公園舉行《撐警隊 反暴力》民間聲援大會,以「凝聚警隊支持者,為警隊打氣」,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亦會出席。
香港政研會指在 612 警方清場中,「警隊執法受到政治惡勢力無理指責,驅散暴徒被抹黑成過度武力」,政研會又對警隊以示肯定,形容警隊「是優秀的專業紀律部隊,除暴安良維持社會秩序」。香港政研會故呼籲民眾「一起集氣,驅走社會的瘴氣歪風,守護警隊的尊嚴」,邀請他們出席大會。政研會重申,活動「不追求人數,因為人數已經成為毫無意義的吹牛」,只求參與者的「氣場」,「為香港未來打氣」。集會預計當天下午 3 時開始,6 時結束。
香港政研會一直擁護警方,曾在兩年前舉辦《撐警有效執法大遊行》, 政研會稱當時有 7000 人出席。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人數不重要,未出發就帶定頭龜系列


__________________
ndsl 入手
小草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8-19, 03:19 PM   #17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記得留底,應該好快會俾你管刪片。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8-19, 03:45 PM   #18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8-19, 04:00 PM   #19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8-19, 04:08 PM   #20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O的片各位大大睇得到就盡量留個底,真係唔知幾時會被你管刪片。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8-19, 05:07 PM   #21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https://www.facebook.com/FTVV612/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8-19, 08:14 PM   #22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盧偉聰「5人暴動論」假平反 大律師:在場者隨時成共犯

引用: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澄清,稱上周三(12日)衝突中只有5名被捕者涉及暴動罪,其餘和平集會人士毋需擔心,但不少網民翻查法律條文後,質疑所有現場集結人士都會自動干犯暴動罪。曾代表暴動罪被告的大律師解釋,暴動罪涉及主犯、從犯和共犯,若示威者無掟磚但有現場叫囂鼓勵暴力行為,或者曾經協助傳送磚頭等,都可能會被控暴動,但純粹旁觀的集會人士則應該沒有風險。


盧偉聰最新的說法是只有5名被捕者涉及暴動罪。不過,《公安條例》第19條列明,若任何參與「非法集結」的人士破壞社會安寧,該集結即屬暴動,而集結者即屬集結暴動;所謂「非法集結」,則是指3人或以上集結,作出可能令人害怕社會安寧會被破壞的行為,就屬非法集結。



有網民認為,從字面上看,如果集會中有少部份人作出掟磚等暴力行為,則站在後面沒有掟磚的示威者都會自動跌入暴動罪的定義之內,因此當天所有在場的市民都可能被控暴動,批評盧偉聰的說法誤導。



曾經代表暴動罪被告的大律師郭憬憲向《蘋果》表示,相關的法律問題非常複雜,至今爭議未上訴至終審法院,所以建議公眾參考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早前頒下的法律原則。郭引述相關原則解釋,暴動罪的被告分為3層,首先是直接掟磚打人的主犯,然後是協助傳遞磚頭和提供物資的從犯,最後就是在整個暴動計劃內有一定角色(包括叫囂鼓勵他人使用暴力)的共犯,「例如你喺後面大嗌『做得好』,有份鼓吹其他人向警方掟磚,咁可能會被視為共犯」。



郭憬憲續指,即使從犯和共犯沒有直接使用暴力,也可被控暴動罪名,只要陪審團信納他們有參與暴動的意圖以及曾作出上述行為,則可裁定罪成。不過,郭強調,法官也同意暴動罪不是「絕對責任」(absolute liability),即是並非所有身處現場的示威者都必然干犯暴動罪,控方必須證明被告的意圖和行為符合暴動定義才可能罪成,所以郭認為,當日純粹在立法會旁觀衝擊行為的示威者應該不會被控暴動。



另一名熟悉暴動罪的大律師亦同意,控方必須證實被告同時具有暴動意圖和行為,法庭才會判處罪成,「純粹企喺度睇熱鬧,或者只係企喺後面用粗口鬧警察、大叫『黑警打人呀』嗰啲示威者,我就認為佢哋唔算犯咗暴動罪」。不過,他也再次提醒市民,不要以為只有直接掟磚的才算暴動,「如果有人揸住磚頭,你走過去拍佢膊頭,做出一個掟出去嘅姿勢;人哋掟完之後你又舉起手指公讚佢做得好,咁你就可能已犯咗暴動罪了」。

語言偽術,世界各地左膠O既慣常手段,當你以為自己無事,其實係好似拳四郎話齋:「你已經死了。」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8-19, 08:37 PM   #23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一哥割席只會令警隊士氣低落 「個個以後Hea做」

