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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談館~>警察喎,叫我點信任你!
david 07:10 AM 08-17-16
環保倉當旺角騷亂武器庫 警涉濫捕半年後低調銷案

作者: :


年初一旺角騷動後,警方搜查多個住所、活動場所等地,在2月11日曾指在葵涌一工廈「搗破」一個「武器庫」,指倉庫內檢獲刀棍、化學品及辣椒油等,以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作非法用途拘捕4人,並稱不排除與旺角騷亂有關,其後多個環保團體表示該處應屬「環保倉」,供存放回收物品之用,批評警方濫捕。今晨警方通知4人已撤銷案件,下周一歸還充公證物。涉案環保人士陳小姐慨嘆,一心幫朋友營運環保倉庫,希望為社區減廢盡力,卻遇上無妄之災。對於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周光宗曾叫公眾聯想倉庫內物品用途,她批評十分荒謬,「點可以靠話想像?證據唔可以靠想像、唔可以靠聯想。」
陳小姐指今晨收到警方撤案的電話,另一位被捕朋友向警員查詢撤案理由,警員透露警方曾諮詢過律政司意見,獲回覆「無嘢好告」。她批評警方當初高調拘捕,但拖延半年後低調通知撤案,「(證物)係一般家居都有嘅,例如係環保酵素,你用半年搞清咗件事,其實係好浪費資源。」

她自言無案底、身家清白,只是義務協助朋友營運環保倉,倉庫營運兩年,主要存放回收到有用物品,再透過社交網站、快閃行動轉贈予有需要街坊,「大家都係諗住為社區盡力,點知就有咁嘅遭遇。」她被捕後准以3,000元保釋外出,要定期去警署報到,心理壓力很大,擔心被鄰居、僱主知道被捕一事。周光宗當時曾向傳媒稱,「有刀、有鐵枝、有氣槍、有口罩、有手套、有液體」,指每一個人都可以聯想可以用來做什麼,陳小姐批評警方說話有誤導性,倉庫成為初一騷亂的代罪羔羊,警方曾盤問「初一去咗邊」,又沒收其八達通,她指當日自己留在家中。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指,警察應是專業執法部隊,要有基本證據才啟動拘捕權力。他批評警方濫用拘捕權力,案件中警司周光宗更以引導性去評論案情,令人有負面的聯想,予人「未審先判」的既定立場。他要求警方向被誤捕的人士致歉,亦應交代一宗不複雜的案件,為何要用半年時間才決定不檢控。

環團「結束一桶專棄」成員日青表示,該倉庫存放多種回收得來的物品,例如War Game場物品,所以有玩具槍及類似軍人用品,而當中有不少刀具,是由於家具清場時有人會「成個廚房拆出嚟」,為免危險才將刀具存放倉內。她指,聯同該大廈另一層的單位亦屬存放回收物品之用,物品種類眾多,過去曾有舞台劇、電影團隊等從倉內借用物品佈置場景,《導火新聞線》亦曾借用。

「再見垃圾桶」發起人朱漢強在facebook撰文表示,「感謝義務律師與一群環保友襄助」,指「當初警方也文也武,肯肯定定話係武器庫,終於跪低」,環保人士沉冤得雪,但無辜被捕者一直要定期報到,受到沉重壓力。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蘋果》稱,警方在完成調查後,就案件向律政司提供相關資料和徵詢法律意見。在詳細考慮警方提供的調查報告及所蒐集的證據後,律政司認為根據所得證據,並無合理機會就任何相關控罪(包括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17條下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在毫無合理疑點的基準下達致定罪,故決定不提出檢控,並於本年8月2日向警方提供相關法律意見。警方指,徵詢法律意見後,現階段並沒有足夠證據對被捕人士作出刑事檢控,4名被捕人士現已獲無條件釋放。
[非直]徹控可恥[/非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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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斯特 07:27 AM 08-17-16
就咁算數?
至少要公開道歉下話
呢單野個黑警特登上新聞老屈架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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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07:40 AM 08-17-16
作者: 傑斯特:
就咁算數?
至少要公開道歉下話
呢單野個黑警特登上新聞老屈架喎= =
犬表示:唔屈到你坐已經皇恩浩蕩,仲想道歉,你發緊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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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08:27 AM 08-17-16
獲釋環保人士斥警方無理拉人:信賴司法制度卻發生如此荒謬事件

作者: :
[非直]口沒遮欄可恥[/非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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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09:03 AM 08-17-16
涉用氣槍以馬騮作活靶被控 休班警辯稱只射石頭

作者: :



