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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4-17-18, 09:52 PM   #101
亍 ◣
 ◥ jaVaj
神的4小時
 
註冊日期: Dec 2001
文章: 42,081
點解佢咁急於求死?


__________________

《唐韻》《集韻》丑玉切,音梀。小步也。左步爲彳,右步爲亍,合之則爲行字。又稍停也。
《左思•魏都賦》矞雲翔龍,澤馬亍阜。
《顏延之•赭白馬賦》纖驪接趾,秀騏齊亍。 
又《廣韻》中句切
音駐。義同。
亍 ◣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4-17-18, 10:53 PM   #102
Rance
The One
ガハハ
 
註冊日期: Dec 2001
文章: 26,438
PSN  IDRance1219
XBox Live GamertagRance1219
你以為塞一百蚊人民幣就比你走兼幫你點埋煙咩


__________________
小便はすませたか? 神様にお祈りは? 部屋の隅でガタガタふるえて命ごいをする心の 準備はOK?」
Rance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4-17-18, 11:37 PM   #103
歌絲˙暮斯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PSN  IDKENZHAYA
引用:
作者: 亍 ◣ 查看文章
點解佢咁急於求死?
死左,就可以保護董建華
由手機版發出
歌絲˙暮斯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4-18-18, 06:35 AM   #104
ZeroChow
Crazy Gamer
 
註冊日期: Jun 2005
文章: 1,113
呢位律師真係不得了,原來衣家佢係“政府英雄”
ZeroChow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4-29-18, 09:29 AM   #105
歌絲˙暮斯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PSN  IDKENZHAYA
引用:
何志平稱寧死不屈 求助中央 指被利用「抓大老虎」「貶損一帶一路」

被控賄賂非洲政要還柙美國紐約監獄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再次申請保釋,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將於美東時間周三 (5月2日)開庭審理。控方最新向法庭提供的文件,包括何志平獄中與友人的電話通話紀錄翻譯文本,當中何提到他是被用來抓「大老虎」以及貶損「一帶一路」的,縱死在獄中也不會屈服於壓力,要求友人向中國求助,尋求高層介入,因對方(美方)過往九成的官司都獲勝訴。

此外,美方亦披露何志平與乍得及烏干達人士在2014-16年之間的通訊電郵,當中何提及多次被催促「捐款」(見另稿)。

何志平去年11月18日在美被拘捕,兩日後在紐約提堂,指他涉嫌違反《海外反腐敗法》、洗黑錢等8罪,涉案金額290萬美元(約2269萬港元)。被捕後何志平多次申請保釋,均未獲准,現被羈留在紐約曼哈頓下城大都會懲教中心。

被捕後與友通電﹕未背叛國家

控辯雙方就申請保釋一事提交法院的最新文件中,包括控方提交由美國聯邦調查局翻譯及撮要的何志平於2017年12月10日(即被捕後3周)在獄中致電友人「UM」的對話記錄,何提醒友人對話會被錄音,要小心說話。何稱他未背叛朋友及國家,又指自己堅強、有強烈責任感。

指同類案件美方過往「贏了九成」

友稱何「國家英雄」

何提到,他們是利用自己去抓「大老虎」以及貶損「一帶一路」,又指自己寧死獄中也不會屈服。對話中還提到,「上海」有努力聘請最好的律師,因「上海」有欠中國,故已盡力協助。但未明言「上海」所指何意。何志平任秘書長的中華能源基金,主席是葉簡明,而葉亦是總部位於上海的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何要求友人向中央尋求高層介入,解釋這是一場難打的法律戰,因根據歷史「他們」(指美方)贏了九成案件。其友人答應幫忙。何提醒他勿干預上海的工作,指這是雙管齊下做法。友人稱何為「國家英雄」(National Hero),囑他保重。

控方又披露何在獄中電郵通訊。何在去年11月26日電郵中華能源基金會(基金會)人士,要求對方通知「上海」,如獲「上海」協助會奮戰到底。

另外,何志平於去年12月10日再致函基金會首席主任(Principal Officer)張雅,要求向傳媒公開基金會和他的工作,並以「能源外交」、「跟隨一帶一路精神協助中國企業走出去」等作關鍵詞,發出中英文新聞稿。何表示要以其名及職函作標題,目的是推廣他和基金會。

至本月13日,何志平再致電郵予一名關姓人士,要求更新自己的個人網頁,又要求設立自己的博客(何建議名為「何志平與一帶一路」等),上載自己演辭和文章。

然而,本報翻查基金會網頁,未見該會有按何要求發放相關稿件,網上亦搜尋不到何要求設立的博客,而他在「橙新聞」的博客最後一篇文章已是2016發表。

控方文件提及何志平說法

指「無事實根據」

控方呈給法庭的文件中指,對何志平在獄中與友人通訊指的「他們」即美國政府藉抓他來抓大老虎及貶損「一帶一路」,此說屬「無事實根據」(meritless),促請法官拒絕其保釋。

何的代表律師在申請保釋信中指,何與乍得及烏干達人士的電郵多次提及捐款是為當地人民福祉,屬慈善而非賄賂用途,認為有合理疑點下不應拒絕何的保釋申請。

https://m.mingpao.com/pns/dailynews/.../1524938873554

邏輯問題
首先你要有大老虎俾人捉,人地先可以捉你大老虎

係咪董建華姐????


btw 佢知唔知道張蓆已經割爛晒
由手機版發出

此篇文章於 04-29-18 10:49 AM 被 歌絲˙暮斯 編輯。
歌絲˙暮斯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5-01-18, 07:14 AM   #106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烏干達涉收50萬賄款「慈善機構」曝光 借地址無網頁真實性存疑