引用:
自上周三警察催淚彈、布袋彈、橡膠子彈出齊,到昨晚警務處長盧偉聰的卸膊操,任輔警超過十年的Victor(化名),千言萬語不吐不快。不願出鏡,甚至連變聲錄音都不想的他:「近幾年,高層不嬲都只會卸落下面!嬲就梗!由傘運到而家,冇改過,一定係現場指揮官決定。 但去到用布袋、橡膠彈,作為一哥冇可能割席,責無旁貸。咁樣只會令警隊士氣更低落,咁以後Hea做囉。」在他入職的年代,警察形象仍是「保護市民,維持治安」的正義超人。惟歷經2014傘運及2019反送中條例,歷時五年的逮捕、上訴與審訊,他看着警隊氣氛改變,走入極端:「每次有遊行、佔領須警員當值,組裏就有人問:『幾時畀我出去,我出去打。』」



「有啲群組我都索性唔睇。」他說,跟2014年以前相比,這幾年警察內部的向心力強了好多,對社會與政治的看法很一致。「警隊齊心就梗嘅,但工作以外,以前人人都可有自己想法,咁至正常。近年非建制同袍10%都唔知有冇,就算有都好鵪鶉,唔敢講,聲音變得好單一。平時群組裏只談溝女食飯風月旅行,你問佢中美貿易戰佢都唔知咩事,唔理。」「佢哋個世界,到而家仲講緊14年係外國勢力,外國人畀錢學生去抗命。喺咁強烈嘅大圍環境下,真係少少異見聲音都好難存在,一定會被杯葛。」 「今次都係,我都唔明。佢哋都有下一代家嘛,淨係覺得人哋喺度搞事。好多人的想法係:我本來做日常工作就得,你搞一次我又要做多啲,梗係嬲。我明警察都年輕都有情緒,但佢哋受過訓練,又有武器在手,佢哋只係失去理智,借啲倚發洩。」何以變得一面倒?人為的,社會的,都有。輪班制已難約朋友,有啲又割席,又網絡欺凌,漸漸地只能回到同一個圈子打滾。「傘運以後,警隊傾向多recuit毅進畢業的新學員。剛入學堂的學生,都好 true 好 pure,思想易控制嘛 。」 加上5年間歷經幾年的審訊,七警、朱經緯等同袍罪成,重判夥計,輕判佔中三子、學生同議員,累積的委屈、不甘同怨氣,到2019年,彷彿等到出口。他知道內部有個審查小組,調查夥計的社交媒體,與社運較貼近,常轉載反對派言論的較難入職及紮職。因為了解情況,他的社交媒體一直都乾淨企理得很,異見朋友?留番現實見啦。



Ken(化名)做輔警,一個月當更幾次,他都叫紮了職,管條team。中環金鐘清場他不必當更或行咇,就變成普通市民,走去買物資。過去的訓練,攻擊的目的是令對方冇還擊能力。「你攻擊身體最大面積部位及四肢,問題不大。」「睇住佢兜頭打落去,話係對方郁來郁去打錯,咪呃我哋啦,學堂不是這樣教的,我哋明喎。甚至對方手無寸鐵,都逃走仆低咗,仲六、七個人撲埋去打,我真係唔明。」價值觀不同,其實裝也裝不來,多沉默還是有露餡的時候,不夠藍的他曾被杯葛。常有不如歸去之念,但是:「我是那僅有的少數,若我都走,這裏的聲音更單一。我的隊員都會被調配到深藍的隊去,我又不想。」



有宗教信仰的Peter:「我相信,神擺你喺一個位置,就有其作用。有段時間真的令人好抑鬱。還好有正職,做輔警一個月當值數天,可以平衡心情。遇佔領運動,就代替正規警察守環頭。不在現場。希望即使改變不了世界,但都不會被世界同化。」

咁厚道O既,其實應該用肛摘罠鬧記者O既兩個字先至貼題:SIMPLE,NAIVE。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9-19, 01:57 PM   #24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豬定自由?其實重要咩?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6-19-19, 02:04 PM   #25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慈母鷹勇事跡專頁:https://cdn.minglaserengrave.com/brave/




__________________
#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論壇跳轉

相似的主題
主題 主題作者 版面 回覆 最後發表
( 原創)水色之都VOL.2 (感謝圖,vol.3的情報) 五木★ Cosplay同人MIX討論區 7 02-15-08 01:39 AM
車路士球迷會Vol.9 ﹝~ 請到 Vol.10 討論 ~﹞ 柴崎幸 球會討論區 1003 07-02-07 09:17 PM
AC Milan 球迷會Vol.4 ﹝~ 請到 Vol.5 繼續討論!~﹞ 柴崎幸 球會討論區 1000 12-22-06 04:23 PM
車路士球迷會Vol.6 ﹝~ 請移到Vol.7討論 ~﹞ 柴崎幸 球會討論區 1000 05-30-06 09:17 AM
AC Milan 球迷會Vol.2 ﹝~ 請到Vol.3 繼續討論 ~﹞ 柴崎幸 體育版 1002 01-23-06 12:22 AM


現在的時間是 06:22 PM


手機版 | APP版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8.3
版權所有 ©2000 - 2024,Jelsoft Enterprises Ltd. map
Games Animation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