休班懲教員於今年3月27日,發現一名休班警員在金山郊野公園公眾停車場,疑用氣槍射居於公園內的馬騮,遂報警將對方拘捕。休班警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罪,以及狩獵受保護野生動物的交替控罪,他今在裁判法院否認控罪,警誡下他稱自己只是用氣槍射石頭及樹。
被告鄧正言(40歲),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罪,以及狩獵受保護野生動物罪。控罪指他於今年3月27日在長沙灣金山郊野公園公眾停車場外,殘酷對待、在沒有特別許可而故意干擾一群受保護的猴子。

控方將傳召4名證人,案件將於9月27日再提堂,裁判官提醒今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要咨詢法律意見,指兩罪的最高罰則為罰款20萬元、監禁3年,以及罰款10萬元、監禁1年,及後准許被告以5,000元保釋外出。
犬:馬騮->老孫->石猴->石頭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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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DC 09:09 AM 08-17-16
蘋果今日頭版都唔放黑警認拉錯人sosad
由手機版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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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02:14 PM 08-19-16
作者: :
損砸性汁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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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02:23 PM 08-23-16
交警涉妨礙司法公正 同袍稱被告在更衣室提向被控司機買車

作者: :

交通警涉以較輕罪名票控越過雙白線電單車司機,其後再向對方壓價買入其電單車,案件今日續審。控方傳召被告的同袍蘇智賢出庭作供,蘇指一次在更衣室聽到被告稱,對電單車司機票控較輕罪名,其他警員問被告「你唔驚咩」,被告回應「驚X」。辯方則指蘇因不滿被告晉升為警長,感到不高興,於是虛構更衣室對話,蘇不同意辯方說法。
蘇智賢(38歲)供稱,他於2007年調至港島區交通管制及執行部,2013年執勤時受傷後轉調文職,與被告莊玉麟(35歲)份屬同事。他指在去年6月3日至5日期間的某晚約9時,他在更衣室聽到剛下班的被告與其他同事聊天,被告指票控一名電單車司機較微輕罪名,會跟司機商談買車事項,蘇遂於同月11日到廉署錄取口供,投訴被告。

惟辯方指蘇虛構對話,因為翻查更表,被告當時晚上11時半才下班。辯方又指,蘇於2013年曾涉及一宗勞力士手錶失竊案,而蘇分別在2013年11月及2014年12月於警署內受傷,獲長時間病假。及後蘇遭警方紀律聆訊,被下達革職警告,指他3年內若再犯事,會被革職。

蘇在盤問下同意,他於今年5月12日因未獲授權而取用車輛及詐騙罪被捕有關,現被停職。至於辯方指蘇現時駕駛GoGoVan維生,蘇選擇不作答。

辯方指蘇與被告不和,並舉例指蘇其中一次工傷是被頭盔擊中,署方遂不准警員再將雜物放在儲物櫃頂,而被告曾罵責蘇玩白痴遊戲、被告連續兩晚進行打擊醉駕行動,蘇覺得被告做法愚蠢,蘇亦因被告獲得晉升為警長而不高興。蘇一一否認,亦否認在警署外掛橫幅來抹黑其他同事貪污。

控方已完成舉證,裁判官裁定被告妨礙司法公正,以及公眾人員行為失當兩罪表證成立,而被告將不會作供,亦不會傳召證人,控辯雙方將於明午進結案陳詞。
不是5千萬=死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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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02:29 PM 08-23-16
建制斥洩密促廉署捉鬼 林卓廷反擊:撐CY損廉潔

作者: :

多個建制組職包括保衛香港運動及紫荊行動響應「全城捉鬼大聯盟」號召,早上到民主黨總部請願抗議該黨總幹事林卓廷多次以前廉署調查員的身份洩露內部消息,要求廉署先「捉鬼」。期間林卓廷手持「民建聯最無恥,撐CY損廉潔」的標語現身反擊,被示威者包圍批評是「漢奸走狗」,更有人以粗口和做粗口手勢對他指罵。
發起行動的民建聯屯門區議員陳雲生批評,廉署內有政黨的關係鏈和保護傘,所以有人能不斷引述消廉署內部消息。林卓廷回應反駁大聯盟不知所謂,若要「捉鬼」應先捉涉貪的特首梁振英。他批評陳雲生所屬的民建聯多次表明拒絕引用特權法撤查梁振英涉貪案和廉署風暴,他引述的消息來源是因為對方有對現狀感到「忍無可忍」想表達不滿,自己獲對方信任會如實反映廉署內部不滿和保密其身份,而廉署亦從無指出其消息有錯。