引用:
何志平再度申請保釋,並主動披露自己與烏干達外長庫泰薩夫婦的電郵來往,間接令烏干達一方收「捐款」的機構資料曝光。《蘋果》發現,該個被控方視為庫泰薩受賄的「門面」機構,既無自設辦事處和電話號碼,連電郵的網域都是在收款後才註冊,並已在去年放棄;收到50萬美元捐款以來,網上一直沒有任何有關基金工作的資料,真實性成疑。



根據庫泰薩夫人Edith Kutesa發出的電郵,接收捐款的機構是「食物安全及可持續能源基金(Food Security and Energy Sustainability Foundation)」,Edith在2016年2月底、即其丈夫庫泰薩在大選中勝選後不久,主動電郵聯絡何志平,提醒對方有關支持其基金的承諾,並附上該基金的銀行戶口資料。


何志平一方最終在5月將承諾的50萬美元匯至該基金的戶口,不過庫泰薩在近6個月後才以基金的名義向何志平發感謝信,再將發信日期追溯至6月10日;信上並有基金位於烏干達首都坎柏拉的地址、電話等資料。


聯邦調查局在起訴書提到,雖然根據烏干達官方紀錄,該基金在2015年7月已經註冊,但局方在2017年11月曾經派出探員到現場視察,該大樓並無任何屬於該基金的標示,大廈保安亦表示從未聽聞該基金。


記者根據感謝信上的資料搜尋,發現基金的地址其實是一間律師樓Capital Partners and Advocates,資料顯示庫泰薩曾經是該律師樓的合伙人。至於基金兩個聯絡電話,一個屬於上述律師樓,另一個原來屬於Edith的私人電子支付公司MCash;換言之基金在收取近400萬港元捐款後的半年,連自己的辦事處及電話都沒有。


至於信上的電郵「info@fsesf.org」,根據網域登記資料,原來該網域在2016年6月10日才註冊,正好與感謝信上的日期相同,反映他們收到捐款後才註冊網域。網域在1年後到期,但基金未有續期,網域現已轉手至一間餐飲公司。


庫泰薩的基金聲稱為其選區森巴布萊(Ssembabule)實行食物安全、持續性能源計劃等可持續目標,並可為青年提供就業。基金的公司註冊仍有效,但一直都沒有設立網站,網上至今都未見任何基金的工作資料。

根據何志平一方公開的文件,烏干達外長庫泰薩收款的「食物安全及持續能源基金」位於首都坎柏拉市中心一座商業大廈,地址實際上是一家律師樓,樓下更設有賭場。Google街景截圖



庫泰薩遲了半件才向何志平發出感謝信,但基金會根本沒有辦事處,信上基金會資料其實分別借自律師樓及其妻的私人公司MCash,連電郵網域都是收款後才註冊。紐約法庭文件
小學雞都不如O既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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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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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5-01-18, 07:22 AM   #107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內部報告首曝光 以基金會名義為華信拉生意

引用: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貪案,美國法院文件進一步披露細節,首次公開何向「金主」中國華信主席葉簡明提交的內部報告。2014年何志平與乍得總統代比會面後,以中華能源基金會的名義向葉簡明匯報,但內容卻與基金會無關,由始至終都只是大談華信與乍得的商業合作大計,當中包括代比指願意將一塊油田交給華信營運,明顯與基金會早前自稱「不涉商業」的聲明矛盾。


何志平近日再次申請保釋遭控方反對,雙方就此向法庭提交多份文件陳情,其中包括涉案的通訊紀錄。根據案情,何被指為爭取一間能源公司的商業利益,給予代比200萬美元的賄款。今次公開的文件顯示,何於2014年11月透過基金會向葉簡明提交了一份簡體中文報告,講述與代比會面的詳情。


何志平首先指代比在百忙中抽空見他,「無不直接與間接表露出他(代比)的一種心情,一種迫切想見我方、一種急着『有話對人說』的心情」。何引述代比在會談中表示,對乍得的中國國企非常失望,原因是國企只是做生意,凡事講求經濟效益,不願結交當地人,而且視野短淺,令人遺憾,所以代比對華信這間新型企業非常期待。何又引述代比稱,乍得面對很多問題,包括缺乏公路、鐵路、機場、電網和發電站,何在報告上表示「代比總統希望我方可以在以上四方面對乍得提供幫助」。


代比續指,乍得東北部有一塊名叫H Block的油田,儲藏豐富,巴西正在全力爭取開發權,何在報告上寫道「(代比)並笑說,巴西方面已『賄賂』說服了其主管記下,給他造成很大壓力。但他個人願意將該油田項目交予中國華信,共同合作」。代比強調,華信一方毋須與乍得政府的其他人員接觸,代比會親自處理這塊油田的事宜。


整份報告中並無提及基金會的事務,只是討論油田的商業合作計劃。翻查華信去年在何志平被捕後發出的聲明,當時華信稱基金會作為非牟利組織,「不參與中國華信的商業性活動,與本公司沒有商業性委託授權關係」,基金會當時也發聲明強調他們不存在報道中涉及的商業利益行為。
金翅玩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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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5-02-18, 07:01 AM   #108
歌絲˙暮斯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PSN  IDKENZHAYA
能幹女助手

引用:

【何志平涉貪】得力紅顏曝光! 前《大公》女記者助匯賄款

何志平被捕至今半年,隨著控辯雙方披露更多涉案資料,一名在案中從旁協助何的女子亦曝光。《蘋果》核對資料後發現,控罪書中一位代號「CC-1」的中華能源基金會女員工,就是基金會首席主任張雅。這名前《大公報》記者十多年前曾在內地多次採訪何志平,加入基金會後獲安排出任多個要職,連被當局指向烏干達外長提供的賄款,都是由張雅負責安排匯款。

