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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9-24-19, 07:53 AM   #216
david
The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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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彈對抗警暴!火魔法師:我唔係鬼 只想幫手足撤退

引用:
玻璃瓶在空中劃出一道弧線,「哐啷」落地碎裂,遺下一片熊熊火光,警察叫它「汽油彈」,抗爭者稱作「火魔法」。每每站在防暴正前方的阿鬧(化名),三個月來見盡荒謬,警暴、濫捕、鄉黑,為掙脫無力感,甘冒罵名成「火魔法師」一員,用火焰阻擋警員推進,旨在為前線手足撤退爭取時間,望同行者理解,又提醒前線不應被仇恨支配將「魔法」直接投向警員,「你要記住你出嚟嘅原因係做乜嘢,你唔會想做到任何人命傷亡,真係要記得自己點解會行到呢一步,唔好畀升級無止境冇底線咁發展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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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佘錦洪




9.15市民自發在港島區「自由行」,阿鬧相約記者在銅鑼灣鬧市碰面,一身black bloc裝束的他與現場其他抗爭者並無二致,唯一差別相信是背囊裏所攜帶的物品,「今日我哋有6支。」裝在玻璃瓶內的,是混和了白電油的燃燒彈。作為「施法者」,阿鬧將它視為最終手段,「其實都係預咗係到時最後關頭先會用嘅,如無必要我哋都係唔會用到呢一步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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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於典型和理非家庭,阿鬧父母自小已與他討論時事與政治,5年前雨傘運動時亦曾以學生身份參與非暴力抗爭,「去到『魚蛋(革命)』嗰陣,都係覺得呢批人比較暴力」,說他是「左膠底」絕不為過。反送中運動不斷升溫,政府無視百萬民意試圖硬推修例二讀,阿鬧亦在6.12首次站上前線,但即使與防暴警察只有10米之遙,反抗從來不是他的首選,「我最記得嘅都係,我身邊嘅人會推鐵欄啦、會掟遮呢啲嘅行為,甚至(立法會)正門方面有啲手足會掟磚咁啦。嗰時我個心裏面都覺得,嘩呢批人真係比較激進喎。」




由和理非變成自己口中的激進分子,全因7.21元朗白衣人無差別恐襲,「嗰晚睇住啲新聞,我係完全瞓唔着,我好自責我喺上環嗰陣時我有勇氣企去最前面去抗衡,但係我竟然係冇去到元朗幫手」,為擺脫無力感,他認為抗爭者必須再走前一步,「我哋要更加有效率咁去同防暴同速龍去對抗,咁樣先可以幫到我哋更加多嘅人。」




阿鬧憶述7.21有人於上環以彈叉、磚塊、垃圾桶等手段去制衡警察,「講真一個防暴警察佢副裝備4萬幾蚊擋子彈,唔會受到啲咩(傷害),同我哋嘅裝備比較其實係根本不足(以相提)並論」,唯獨是當時有手擲式催淚彈落到路障,爆開並點燃雜物,「由着咗火嗰刻開始到消防嚟救火,兩方面係對峙咗比較長一段時間」,自製燃燒彈的念頭揮之不去,他於是按網上教學自行製作,並在一次驅散行動中付諸使用。




「我好記得當時情況係,有一隊速龍小隊開始走入橫街向我哋搜捕,為咗要令到後面嘅人可以安全走,我用咗第一次火。」阿鬧指自己當時將燃燒彈投擲在身前,街道中心升起的烈火嚇退了正要衝前的速龍警員,成功為他及身後的人爭取到寶貴時間逃脫,「我會用個原意都唔係要做到任何人命傷亡,我係要做到呢個阻嚇、做到呢個拖時間嘅效果。」




意外成為最早一批「火魔法師」,阿鬧見證何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燃燒彈在一個月間普及到每次衝突均大規模使用,9.15這天下午更成為反攻警察的利器:連同他與隊友所投擲的,一共有三枚燃燒彈落在添華道正向人群射水的水炮車車頂,令水炮車停止射擊改為灑水自救,「我哋冇預計到係會成功嘅,亦冇預計到有咩成效,但係起碼我哋自己都覺得係有效對抗嘅一個手段囉。」最終水炮車在滅火後再次射擊,迫使一眾抗爭者撤離政總範圍。




