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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談館~>警察喎,叫我點信任你!
izumi_chuen 02:32 PM 04-29-15
作者: david:
李少光:水炮車傷害小於警棍最多濕身滑倒



皇恩/
要做到濕身效果用水槍都得啦, 要滑到可以放蕉皮,
警員又可以食左條蕉補充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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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02:36 PM 04-29-15
作者: 真十人€:
佔中反水貨會產生大賊綁匪。  只要尊愛慈母,大賊綁匪會自然消失?
我當佢邏輯正確,賊多左
咁同班慈母捉唔到賊有咩關係
係垃圾未認左佢囉
如果無佔中,香港和平,咁仲洗養你班警犬,浪費納稅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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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st11 02:54 PM 04-29-15
維穩工具又點會應付到真罪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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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03:57 PM 04-29-15
李水炮:最多濕身或滑倒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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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05:18 PM 04-29-15
[大追捕]
https://hk.news.yahoo.com/%E5%B1%85%...082000578.html
作者: :
荃灣工廈居民會表示,配備防暴裝備的警員今早近11 時到達大廈二樓的工廈劏房單位
爆門入屋,批評政府在毫無預警下進行執法行動,令居民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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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06:36 AM 04-30-15
作者: :
【本報訊】美國人權機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發表2015年全球新聞自由排名,香港排名急跌9位至83位,是過去11年最差。報告提及佔中期間多個記者遇襲。本報昨向警方查詢案件進度,警方回覆去年10月無綫記者採訪撐警集會時遇襲一案,3名被捕者因證據不足無條件釋放,而港台女記者遇襲案亦無證據作結。記協主席質疑警方是否已盡力搜證。
去年10月25日無綫電視記者冼志被「藍絲」扯爛領呔,同行攝影記者潘國輝、雷釗河被拳打腳踢,3人背部被打傷、眼角亦有傷痕,一名女子搶走無綫攝影機。事後3名男子涉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刑事毀壞及普通襲擊被捕,最終無足夠證據作出刑事檢控,3名被捕人士將獲無條件釋放。



港新聞自由排全球83

無綫電視新聞部對警方長時間調查後,未能作出檢控深表遺憾。新聞部再次強烈譴責暴力事件,促請警方繼續深入調查,尋找新證據及資料,將兇徒繩之於法,保障新聞自由。
同場港台女記者王詠妍被人襲擊及毀壞其手提電話的耳機,案件列作刑事毀壞及普通襲擊,警方指已完成調查,現時證據不足以證明任何人士觸犯罪行。王詠妍對警方決定感失望和不開心。據悉,本報昨午向警方查詢後,警方傍晚才通知部份遇襲記者。岑倚蘭說:「傷害大家都睇到,令人質疑點解冇足夠證據作檢控?」
記者採訪遇襲、傳媒自我審查等事件,令本港新聞自由排名下跌。美國自由之家的報告指出,全球新聞自由排名,香港在2005年排全球第61位,屬新聞自由(Free)類別,今年表現最差僅83位,只屬局部自由(Partly Free)類別。
今年報告特別點出《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去年1月遭調職、2月底被斬傷;商台前主持李慧玲遭解僱;無綫新聞去年10月播出多名警員在暗角打示威者的片段,數小時後修改報道。
報告又指網絡攻擊對本港新聞自由的威脅越來越大,《蘋果日報》去年受嚴重網絡攻擊。而壹傳媒集團稱由2013年底遭滙豐、渣打銀行抽廣告。《蘋果日報》社長葉一堅透露抽廣告情況至今沒改善,他重申《蘋果》的編採立場不變。岑依蘭指本港新聞自由排名下跌是響起警號,直言已是「滾水淥蛙」。
好明顯係收到ORDER啦,仲想公安犬去查爛屍,真係很傻很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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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06:50 AM 04-30-15
警搜網絡商取證 可繞過監察

作者: :
【本報訊】網媒認為政府應在《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修訂中,更具體列明會否截取WhatsApp、Telegram等網絡通訊。不過,立法會議員提醒,即時通訊軟件訊息只要在服務供應商伺服器有紀錄,警方大可視作普通證物申請搜查令取走,繞過《條例》的監察。