記者 趙雅婷 林偉聰

聯邦調查局撰寫的54頁控罪書,除了兩名被告外,所有人和機構均以代號代表,未有點名。當中有一位代號「CC-1」的人士,在整份控罪書中一共出現32次,經常負責撰寫何志平與華信主席葉簡明及其他高層之間的電郵,在乍得和烏干達兩個涉貪的計劃都有高度參與;連與烏干達外長庫泰薩夫婦的電郵來往,何志平都通通抄送CC-1。

控辯雙方上週同時公開大批何志平及基金會的內部通訊,《蘋果》將它們與控罪書比對,確認當中的CC-1就是中華能源基金會的首席主任張雅。

據了解,張雅原為陝西人,曾於《大公報》的西安辦事處工作,她與何志平最早的交集在2006至2007年間,當時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的何志平不時到出訪中國,包括率團到西安進行青少年文化交流、出席文化論壇,甚至在北京出席兩會時,張雅都有參與採訪。

張雅在2007年4月亦曾專訪何志平,報導題為「港文化回歸任重道遠」,何志平在訪問中指香港與中國「榮辱與共丶血肉相連」,大談如何加強青少年對國家民族的認識及感情。翻查資料,張雅最後一篇《大公報》署名報道見於2007年7月,到2011年3月她再在報章出現,身份已經是中華能源基金會的內研及出版處主任。

張雅深得何志平重用,中華能源基金會在美國設立分會後,張在2013年起獲安排連續幾年擔任副會長;2014年,張亦在香港分部短暫擔任董事,現時職位則是首席主任,不時陪同何志平出席公開活動。另外,何志平2010年創立的香港中華文化學院,張亦由2013年起擔任董事至今。


何志平對張雅的信任亦見於涉貪案的案情,例如華信承諾向烏干達外長庫泰薩的基金作「捐款」,何志平收到有關戶口資料後,就將匯款的重任交給張雅,由她負責指示下屬將50萬美元匯去烏干達。控罪書指當時有員工曾向張查詢款項是否應歸入「未能預見的行政開支」,但張就指示應將款項列作「其他專業費用」,顯示她在基金會有一定決策權。

根據控方公開的文件,何志平被捕後亦繼續電郵張雅討論辯護對策,要求張打點為他「洗脫污名」的公關戰,包括繼續力銷一帶一路和基金會;張雅似乎亦會打點何的私人事務,她在電郵中就回覆何,他的司機已將其小提琴送回家。

張雅全程參與乍得及烏干達的計劃,《蘋果》昨日透過電郵向張雅查詢她事前是否知款項涉貪等問題,但截稿前暫未獲覆。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80502/58141140
被捕後既辯護對策係繼續力銷一帶一路侵略?
由手機版發出

此篇文章於 05-02-18 08:49 AM 被 歌絲˙暮斯 編輯。
歌絲˙暮斯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5-03-18, 10:09 AM   #109
( ゚ω゚)?
God of Gamer
Volks初音已接收
 
註冊日期: Dec 2010
文章: 9,253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80503/58146517
【何志平涉貪】何代表律師首次承認收華信錢打官司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第三次向美國法院申請保釋,香港時間今日(3日)凌晨法官審理後宣佈押後裁決。控方在庭上質疑何志平的律師費是由中國華信支付,或引致利益衝突;辯方律師承認有收取華信一方的金錢,但強調只會為何志平辯護,不會接受華信的指使。
記者 陳建平 馬泉崇紐約直擊根據案情,何志平被指涉代表中國華信公司賄賂非洲國家政要,以換取華信的商業利益。代表政府的律師在庭上表示,根據何被捕後與外界的通訊紀錄,相信華信有份出錢聘用律師為被告辯護,此舉或會造成潛在的利益衝突。政府舉例解釋,若何志平想在審訊中解釋其行賄行為只是聽命於華信,意味刑事責任落在華信高層人員之上,此時由華信支薪的辯方律師可能會想效忠於華信,而不想提出任何不利於華信的理據或證據(will feel some sense of loyalty to that company and not want to advance arguments or put forth evidence that could impugn that company)。辯方律師Andrew Levander回應時承認,他們有收取華信的附屬機構的預付金(retainer),但強調公司為員工支付費用是很平常的事。法官問到他們會否聽命於華信,Lavender指他們是代表何志平,不會接受華信的命令( I don't take instructions from the energy company)。不過法官仍然質疑,華信可以透過隨時拒絕付錢而向何志平施壓,令其辯護策略受到華信影響。法官最後表示,此刻暫時看不到一個實際或潛在的利益衝突,因此要求辯方提交書面回應詳細解釋,之後她會再作決定。根據政府早前提交的文件,若法庭信納辯方律師有潛在利益衝突,法官最嚴重可以拒絕相關律師繼續代表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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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5-03-18, 10:55 AM   #110
歌絲˙暮斯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PSN  IDKENZHAYA
唔係好明

阿爸俾錢個律師,想律師幫佢個仔打官司,法官此刻暫時看不到一個實際或潛在的利益衝突。

咁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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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絲˙暮斯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5-04-18, 09:22 AM   #111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辯方華信律師費 美國律師稱冇利益衝突

引用: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貪案持續有新發展,辯方律師昨在庭上承認,有收取中國華信的律師費,遭控方質疑有利益衝突,因為律師可能會效忠華信而不是何志平。美國刑事辯護律師Jae Lee接受《蘋果》查詢時表示,公司替僱員支付律師費是很平常的事,只要被告完全知情,一般都不會構成利益衝突。


Lee解釋,單憑公司負責付錢這個事實,不代表公司就可控制整個辯護策略,加上律師的職業道德是不容許受到被告以外的人士干擾,「律師應該要向付錢者說清楚,不會受其影響」。他認為,若同一個律師同時代表何志平和華信,才會構成真正的利益衝突。