面對防暴警察步步進逼,阿鬧與隊友及一名素未謀面的「火魔法師」自發殿後,為正撤向金鐘道的抗爭者爭取時間,在德立街的轉角處部署,火光一閃,又是三枚燃燒彈落在馬路中心,警員隨即停下腳步舉旗開槍還擊,「當我哋最後防線得返人、得返肉盾嘅時候,我哋其實冇乜欄杆、冇乜圍欄用嘅時候,其實得返一招用,就係用火。當你做到一條火嘅防線出嚟,起碼有個阻嚇作用,令到佢哋唔敢貿貿然衝過嚟。呢個係畀對方一個警告,就係你唔可以為所欲為,唔可以因為你攬住支槍、你有警棍,你就可以胡亂咁樣毆打、去屠殺我哋嘅市民。」




但火焰始終不是任人把玩之物,當日阿鬧擲出的首枚燃燒彈,就錯手落在添華道正在拍攝的記者的旁邊,幸好未有釀成事故,「嗰陣比較匆忙,倒火酒唔小心就倒埋落隻手套上面,一點火嗰下兩隻手都着晒火,我忍住痛咁掟出去,個距離好明顯掟錯位,好好彩冇掟中下面個記者。」脫下手套,皮膚上已冒出水泡,疼痛到無法停止顫抖,承認使用時應該要更加謹慎,「我哋係好唔想傷害到無辜嘅人,例如係手足啦,亦都唔想傷到記者朋友,唔想傷到任何人。」




受過訓練的人尚且不能控制濫用武力復仇的誘惑,何況是無受過任何訓練的抗爭者?阿鬧稱自己一直憂慮有人會將燃燒彈直接投向警察,事實上類似的情況在過去幾次大型衝突中已經出現,「我好希望咁多位認同我哋或者係同我哋行緊同一條路嘅人,真係唔好俾仇恨支配自己。你要記住你出嚟嘅原因係做乜嘢,你唔會想做到任何人命傷亡,真係要記得自己點解會行到呢一步,唔好畀升級無止境冇底線咁發展落去。」




早在準備使用「火魔法」時,阿鬧已經考慮這種前所未見的武力會不會引發所謂民意逆轉,果然自第一枚燃燒彈在抗爭現場爆開後,「捉鬼」之聲即不絕於耳,直到爆出卧底警察事件後更是一發不可收拾,「終於諗到原來以後就算我哋示威者發生咩事都好,都可以用警察扮示威者呢個藉口嚟帶過」,但定神一想,虛假的揣測才是瓦解運動的真正開端,「雨傘嗰次點解我哋最尾會自己內部分化,點解會自己自亂陣腳,就係因為大家唔記得咗出嚟做乜,淨係掛住捉鬼。」




回應外界質疑,阿鬧始終希望每位同行者都能夠理解前線抗爭者的處境,「我知道火呢樣嘢對大眾嚟講個觀感未必咁好,或者一見到火光就覺得好暴力、好破壞,但其實你掉返轉嚟諗,我哋唔用呢啲手法警察唔會有顧忌,佢哋嘅武力先係會一直咁升級。我希望大家係意識到,我哋自己人個手段係會升級,希望佢哋都會擁抱返我哋一直以嚟嘅原則,就係不分化、不割席、不篤灰。」




民間五大訴求,政府已表明會在立法會復會後正式撤回修訂條例,但阿鬧指一切來得太遲,「如果一開頭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肯喺6月時候去撤回呢條條例,就唔會衍生三個月嚟咁多條人命傷亡,咁多被捕手足,咁多呢一切一切嘅場面。」要真正解決困境,他認為只有一個方法,「其餘嗰四個訴求係一定一個都不能少。一日五大訴求未全部落實,我哋都會繼出嚟抗爭,我哋唔會放棄,因為真係冇時間再輸落去。」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及63條,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而縱火,或意圖危害人命而縱火,可被控以縱火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面對可能到來的刑罰,阿鬧坦言早有心理準備,「企得出嚟、企喺最前面,嗰陣時我都有呢個準備,發展咗三個月之後,我係更加唔應該有任何立場上嘅動搖」,唯一牽掛也許是家中雙親,「我淨係同佢哋講,當有一日我真係俾人拉嘅時候,無論判咩罪名,或者係點樣去插贓嫁禍又好,我希望佢哋記得,我係做緊啱嘅事。」
首先,要認清事實,係邊一方帶頭無差別將武力無上限式升級。

當舉高雙手都可以手臂伸延,坐O係度都可以不停胡辣噴面,唔傷人唔破壞他人財產O既火魔法,當然係罪大啦,係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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