獨媒促網絡通訊納監管

獨立媒體(香港)早前發表聲明,要求將網絡通訊納入《條例》的「通訊」定義,認為現今網絡通訊普遍,2006年生效的條例已明顯過時,如不盡快修例,將對市民私隱、結社自由與表達自由構成重大威脅。獨媒項目主任余依庭表示,提出有關修訂是希望喚起公眾的關注。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WhatsApp等即時通訊軟件有備份存於網絡伺服器。即使《條例》以最嚴謹規格監管,執法機構仍可繞過《條例》所訂的步驟,直接申請搜查令取走有關資料。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表示,警方大多以調查為由,向服務供應商取走相關疑人的電子通訊時間、收件者等「元數據」(Metadata),聲稱不會撿走通訊內容,但據悉曾有人將服務供應商的硬碟整個取走。
繞路走不就是常識嗎?千四億都係咁樣批出O黎之嘛。

正所謂道高一尺,你咪繼續很傻很天真咁以為修例就可以阻到公安犬選擇性汁發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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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02:33 PM 04-30-15
控示威者擲鐵馬出馬路 警員稱「掟」同「推」一樣

作者: :
27歲跟車工人被指在去年10月17日佔領運動期間,於晩上11時許在彌敦道612號的行人路上,將鐵馬掟出馬路,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案件今在裁判法院開審,目擊的警員今出庭作供,被質疑在被告的書面口供及自己的證人書面口供中,分别用「推鐵馬」及「掟鐵馬」形容被告的動作,警員回應指兩者是同一動作,只是選詞不同。

被告梁志恒的代表律師又質疑,警員當日以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拘捕被告,但及後卻改控被告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是為增加被告被定罪的機會,於是改控更嚴重的控罪,警員否認。

另外警長出庭作供時指,被告當時情緒高漲兼步步進逼,當他掟出鐵馬後,馬路上有兩名軍裝警員要避開,但事後未能找到兩軍裝警。
我自認中文差,但一個係地面招式,一個係空中招式,真係一樣O架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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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使者 02:38 PM 04-30-15
對犬黎講
就算你訓係度推/擲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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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L 02:48 PM 04-30-15
藍絲集會打記者, 有片有樣有新相都叫證據不足
警察拉人, 警察放人, 法庭都慳返唔使去, 一權玩哂
藍絲話: 我嚟幫你架喎
暗角柒警100%走得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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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_ming_ 03:33 PM 04-30-15
作者: david:
控示威者擲鐵馬出馬路 警員稱「掟」同「推」一樣



我自認中文差,但一個係地面招式,一個係空中招式,真係一樣O架咩?
一樣呀,
一樣都是在地面上使出的招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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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shin 06:54 PM 04-30-15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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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06:54 PM 04-30-15
http://rthk.hk/rthk/news/expressnews...55_1096245.htm
被綁架女事主晚上7時召開記者會

( 感謝主 )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id=45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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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Y 03:27 AM 05-01-15
作者: 安安:
http://rthk.hk/rthk/news/expressnews...55_1096245.htm
被綁架女事主晚上7時召開記者會

( 感謝主 )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id=457094
班黑警打市民捉塗鴉就叻, 到要捉真賊劫匪綁匪, 就食狗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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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08:59 AM 05-01-15
書面紀錄先說「推」後稱「掟」
指證佔旺者 警被指口供矛盾

作者: :
【本報訊】跟車工人被指去年在佔旺區向兩名警員掟鐵馬,他昨否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受審。辯方指負責拘捕的警員證供前後不一,起初在書面紀錄上寫工人推鐵馬,其後改寫為掟鐵馬。警員解釋「『推』同『掟』係同一個動作,只係文字選擇、字眼嘅差異」。
記者:樊素心

去年10月17日佔領人士重奪旺角,大批群眾於晚上聚集彌敦道。警員勞梓傑在觀塘裁判法院供稱,當晚11時許於彌敦道近倫敦大酒樓外目睹被告梁志恆(28歲)將一個鐵馬由行人路掟出馬路,令兩名警員需閃避。勞為防有人受傷,走進人群捉住被告。