林卓廷又稱原本計劃向陳雲生遞上抗議標語,並與對方公開辯論,但自己一到場即被示威人士用示威牌扑頭,更有示威者出手抓其腰部兩、三次,認為對方不應使用暴力,相信如無警察在場遇襲情況會更嚴重。他稱已就在現場受襲一事報警,旺角警區有派警員到場了解,指會與他落口供。

他重申廉署應同時調查梁振英UGL和高層辭職事件,若他因述內部資料而要接受任何刑責,他亦欣然接受,「我行得正、企得正,唔怕人查」
行街->犬掍扑頭
打人->到場了解

犬:我公平汁發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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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09:01 AM 08-26-16
休班警不滿受阻切線報復 官斥情緒及智商遠低標準

作者: :
警員於去年3月21日晚休班期間,於沙田正街駕車時因不滿前路受郵政車所阻,在越過對方後不斷切線阻對方的去路,期間並曾多次突然在對方車前停車、倒車,令對方要急煞車。警員及後下車向對方出示委任證,指會控告對方不小心駕駛,惟全程被郵政車司機以手機拍下。警員事後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罰款3,000元。

警員卓凜寅今向高等法院提上訴,遭律政司一方指他是因不滿前路受阻,而向郵政車採取報復式行為。

法官駁回上訴人的上訴,並指斥上訴人行為肆意妄為、仗勢凌人、行為挑釁、濫用警員身份,行為與流氓無異。法官並指上訴人的情緒及智商遠低於香港市民對警員的標準,並形容上訴人是路霸,其行為令警隊蒙羞,下令律政司將本案的判詞交予警隊高層作考慮。律政司並獲得訟費。
法官又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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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10:09 AM 08-26-16
作者: david:
休班警不滿受阻切線報復 官斥情緒及智商遠低標準



法官又攬權
如果唔係郵政,我估無事,因為上法庭既機會都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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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絲˙暮斯 10:16 AM 08-26-16
召喚V版友?
由手機版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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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毛老爺 04:11 PM 08-26-16
https://hk.news.yahoo.com/%E9%96%98%...221019838.html

閘車兇郵差 惡警被官斥流氓路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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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02:37 PM 08-29-16
吳麗英上訴定罪被駁回 判刑上訴得直免入獄

作者: :


去年3月示威者吳麗英參與「光復元朗」行動,期間爆發警民衝突,吳麗英與另3名示威者及後分別被控阻差辦公及襲警罪。其中吳麗英於去年審訊時指,案發當時被警察非禮,並遭男警從後推跌至鼻骨骨折及滿面披血,惟裁判官裁定吳實是以胸撞警,裁定她襲警罪成,判囚3個月15天。吳與另外3名被定罪人士早前高等法院提上訴,法官今宣讀判詞,裁定各人就定罪上訴失敗,惟就判刑的上訴得直,15歲少年及鄺振駹領取感化報告候判,而吳麗英及潘子行,則待領社會服務令報告。
吳麗英得知毋需入獄後表現開心,即時表露微笑,其男友鄺振駹亦不斷點頭。吳麗英及鄺振駹在庭外稱滿意上訴結果,感到鬆一口氣,稱尊重發庭裁決。被問到裁決是否公道,鄺振駹則稱不評論。

上訴人15歲的少年襲警罪成,原被判入更生中心、吳的男友鄺振駹(20歲)則阻差辦公罪成,原被判入勞教中心,而另一名上訴人潘子行(22歲)則因阻差辦公罪成,原被判入獄5個月1星期。4人獲准繼續保釋,法官將於9月26日判刑。
法官又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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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絲˙暮斯 02:43 PM 08-29-16
召喚 V 版友
由手機版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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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davidhk 05:20 PM 08-29-16
之係照判你有罪但改判唔駛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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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philip 10:07 PM 08-29-16
作者: stcdavidhk:
之係照判你有罪但改判唔駛坐?
但係又話睇左服務令報告話冇悔過意思所以要即時囚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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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07:27 AM 08-30-16
紀律部隊獲發配票指引 
公僕料建制陣營拉票:未試過咁明目張膽

作者: :


【本報訊】近期流傳最少兩份疑似建制派發放的紀律部隊立法會選舉配票指引,要求相關人員按居住地區投票予指定建制派候選人,如港島區直選投新民黨葉劉淑儀、超區投民建聯李慧琼等。據知,有建制陣營向紀律部隊人員索取親友住址等資料以拉票。有紀律部隊人員指,建制陣營如此明目張膽拉票屬首次;有學者相信,建制陣營如此緊張,是要令泛民三分一關鍵否決權失守。