控方近日多次引用何志平被捕後與外界的通訊紀錄,說明何一直視案件為政治檢控,證明他有潛逃動機,控方以此為理據反對他保釋。Lee認為,所有被告都需要非常小心,因為監獄內沒有私隱,除了被告與律師的對話受法律保障必須保密外,其他一切通訊紀錄都可被控方用作呈堂證據,「被告與律師對話時,監獄必須關掉攝錄機,即使攝錄了也不可呈堂,但其他電郵及電話紀錄等則全部不受保障」。


Lee續指,雖然律師一般都會提醒被告小心,但由於長期身處牢獄的被告精神上非常脆弱,迫切渴求與外界接觸,所以無論多麼老練的被告有時都會犯錯,說了一些不利自己的話,而控方亦非常依賴被告犯錯,從而增加手上的「彈藥」,「你會很驚訝過往有幾多名被告會犯下這樣的錯」。


另外,政府由最初提交的控罪書,至到後來在庭上發言,從來都是以代號稱呼華信、中華能源基金會及涉案人士,但近日控辦雙方提交的文件卻又披露了他們的真名。Lee解釋,美國法律並無明文禁止律師公開涉案者的身份,只要通常控方為了保護特定證人的安全或為免影響調查,才不會公開他們的名字,即使有時該些名字已是公開的秘密,控方也要盡量保持他們匿名。他認為,可能控方覺得現時已是適合時間,所以就在文件上公開其身份。
這個嘛...職業道德是啥?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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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於 05-04-18 09:24 AM 被 david 編輯。
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5-07-18, 05:39 PM   #112
HON HON
God of Gamer
沒有妳, 還是愛妳
 
註冊日期: Nov 2006
文章: 1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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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擺明係做死佢架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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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5-18-18, 06:57 AM   #113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加碼100萬美元抵押無果 法官第三度拒何志平保釋申請

引用: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第三度申請保釋,法庭在紐約時間5月17日下午3時開庭審理。何志平一方雖然抵押家人兩個香港物業、及加碼100萬美元現金抵押後,但法官認為何志平面臨10年以上的刑期,有較高潛逃風險,加上他獲華信財政支持,任何資產抵押都難以確保他重返法庭,於是決定再度拒絕其保釋申請。《蘋果》記者正身處紐約直擊,將於香港時間早上8時進行直播,講述庭上最新情況,觀眾可到《蘋果》facebook: http://bit.ly/1rE5Bi0 收看。


法官在庭上重申,保釋裁決有兩大考慮,分別是何志平的潛逃風險、及有否任何保釋措施足以確保何志平重返法庭受審。在潛逃風險方面,法官認為社區聯繫始終是有效防止潛逃的條件,但何志平在美國並無任何社區聯繫,難以予人信心。加上根據控辯雙方提供的量刑指引,何志平最少都面對12年的監禁,法官認為對一個68歲的人而言是甚長的刑期,加上何志平有足夠財力,認為何的潛逃風險因應刑期而有所增加。


保釋措施方面,法官認為在家軟禁對何志平不適用,因為他本身在美國並無「家(home)」,強調「家」並非單純指住所,而是須有家人的聯繫,才能有效防止潛逃。至於何志平自願配戴的電子腳鐐,法官就指過去案例都顯示電池會耗盡,令被告有機可乘逃走,認為並不可靠。


何志平提出自願放棄在全球拒絕被引渡的權利,不過法官指無論這種豁免(waiver)抑或美國與香港的引渡條例,均對政治案件作例外處理,以本案的情況,難以確保何志平將被引渡。


至於何志平審前一再加碼的現金及物業抵押,法官指何志平的律師費現由中國華信能源支付,認為華信明顯正在支援何志平,難以評估何背後的財力有多強。她又指出何的家人既能一再拿出金錢作抵押,同樣亦能向何提供作潛逃之用。


何志平將家人的兩個物業作抵押,法官雖然認為有一定作用,但她亦指當局並非希望充公得越多財產越好,而是希望有關抵押能對被告有「道德勸說(moral suasion)」作用,為免家人遭牽連而放棄潛逃;但以何志平背後難以評估財力,法官認為難保有人可以對他的家人作出補償,加上充公境外物業始終非常耗時,因此認為物業亦無法防止何潛逃。


何志平聽到判決後未有太大反應,休庭後逐一與律師握手,其辯護律師Lavender就輕拍其肩膀安慰,離開前亦有望向庭上的記者微笑。何將繼續還柙大都會懲教中心,根據早前訂下的時間表,案件排期在今年11月5日正式開審。
點解支共仲唔出聲話係正字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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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5-18-18, 07:36 AM   #114
歌絲˙暮斯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PSN  IDKENZHAYA
董建華 e+ 應該嚇到瀨緊屎
由手機版發出
歌絲˙暮斯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5-18-18, 09:05 AM   #115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法官要求提供量刑指引 控方建議囚24至30年

引用: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保釋續審在即,法官早前表示控罪的刑期長短會影響其保釋決定,要求控辯雙方提供量刑的指引,結果雙方得出相差一倍的刑期建議,辯方指何志平罪成的監禁刑期應介乎12至15年,控方則指監禁刑期應為24至30年。


法官在早前的保釋聆訊中曾提出,如果何志平面對較長的刑期,會直接增加其潛逃風險,不過在上一庭,控辯雙方分別挑選不同的案例去解釋刑期長短,令法官缺乏客觀標準作決定,於是她要求控辯雙方按照法例計算何志平一旦成後的「罪行級別(offense level)」,以得出他面臨的刑期範圍。


刑期級別考慮控罪嚴重性、被告案底、賄款金額、受賄對象、及被告在案中角色等因素。控辯雙方今日都就刑期提交文件,但雙方就個別法律條文的引用有分歧。辯方得出何的罪行級別為34,刑期介乎151至188個月,即約12至15年,遠較辯方在上一次聆訊中所指的3至5年長。