難尋閃避鐵馬兩警

協助勞拘捕被告的警長黃寶民則指,被告案發時激動地叫囂「打死佢!打死啲死差佬」,更煽動其他示威者叫喊。黃指現場人數雖多,但被告叫喊時黃身邊環境較靜,故能認出被告,而且被告身穿黃衣「太易認」。黃稱他沒刻意尋找兩名險被鐵馬掟中的同袍,要找到他們「絕對唔容易」。
辯方質疑勞先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被告,其後卻改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只因後者較以入罪,勞表示不認同。辯方又指案發前曾發生「暗角七警」事件,且案發前不久警員被示威者步步進逼,防線後退,更有警司被拉扯及制服,令到警隊士氣低落,辯方質疑警方為報復而隨意濫捕示威者,勞對此否認。
被告在表證成立後自辯,指案發前有一名灰衣少女推倒兩個鐵馬,有警員卻上前對身穿巴西隊黃色球衣及戴眼鏡的他稱:「我睇住係你推,四眼仔!」他隨即被捕。自言只是佔領區「花生友」的他否認掟鐵馬。辯方陳詞時形容控方證人供詞荒謬,不能接受勞混淆推及掟兩個動作,又指案發至今5個月,警方卻找不到兩名被指曾閃避鐵馬的警員。案件5月12日裁決。
要砌你就砌硬你O架啦,駛講理由的嗎?

其實而家公安犬將所有技能點加曬去只針對手無寸鐵平民O既主動技到,仲有無可能砍掉重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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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09:12 AM 05-01-15
德法院判粗口罵警非辱警

作者: :
本港建制派人士力促設「辱警罪」,又為嶺南大學學生會音樂會有罵警粗口歌大興問罪之師。但在有辱警罪的德國,憲法法院裁定基於言論自由,只要不針對個別警察,粗口罵警都受憲法保護。

操口
本案源於一名女子兩年前穿印有「FCK CPS」字樣T恤(右圖)出街,被警察截查,指字樣疑似「操你的警察」(fuck cops),要求她回家更衣。她幾日後再戴上「FCK CPS」襟章(左圖)出街,被控辱警。


該女子被地方法院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後上訴駁回,憲法法院維持上訴裁決。法官一致裁定有關口號並非針對個別警察,而是一般地表達對警察的意見,而發表意見受到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護,「不管有關意見有理無理、情緒化或理性、有沒有價值,危險或無傷大雅」,但強調侮辱個別警察仍可依法判罰。

英國《每日電訊報
班豆腐真係唔該收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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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_ming_ 09:18 AM 05-01-15
作者: david:
德法院判粗口罵警非辱警



班豆腐真係唔該收皮啦。
「個別事件」又係時候要出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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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09:58 AM 05-01-15
作者: :
【本報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出席其告別檢閱儀式,並即將開始退休前休假。民陣昨午連同多個民間團體,帶同「黑警之父」人偶紙牌相送曾偉雄「最後一程」。對於有傳曾偉雄已接受大型地產發展商聘請,警方發言人指「絕無其事」。
曾偉雄在告別檢閱儀式致辭表示,即將告別超過37年的警務生涯,自己見證了警隊蛻變成專業實幹、服務為本的高效能團隊。他形容,「香港持續下跌的罪案率及享譽全球的良好治安」,印證香港警隊是亞洲甚至是世界最優秀的警隊。他說自己會懷念警隊一切,尤其同袍間的深厚情誼。


否認半年後任職地產商
不過,民間人權陣線、民主黨、職工盟代表及一眾民間團體,午後到灣仔警察總部地下「贈興」,送上近一米多高的曾偉雄公仔紙牌,形容他是「黑警之父」、「敗壞法紀」。民陣警權關注組召集人陳樹暉表示,曾偉雄任內警隊處理示威手法備受爭議,包括在港大校園將學生困在後樓梯,以「黑影論」為阻礙採訪的警員開脫,以至雨傘運動期間警員涉嫌濫用暴力,認為曾偉雄帶頭破壞警隊專業、中立、守法及可信的形象。
陳樹暉估計,即使新一任處長上場,要糾正歪風同時獲前線警員支持並非易事,希望能邀請新任處長會面作理性溝通。此外,名為「傘場」的團體本周日下午3時,舉行「曾偉雄一路好走」遊行,於修頓球場遊行到警察總部,呼籲市民自備黃傘及標語牌,抗議警方暴力毆打濫捕市民。
另有報道指,屬首長級薪級表第8點(俗稱D8)公務員的曾偉雄,將於「過冷河」半年後加入大型地產發展商出任保安部最高級主管,年薪達600萬元,警方已否認。
啱啱先話完佔中令罪案率上升,而家又話下跌,想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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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hander 02:47 PM 05-01-15
班無腦梁粉前言不對後語都唔係第一日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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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mike 11:51 PM 05-01-15
當警察行徑比你外表 更像一個古惑仔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3%91%E4%BB%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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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philip 04:16 AM 05-02-15
作者: david:
德法院判粗口罵警非辱警



