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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3-28-19, 06:01 AM   #1
david
The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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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喎,叫我點信任你! (VOL. 2)

上回:http://www.gaforum.org/showthread.php?t=239512 (42頁....)

重案組警員庭上承認出於同情勸坦白合作 劫案被告稱遭利誘招認獲判無罪

引用:
有男子網上出售價值20萬元的勞力士Daytona手錶,卻遭賊人設局,趁見面交易時引來同黨搶錶,再登上接應的私家車離開,事後五名男子被捕。被指負責駕駛接應汽車的兩名男子,早前於高等法院受審,均稱在警方威迫利誘下作出招認。據知,調查本案的油尖區重案組警署警長曾於「案中案」出庭作供時,承認十分同情其中一名被告,知道對方販毒養活家人,故向對方稱只要與警方「坦坦白白,合合作作」,則毋須擔心。最終法官因證物警員證供出問題,裁定兩名被告毋須答辯,無罪釋放。

5名被捕男子潘俊達、范秀良、吳祖軒、宋福和及賈愷林,被控於前年4月14日在尖沙嘴麼地道南洋中心搶劫一隻勞力士Daytona手錶。控方指控潘是主謀,未有出面搶劫,而范扮作買家,成功搶錶,吳則負責噴胡椒噴霧。至於宋賈兩人擔當駕車接應的角色。




吳潘范三人早前已於高等法院認罪,案件原定今日判刑。惟法官陳慶偉要求律政司交代,何以本案會安排在高等法院審訊,並欲知道吳的縱火案案底詳情,將案件押後至4月29日判刑。




證物警員口供前後矛盾

宋、賈兩人則否認控罪受審,兩人表示遭警方威迫利誘,才會作出招認,並曾遭警員屈打成招。案件早於本月12日進行「案中案」聆訊,為期4天,其間傳召多名負責調查本案的警員作供。




據了解,當時一名油尖區重案組警署警長突於作供時主動爆料,直認同情賈,因從線人口中得知對方為養活家人而販毒,故主動向賈稱只要他「坦坦白白,合合作作」就不用擔心。據知,賈沒有任何案底。




法官陳慶偉於本月15日作出簡短裁決,表示鑑於案中證物警員口供最為關鍵,惟該名警員在檢取宋手機的證供前後矛盾,認為警員證供有疑點,故裁定兩名被告脫罪。兩人均沒有訟費申請。




據知,控方指稱宋的手機內有與眾被告通話的紀錄,但不知通話內容。證物警員於供詞中表示先向宋作警誡,及後才檢取手機;惟庭上卻改口稱是先檢取宋的手機,後來才向宋作出警誡,證供出現矛盾。




相約交收 事主與友人遭噴 胡椒噴霧搶錶

案情指,事主接獲來電,聲稱看中他在網上放售的一隻勞力士Daytona手錶,經議價後相約在南洋中心交易。事主當日由友人陪同抵達,范現身自稱買家,要求驗貨。其間吳突然衝出,向兩人噴胡椒噴霧,范乘機搶走手錶。最後范跳上由宋賈兩人駕駛的接應私家車逃脫,吳則被途人制服。整個犯案過程被南洋中心閉路電視及附近停泊的汽車攝錄機拍下。




范稍後於灣仔一間酒店與潘見面,二人及後被捕。范在警誡下稱,案發前一天由潘招攬參與搶劫行動,他將搶來的勞力士手錶交給潘,潘先後共付他4.2萬元。

涉案勞力士Daytona手錶只剩下錶盒。

[無責任亂估]枱底交易換無罪[/無責任亂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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