控方認為何志平在案中屬主謀,結果得出的罪行級別則為40,監禁刑期介乎292至365個月,即約24至30年;罰款金額則介乎5萬至50萬美元。
有入無出就預佐O架啦,我比較想睇O既係由呢條魚毛可以抽到幾多條咬住佢O既大鱷上O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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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5-29-18, 11:32 AM   #116
歌絲˙暮斯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PSN  IDKENZHAYA
作為美國最忠實既盟友之一,新加坡應該好快歸邊。

引用:
【一帶一路挫敗】大馬寧賠$10億棄建中資高鐵 新加坡:未收到通知

馬哈蒂爾棄建星馬高鐵,或需向新加坡賠償5億馬幣。(互聯網)

馬來西亞新首相馬哈蒂爾(Mahathir Mohamad)就任後,立即叫停連接新加坡的高鐵,並稱這是最終決定。在這情況下,中國「一帶一路」投資項目也顯得岌岌可危。新華社昨晚報道,為撕毀合同,馬來西亞將向新加坡支付5億馬幣(約9.96億港元)的違約金。新加坡交通部回應,目前為止,尚未收到馬來西亞官方的正式通知。

新加坡交通部發言人表示,仍在等待與馬來西亞官方溝通,「我們雙方已經同意,基於新隆高速鐵路(HSR)雙邊協議中規定的互惠和義務發展HSR計劃。」

馬哈蒂爾接受英文財經新聞網站The Edge的專訪時坦言:「如果馬來西亞毀約,就必須支付大量的賠償金。但他透露,政府正想辦法減少違約金的支付數額。」不過,新加坡媒體稱,當初簽訂的條約顯示,一旦終止項目,馬來西亞需要支付新加坡「5億元」。馬哈蒂爾稱自己並不確定這是5億馬幣、還是5億新加坡元(約29億港元),「據我所知是前者」。

英國《金融時報》引述對馬哈蒂爾的專訪,認為「國家財政情況是政府最優先的關注問題之一,因此必須取消一些不必要的項目。」他補充,馬來西亞需要同新加坡就擱置高鐵項目展開會談。

馬來西亞東海岸鐵路項目被北京納入了「一帶一路」規劃,在納吉執政期間得到順利推進,並已於2017年8月9日正式開工。正是由於修建工程已經開啟,馬來西亞政府恐怕不會貿然終止這一項目,馬哈蒂爾目前希望能做到的,就是與中國方面重新談判項目的投資和融資方案,以緩解馬來西亞突然顯現的債務危機。

馬哈蒂爾在籌備大選時曾刻意批評一個工程浪費公帑,那個工程就是馬來西亞半島東部沿海的鐵路線。這個耗資130億美元(約1,019億港元)的鐵路線是由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承建,也是中國「一帶一路」倡議的一部份。野村證券東南亞經濟學家布萊恩(Brian Tan)評論:「如果這是他們重新審查的第一個工程,那一點都不會讓人感到意外。」


新華社/英國《金融時報》/CNBC/The Edge/新加坡《海峽時報》
由手機版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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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6-01-18, 03:05 PM   #117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仍未死心!改向上訴法院提請 挑戰原審拒保決定

引用: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貪在美國被捕,上月第三度申請保釋,遭法庭拒絕。何志平至今仍未死心,法庭文件顯示他近日改變策略,不再向原審法官爭取,改為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挑戰原審法官不准保釋的決定。


何志平的代表律師於昨天向原審法庭提交通知,指何志平會向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申請上訴,挑戰原審法官Katherine Forrest上月中禁止保釋一事。但文件的資料不足,暫時未知何志平一方是甚麼理據提出上訴,亦未知上訴庭是否接納其申請。


何志平由去年11月被捕以來,至今還柙逾半年,涉貪案排期於今年11月正式開審。
俾呢條友走得甩就幾乎肯定會人間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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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6-07-18, 07:23 AM   #118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華信支付律師費惹爭議 美國法院下周初開庭處理

引用: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去年涉貪在美國被捕,至今仍在還柙。法庭文件顯示,美國時間下周一(11日)下午1時,法院會開庭處理有關律師費的爭議,預料何志平屆時會現身。

控方早前表示,何志平的律師費是由背後的中國華信公司支付,並質疑其辯護律師會否有利益衝突,例如在辯護策略上可能以華信利益為先而不是單純為何志平着想。辯方律師承認有收取華信的金錢,但強調不會聽命於華信,又指僱主為員工支付律師費是正常的事。


控方早前請求法庭召開聆訊,要求何志平在徵詢獨立第三方律師的意見後,在庭上向法官表明自己清楚知道律師費是由華信支付,並且主動接受背後隱含的利益衝突,日後不作追究。控方希望藉此正式聲明,排除何志平日後以這個利益衝突為由就定罪申請上訴。辯方律師不反對這個要求。法庭文件顯示,何志平已徵詢獨立律師的意見,聆訊將於下周一舉行。


另外,辯方早前申請禁止部份證物呈堂,以及申請撤銷8條控罪中的其中6條。早前控方引述案例及法律條文撰文反駁,要求法官反對申請。辯方日前亦有反擊,致函法官陳詞,同樣引用大量案例支持自己的觀點。法官暫時未有裁決,亦暫時未知何時會就此頒下裁決。何志平的案件排期於今年11月正式開審。
真係搵鬼信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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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7-24-18, 08:59 PM   #119
歌絲˙暮斯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PSN  IDKENZHAYA
https://www.factwire.org/single-post...BE%86%E6%BA%90

