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向督察擲水樽救示威者 青年被控襲警今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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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是7.21元朗站白衫人恐襲事件三個月,警方至今僅起訴6名涉案人士。有市民本周一在元朗大馬路一帶聚集堵路,抗議「警黑勾結」,其間有青年被指於警員制服示威者期間,向警員投擲水樽,終令示威者成功逃走,自己卻被捕。青年被控襲警罪,案件今早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律政司再次在控罪書上隱去涉案警員姓名,僅列出職銜及警員編號。裁判官將案件押後再訊,並批准青年保釋,但其間須宵禁。
報稱無業的被告李梓豪(24歲),被控於本月21日在元朗鳳攸北街近燈柱FB3530,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督察19348。今早約有十多名市民到場聲援被告,並在被告離開法院時舉傘掩護。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搜獲的一支雷射筆,其間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求法庭施加宵禁令。
督察右手刮傷 即日出院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將案件押後至12月19日再訊,其間批准被告以3,000元保釋,但不可離港、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以及每晚12時至翌晨6時宵禁。
控方案情指,警方當晚11時許清理示威現場。其間督察19348欲制服一名示威者,此時被告向督察19348投擲裝滿1.5公升水的水樽,令督察右手刮傷。原本正被制服的示威者成功逃走,被告卻當場被捕。警方在被告身上搜獲一支雷射筆。督察19348其後入院治療,即日出院。
【案件編號:TMCC2079/19】
記者劉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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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水樽一向都係恐佈份子常用O既大殺傷力武器,唔告佢意圖謀殺已經十分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