本報獲得兩份近日流傳的紀律部隊立法會選舉配票指引,其中一份詳列5個地區直選選區的紀律部隊宿舍,要求入住的人員投票予指定建制派候選人。以九龍東為例,呼籲入住油美苑及牛池灣紀律部隊宿舍的人員投票給工聯會黃國健及超區工聯會王國興;而住在順利紀律部隊宿舍及高翔苑則投票給謝偉俊及超區的李慧琼。

但該配票指引內容卻有錯漏,如將屬新界東的西貢列入九龍東;又將新界西的葵馥苑紀律部隊宿舍寫錯為「葵覆宛」等。

另一流傳的配票指引將全港分為5大區,詳列推薦的候選人,但新界東工聯會參選名單只寫譚金蓮名字,沒列明排頭位的鄧家彪,又呼籲投票予李偲嫣;港島區民主思路黃梓謙亦在名單之上。

有紀律部隊人員承認,近期在社交群組收到多份類似立法會配票指引,包括上述兩份,相信出自建制陣營,「好大機會係親建制嘅有心人去做,相信唔係西環(中聯辦)發出,如果係西環,就唔會連選區都搞錯啦!」但他質疑配票成效,「決定投邊個係個人決定,冇得逼」。

學者:索住址涉操控選舉

有紀律部隊人員更指立法會選舉啟動初期,有親建制人士向他們索取親友住址等個人資料,「問有冇親友住喺紀律部隊宿舍,叫我哋畀親友嘅住址等個人資料,話想向佢哋推介候選人」。他直言,建制陣營如此明目張膽地拉票實屬首次,「未試過咁誇張同離譜」。

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指建制陣營「咁着緊拉票」,相信與立法會關鍵否決權有關,「(建制)好想搶到三分之二大多數議席,無所不用其極,我覺得咁做係唔妥當,過份」。對於建制陣營向紀律部隊人員索取親友住址等個人資料,鍾批評此舉不但侵犯私隱,更有操控選舉之嫌。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公務員有公民權利及投票權,政黨或參選人公開呼籲爭取支持並無不妥,但不應透過政府架構施壓或強迫公務員投票予某候選人,他指此舉或已觸犯法律,「根據法例,若威逼其他人投票畀邊位係犯法」。



做隻聽話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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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斯特 10:48 AM 08-30-16
成個政府都犯緊法
諗起都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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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10:56 AM 08-30-16
作者: 傑斯特:
成個政府都犯緊法
諗起都興奮
拉你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惡意中傷

偉大既正苦係唔會犯法既,因為佢就係法例
好似網上鼓吹投某某犯法,寫到明你一定要投邊個就唔犯法啦,學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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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davidhk 11:09 AM 08-30-16
其實老實講分別不大,佢地一早已經親晒政府個邊,新入職的都會好快洗腦同所埋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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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DC 11:28 AM 08-30-16
而家唔投共點會考警察
由手機版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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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06:05 PM 08-30-1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60830/55573953
遭休班警撞 過路女不治 警籲市民提供資料
作者: :
事件中,休班警曾指感到「唔安落」,疑因文女曾衝出馬路擬橫越6條行車線,
事後休班警未有被警方以涉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將其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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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06:18 PM 08-30-16
作者: 安安: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60830/55573953
遭休班警撞 過路女不治 警籲市民提供資料
越6線追車 婦捱撞命危


作者: :
【本報訊】九龍灣一名食肆女副店長,前晚在觀塘道疑見到有巴士埋站,一時心急棄用行人天橋,跑過6條行車線追巴士;其間一名休班警駕車駛至收掣不及將她撞 倒,女事主送院搶救後危殆。



撞人警:一夜無眠

40歲傷者姓文,未婚,住大埔富善邨,在淘大商場一間越南餐廳任副店長。前晚放工後往買紅豆沙及糕點,至昨凌晨近零時許,她往觀塘道巴士站準備乘巴士回 家,其間發現有巴士埋站,於是衝越6條行車線追巴士,一輛私家車駛至將她撞倒。文父昨表示:「佢好乖㗎,收工就返屋企!」眼見愛女至今在鬼門關徘徊,心如 刀割。
據女事主工作食肆的負責人黃小姐指,文女收舖後負責鎖門,前晚餐廳10時半打烊,有同事還催促忙於埋數的女事主「一齊走啦」。肇事姓盧司機(38歲)為休班軍裝警,駐守沙頭角,家住觀塘高翔苑。他表示對意外感難過,指事件令他一夜無眠
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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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07:41 PM 08-30-16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相信警方會依據客觀情況而定,如有證據顯示,過路人有目的地衝出馬路,而駕駛者沒有高速及越線的行為,應該不構成危險駕駛。

原來有咁架
果啲行人紅燈過馬路,係車尾無啦啦行出黎被車死果啲
咁個司機都應該唔係危險駕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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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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