引用:
何志平以BVI與中國能源商人組公司 巴拿馬文件顯示 公司拒按法規申報財產來源

(傳真社香港24日電) -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代表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下稱華信)在2014至2016年間賄賂非洲高官,去年在美國被捕。傳真社調查發現,何任職中華能源基金會期間,以BVI公司與從事能源投資的中國人士,在港註冊成立中國聯合資源有限公司,公司業務未明。傳真社另獲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授權取得「巴拿馬文件」中何志平的註冊離岸公司紀錄,顯示該BVI公司迴避按法規申報資產來源。

傳真社取得的巴拿馬文件涉及何志平兩間於英屬處女島(BVI)成立的公司,橫跨2005年至2015年底,近300份文件包括公司註冊資料、董事股東名冊以及詳細電郵紀錄等等。有關文件顯示,何志平分別在2008年出任Queensmart Investment Limited(下稱Queensmart)董事、在2015年出任Beauty Connection Ltd.的董事及股東,兩間BVI公司是透過本港張超凡會計師事務所向位於巴拿馬的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Mossack Fonseca & Co.)開設。


何透過BVI公司與中國商人合組公司

兩間BVI公司都有在香港公司註冊處登記,申報表顯示由何志平出任董事。傳真社取得的巴拿馬文件及公司註冊處紀錄都顯示,何志平透過Queensmart,與多名中國人士持有中國聯合資源有限公司(註:英文名稱China United Resources Limited,於2014年4月23日因未有按指示更改名稱,被公司註冊處改為Company Registration Number 1964000 Limited)。

中國聯合資源有限公司在公司註冊處只申報了成立文件,該公司於2013年9月6日成立,創辦成員包括于志海、馬玎、任孚今、Queensmart及全京淑,各人分別持有百分之35、27、17、10及3的股權,另有百分之8的股權未有申報由何人持有。于志海、馬玎、任孚今三人申報持有中國護照,與Queensmart同任中國聯合資源董事。

同日,Queensmart 又與于志海、馬玎、宋海利三人成立嘎麗婭慈善基金會有限公司,出任公司董事。本港慈善團體名單中未見嘎麗婭慈善基金會的登記,該公司已於去年5月5日解散。宋海利持中國護照,與于志海申報相同的北京地址。


中國商人從事能源投資 曾在港成立股值150億歐元衛星公司

記者到訪中國聯合資源及嘎麗婭慈善基金會以了解公司業務,不過其位於國際金融中心一期20樓的登記地址,實為服務式辦公室。傳真社進一步進行中國查冊,發現任孚今、于志海以及宋海利三人都有在中國從事能源投資以至衛星通訊生意。

任孚今是亞太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名下最少有7間公司從事能源開發和投資,其中吉林吉奧能源有限公司與中石油集團旗下公司,合作經營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亞太能源又與深圳上市公司潛能恒信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等,合組能源基金投資海外油氣。

潛能恒信在2016年2月的公告及該年年度報告表示,公司響應國家一帶一路號召,旗下海外全資公司智慧石油與蒙古國石油局簽署合同,進行油氣勘探。公司又與亞太能源等公司成立能源併購基金,併購油氣資源領域相關企業,公告又指亞太能源「在國際資源發現、產業整合併購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

至於于志海及宋海利,兩人曾在黑龍江持有從事原油及成品油經銷的公司;又與中國人張榮華成立的香港中融資本集團,合組貨物批發及進出口貿易公司。除能源投資業務,任孚今又與于志海、宋海利、張榮華涉足衛星通訊生意,2014年在中國設立業務包括通訊衛星技術開發的公司;同年,任孚今、張榮華在香港成立全球衛星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申報股值高達150億歐元,但在2017年底被公司註冊處除名及解散。

傳真社曾嘗試聯絡任孚今及于志海,向他們查詢中國聯合資源有限公司的業務性質。任孚今透過亞太能源投資公司職員,拒絕接受訪問;而于志海的中國公司職員就指于出差在外,無法聯絡。

Queensmart在今年1月、即何志平被捕後兩個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了2018年周年申報表及2016年的財務報表,顯示何仍然出任公司董事。Queensmart過去曾申報主要活動是提供顧問服務及物業分租,雖然公司在2013年投資成立中國聯合資源及嘎麗婭慈善基金,但就在同年至2015年進入休眠狀態,到2016年公司主要活動才轉為「投資控股」。申報文件顯示公司資產在2010年至2015年的100多萬元,急增至2016年的2,309萬元。


與美國能源智庫所長開設公司 美法庭披露智庫收基金會匯款

除透過Queensmart 與中國能源商人合作投資,何志平又與美國能源智庫所長共組公司Holistic Solution Limited。公司註冊處紀錄顯示,該公司由何志平在2016年3月成立,同年10月,美國全球安全分析研究所(Institute for Analysis of Global Security, IAGS)所長、兼美國能源安全委員會高級顧問蓋爾.拉夫特(Gal Luft)加入,與何一同出任股東及董事,直至去年10月底退出並轉讓股份予何。

IAGS曾多次與中華能源基金會合辦能源論壇及發表報告,拉夫特也多次表態支持美國參與中國一帶一路合作。何志平去年11月中原定赴華盛頓出席,由IAGS及基金會合辦的一帶一路論壇,結果在活動前被捕。控方在法庭上披露,基金會或華信持有的一個香港戶口,曾向該智庫匯款近35萬美元(約273萬港元),換取對方合作機會。


拖延確認政要身份 多次迴避按法規申報資產

翻查巴拿馬文件電郵紀錄發現,由2012底開始,巴拿馬律師行法規部多次按法規要求香港辦公室,核實何志平的政治敏感人物身份及進一步提交各類申報文件,但一直未能成功。期間,巴拿馬律師行一直為Queensmart提供服務,包括簽發證明公司登記仍然生效的文件,如完好存活證明書及董事在職證明書。

2012年10月,何志平成為Queensmart股東後,巴拿馬律師行的香港辦公室要求張超凡會計師事務所,呈交何的身份證明文件及申報公司活動,事務所提交何的身份證副本並回覆指「公司目前沒有任何生意活動」。

