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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10-22-19, 06:41 AM   #254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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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青年申保護令 警即放人

引用:
35萬市民周日響應號召,到九龍行街對抗暴政。一名青年下午途經示威現場附近時被捕,遭扣押逾26小時,惟警方拒向青年的代表律師提供拘捕警員身份,更拒絕交代控罪詳情。青年昨透過法律團隊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質疑警方非法拘留。律政司收妥文件後不足一小時,便派員到庭承諾立即釋放被捕青年,惟並無就案件或警方手法作任何解釋。

法官周家明昨午5時半緊急開庭,律政司當時無派代表到庭。據知,涉案青年周日下午4時許在佐敦道近彌敦道被捕。代表青年的資深大狀潘熙昨指,警方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青年,惟他被捕時身處行人路,沒作任何犯法行為,身上亦沒有口罩等敏感物品。


拒交代控罪詳情及警員身份

潘續指,律師接報到警署後,曾要求警方提供拘捕警員身份。惟警方以身份敏感為由,拒絕提供警員姓名,僅透露是一名機動部隊警員,惟警方後來改口稱不知道拘捕警員的身份,及後再改口稱拘捕警員其實隸屬商業罪案調查科。

潘熙表示,當律師進一步向警方查詢控罪詳情時,警方卻沒再回應。潘質疑警方繼續扣留該青年根本是無理且非法。潘又稱,警方需在48小時內檢控被捕人士並帶上法庭,但這不代表警方有權任意拘留市民48小時。

潘透露,昨日凌晨和中午兩度去信通知警方將提出保護令申請,並致電律政司,惟直至下午5時15分律政司才收妥文件。律政司代表傍晚約6時抵達法庭,表明青年會立即獲釋,但未作任何解釋。


資深大狀潘熙指,警方需在48小時內檢控被捕人士並帶上法庭,但這不代表警方有權任意拘留市民48小時。資料圖片
麥兜:常餐快餐午餐晚餐特餐都係一樣O既話,咁唔理咩品種O既犬都係一樣O架O者。
犬:我O地從來都只會鹽正汁發,唔會出現所謂濫捕O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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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 CC:Morphus X300

此篇文章於 10-22-19 06:45 AM 被 david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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