班豆腐真係唔該收皮啦。
在大陸
罵一個概念=個別罵盡千千萬萬個同胞
是常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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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01:17 PM 05-02-15
作者: mikemike:
當警察行徑比你外表 更像一個古惑仔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3%91%E4%BB%94/
樣衰=原罪

無法啦,技能點已經去曬對付手無寸鐵O既平民到,一有機會仲唔用等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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亍 ◣ 10:13 AM 05-03-15
身為警犬應該要比d自信咁鬼鼠點得


作者: :
梁 振 英 探 望 警 犬 隊   新 聞 處 沒 公 布 行 程
2015-05-02 HKT 17:47
梁振英今天前往馬會雙魚河會所,看警犬隊表演,為警察打氣。(社交網站截圖)
「 港 人 講 地 」 社 交 網 站 報 道 , 行 政 長 官 梁 振 英 今 天 前 往 馬 會 雙 魚 河 會 所 , 看 警 犬 隊 表 演 , 為 警 察 打 氣 , 報 道 稱 , 市 民 與 他 爭 相 合 照 , 又 指 相 片 由 讀 者 提 供 。

政 府 新 聞 處 並 無 公 布 梁 振 英 出 席 有 關 活 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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亍 ◣ 08:31 AM 05-04-15
新一哥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new...2&csid=261_341


作者: :
盧偉聰獲任命警務處處長
04.05.2015 08:06

國務院任命警務處副處長盧偉聰,接替退休的曾偉雄,出任警務處處長。

五十三歲的盧偉聰,一九八四年加入警隊,由見習督察做起,主要從事總部層面刑事職務。回歸後,獲推薦到國際刑警組織出任聯絡主任,協調國際警務合作和統籌國際調查;三年後獲擢升為亞洲及南太平洋區助理處長,是首次由亞洲人出任國際刑警處長級職位。盧偉聰返港後,先後掌管投訴警察課、以及俗稱「O記」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短短十年間連升四級,一三年出任副處長,曾分管行動及管理兩個副處長崗位。他又多次督師處理大型群眾活動,包括反新界東北發展示威、佔領遮打道等。在去年佔領運動期間,盧偉聰是警隊「光明頂」行動的總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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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檸茶 10:30 AM 05-04-15
去年10月,3名無綫及1名港台記者採訪「藍絲帶運動」撐警集會期間遭「藍絲」襲擊,雖然過程有片有相,但警方上周卻指因據證不足,「放生」3名疑犯。報章《am730》今日引述消息指,該案記者出席認人手續時,發現疑犯與扮演疑犯的「戲子」,全部戴上口罩及浴帽,即場透過律師向警官投訴但卻不受理,令認人變成「不可能任務」。

報道指,3名疑犯分開3組、每組加入7至8名「戲子」組成,當中只有1組認人時展露全貌;1組疑犯稱要「保護頭部特徵」要求全組戴浴帽;最後一組更以「保護面上特徵」為由,全組獲准戴口罩和浴帽。

報道引述退休高級督察指今次認人手續情況罕見,雖然過去會有疑犯因有明顯身體特徵要求遮蓋小部份,或要戲子加上相關特徵,但一般情況都不會大面積遮蓋,尤其疑犯犯案時無戴口罩,認人反而要求加上口罩,「無可能差別咁大」。

警方發言人回應指,是按照既定程序確保認人手續對證人和疑犯都公平公正。無綫新聞部總監袁志偉就稱「不清楚事件」,重申無綫已發出聲明,促請警方繼深入調查。

不如帶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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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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