到2012年11月中,律師行總部的法規部以電郵附加何志平的身份檢查文件,顯示何屬政治敏感人物、曾任全國政協委員及特區政府局長,要求香港辦公室核實與Queensmart的何是否屬同一人。其後法規部再次追問,指事件「緊急」、要求即日內獲回覆但仍未獲理會。直到2013年4月,法規部始獲香港辦公室確認何的身份,隨即要求把何列入政治敏感人物名單並進行相關審查。

到2013年,法規部最少兩次以「緊急」為題直接發電郵予張超凡會計師事務所,指為符合法規,要求事務所盡快提交7項關於Queensmart的申報,包括公司最終受益人的身份、與公司有關的銀行戶口及資產、與公司有關的其他公司、與公司有關的信託及其委託人、受益人的姓名和聯絡方法、公司活動詳情及地點、財產來源證明以及賠償保證書等等。

巴拿馬總行法規部其後一直未獲回應,於是在2014年5月和2015年1月再次要求香港辦公室,提供上述Queensmart的申報資料;直到7月底,香港辦公室電郵張超凡會計師事務所,要求作出申報,同樣不獲任何回應。

換言之,在巴拿馬律師樓總行要求取得申報的2012年底與2015年期間,何志平雖透過Queensmart與中國能源商人合組中國聯合資源有限公司,以及嘎麗婭慈善基金會有限公司,但兩間關連公司的業務性質及地點一直未有按法規作出申報。

值得留意的是,何志平在2015年9月1日出任另一間BVI公司Beauty Connection Ltd.董事,胡慧中同日辭任董事,並在10月初轉讓股權予何志平。律師行香港辦公室其後電郵予會計師事務所,同樣要求公司申報活動地點及財產來源證明,在11月底就獲得回覆,申報公司「沒有活動」、資金來源為個人儲蓄。

擁有律師及會計師資格、專長稅務工作的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表示,若客戶持續拒絕向律師行提交申報文件,律師行應按法規或專業守則採取適當行動,包括拒絕為客戶提供服務,否則律師行便涉違規。他又指「這幾年來,政治敏感人物都一定要申報,除非涉及犯法事情才會避忌,最普遍例如逃稅之類。如果開離岸公司只是為方便、是用來持有物業的,一般都會做(申報)…如果你是持續運作又或有生意活動的,不申報是自招麻煩,這不算是犯法,但律師行隨時可以不再提供服務。」


剛過高官一年「冷河期」出任BVI董事 開辦國民教育培訓班

據巴拿馬文件,Queensmart早於2005年9月1日、何志平任職民政事務局局長時成立,最初由何志平妻子胡慧中出任董事及唯一股東;直至2008年7月28日,何志平離任局長一年後,即登記成為公司董事,胡慧中仍任另一董事及股東。

何志平在2007年6月30日離任局長,受《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限制,離職後一年內如欲展開任何工作,須事先徵詢「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的意見,而有關意見會被公開。換言之,何志平是在剛過一年「冷河期」、無須申報及取得委員會同意下,出任BVI公司董事。

根據公司註冊處文件,除了Queensmart,何志平於2008年7月2日、剛離任局長滿一年,亦出任香港註冊的新絲路有限公司董事。該公司在5月成立之初,由協助何開設兩間BVI公司的會計師張超凡出任董事,何在7月接任,公司一直由張超凡會計師事務所員工持有的品勉有限公司以一股作股東。何志平在2012年6月辭任董事後,品勉及張超凡先後接任董事,到2016年7月品勉再將新絲路全數一股轉讓予何,可見何志平與張超凡關係密切,透過張及連關人士持有公司。

Queensmart及新絲路兩間公司的登記同位於中環紅棉路東昌大廈405室,2008年8月《文匯報》訪問何志平,報道提到何在東昌大廈租了一個單位,作為平日聊天會客之處,「取名高廬貴安,是Colloquium的諧音」。巴拿馬文件電郵紀錄顯示,張超凡會計師事務所曾以Colloquium為電郵主題,與律師行處理Queensmart事務,可見Queensmart與新絲路公司有直接關連。

何志平在2008年1月接受傳媒訪問時,曾表示「稍後會有些高層次工作要做」,3月中出席全國政協會議時,以全國政協委員身份提案在香港加強國民教育。在出任Queensmart及新絲路董事一個月後,何開始在香港開辦國民教育培訓班,2009年10月《明報》訪問何志平的報道提到,「開辦了一整年國民教育系列,不少籌劃在這名為高廬貴安的現代書齋進行。」

到2010年5月及8月,何志平連同華信能源董事長葉簡明、總裁陳秋途,在香港成立香港能源基金有限公司以及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有限公司,登記地址同為灣仔會展廣場辦公大樓34樓。此後兩年,何一直以基金會副主席兼秘書長身份參與華信投資會談、舉辦「中美能源研討會」等論壇。


政界傳任梁振英班子副政務司長前夕 何辭任BVI、新絲路及基金會董事

巴拿馬文件及公司註冊處文件顯示,何在2012年6月8日同日辭任Queensmart BVI、基金會以及新絲路共4間公司的董事職務。幾日後,傳媒報道政界流傳何志平將出任、由當時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增設的副政務司司長一職;換言之,若何獲正式委任,將無須申報有關利益。

梁振英五司十四局的架構重組動議在6月21日被立法會否決,梁振英在10月17日宣佈短期內不再提出架構重組建議。何志平則在一周前、10月10日重新出任Queensmart董事,並以基金會會展廣場辦公室作登記地址,胡慧中同時辭任董事並轉讓全數一股予何。何又在10月接替葉簡明,與華信總裁陳秋途同任中華能源合作組織有限公司董事,之後在11月重任基金會旗下公司董事。

何志平被捕後,其弟弟何志中在2018年5月4日同時出任新絲路有限公司、新絲路基金有限公司以及Holistic Solution Limited董事,張超凡也同為三間公司董事。

「巴拿馬文件」由《南德日報》(Süddeutsche Zeitung)透過匿名消息,取得世界前第四大離岸金融服務公司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共1150萬份、涉及1.4萬個客戶的文件,在2016年4月與ICIJ及全球79個國家媒體合作調查,揭露全球政商名流如何利用離岸公司避稅、洗錢及隱藏資產。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已於今年3月宣佈停業。

開設離岸公司未必等於有違法行為,但離岸公司一般會在私隱度較高、稅務條例寬鬆的地方註冊,只須按註冊地法例行事,往往不需公開股東名冊或股權變動供公眾查詢,如政府官員或權貴透過離岸公司交易或收受利益,外界難以監察。

何志平去年11月在美國被捕,美國司法部指控何以基金會副主席及秘書長身份,在2014至2016年間,代表華信以「捐款」為名,賄賂第69屆聯合國大會主席烏干達外長庫泰薩,又透過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向乍得總統代比行賄,涉款近290萬美元,案件排期於今年11月正式開審。

何至今已還押逾8個月,原審地區法院至今已三度否決何的保釋申請,辯方改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案件排期於本月底處理。控方在反對保釋期間披露何的律師費由華信能源支付,又透露何申報持有700萬至800萬美元資產,年度收入超過40萬美元。不過,控方指何從沒有宣誓申報財務細節,儘管何以往指資產都在中國,但美國政府調查發現,何透過巴哈馬離岸公司在瑞士銀行設立信託基金,現時總值超過70萬美元。
一帶一路正式玩完
歌絲˙暮斯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7-31-18, 01:57 PM   #120
Th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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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Oct 2003
文章: 8,345
PSN  IDTh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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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80731/58502432

再見啦肥平, 國家唔會忘記你o既犠牲:0)
由手機版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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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7-31-18, 02:46 PM   #121
真!DC
Banned User
奉行我道
 
註冊日期: Jan 2003
文章: 24,652
監禁比美國保護咪幾好
做乜係想要出尼嫌命長
由手機版發出
真!DC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7-31-18, 03:59 PM   #122
歌絲˙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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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PSN  IDKENZHAYA
引用:
何志平以母親及弟弟的住宅作抵押品,其律師多次向法官保證,何志平為免親人失去家園,不會潛逃。
唔會潛逃,但包唔包自殺先?
由手機版發出
歌絲˙暮斯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7-31-18, 08:43 PM   #123
HON 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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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妳, 還是愛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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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咁耐, 益晒班律C, 明知點做都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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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8-06-18, 11:30 PM   #124
歌絲˙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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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PSN  IDKENZHAYA
《外交政策》:吉布地債台高築 引美國憂慮會將軍事基地轉交中國

有研究報告顯示,參與一帶一路計劃的非洲國家吉布地(Djibouti)將面臨債務危機,讓該國或會步斯里蘭卡後塵,將資產交給中國抵債。

美國《外交政策》引述全球發展中心3月發布的報告報道,吉布地的債務預計會佔其國內生產總值的88%,而該國最大的債主,就是一帶一路的牽頭者—中國。

報道提到,吉布地一直熱衷與中國合作,除了與中國國有企業招商局港口控股公司共同建立了多哈雷多用途港口(Doraleh Multi-purpose Port)外,本月稍早時該國總統Ismail Omar Guelleh宣布會與中國建立新自由貿易區,為年輕人帶來工作機會。

吉布地土地貧脊,國內失業率高企,但其身處的位置讓其變成一個「兵家必爭之地」,法國、日本、德國、西班牙、美國、中國都有在此國駐軍,設立軍事基地,而吉布地國家財政收入主要依靠各國給予的租金。中國去年開始在吉布提設立了首個海外軍事基地,這基地距離美軍在吉布地的基地Camp Lemonnier只有6英里。報道指,中國這個新海外軍事基地,讓中方在曼德海峽這個國際海上貿易戰略要點站穩腳跟。

報道稱,美國憂慮隨著吉布地欠中國的債務越來越多,該國很可能會將Camp Lemonnier的控制權交給中國,以換取更多租金收入。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成員James Inhofe和參議員Martin Heinrich,今年5月寫給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的信中亦提到,「吉布地的總統似乎願意將他的國家賣給出價最高的人」,認為這會削弱美國的軍事利益。

美國的擔憂並非空穴來風,早前斯里蘭卡因無力償還一帶一路工程帶來的債務,將具有戰略意義的漢班托塔(Hambantota)港口的70%股權,轉讓及中國招商局集團,為期99年。

https://www.post852.com/256310/%e3%8...c%83%e5%b0%87/
歌絲˙暮斯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08-10-18, 11:19 AM   #125
歌絲˙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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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PSN  IDKENZHAYA
引用:
【何志平涉貪】還柙近9個月 肥平第四度被否決保釋申請

三度申請保釋被拒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早前繞過原訟庭,直接提請上訴法庭爭取保釋,並提交28頁的文件陳情。上訴庭於美國時間昨天正式開庭處理,最終決定否決保釋申請,意味已還柙近9個月的何志平仍然無法離開懲教所。

何志平早前向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提交申請,挑戰原審法官Katherine Forrest禁止保釋的裁決。何志平的申請由上訴法院法官Rosemary S. Pooler、Denny Chin和Christopher F. Droney審理,最終遭否決,但法庭文件未有解釋否決的原因。

何志平被指代表中國華信賄賂非洲政要,去年11月在美國紐約被捕,即使押上300萬美元現金和親人的住所作為抵押,仍然不准保釋,案件排期於今年11月正式開審。
楊岳橋: 美國法治仍然有險可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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