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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7-17-09, 01:13 PM   #895
yukinon
Junior Member
公主
 
註冊日期: Dec 2007
文章: 49
引用:
作者: Peter Yu 查看文章
首先再次向公主致敬
感謝公主一直以來的努力

看過公主的post之後
思前想後, 想了很多天都不知怎樣回應
昨晚收到路癡的offline message之後, 覺得一直沒人回應不太好

====我不是GAF的代表, 以下發言只代表個人====

當日知道公主和暗榮對薄公堂, 真的很驚訝
實話實說, 發幾個投訴email已經是我行動力極限
http://www.gaforum.org/showpost.php?...&postcount=701
"其他人不知怎麼想, 基本上我自己是放棄了"
這個是我被ban之後的想法, 到現在也是一樣
原告的委任書? 好麻煩我棄權
物證? 沒有, 暗榮的收費email一直是隨收隨刪
募款? 一千幾百還可以, 純粹支持, 有代表人募款帳號可以email我

就這樣
非常謝謝您的聲援.

此外, 所謂的「物證」是指告知您登記的「Gamecity市民」的資料, 以證明您是該帳號的所有者, 這點希望您與其他朋友不要誤會是很複雜的東西. 而委任書則是填您的「Gamecity市民(帳號資料)」與簽名而已, 若各位連這個都嫌麻煩, 那就真的是愛莫能助了.

====以下發言不是回文====

就如我上面發的第六次(最後一次)法庭的內容, 光榮終於明確的表明了為何他們需要砍號或者砍角色---

就因為有「潛在性(抽象性)的危險」

也就是說, 由於(海外)華人=有搞RMT的潛在性(抽象性)危險, 所以不砍你們不行. 這次KOEI的主張, 不只gestapo案, 連Rescue會議案的砍號理由, 都讓我恍然大悟, 原來是「抽象性危險」, 難怪會說是RMT對策.

所以, 雖然各位GAF成員都規規矩矩的玩遊戲, 並沒有帶給日本人困擾, 也沒有做任何違法行為, 更沒有妨礙KOEI的營運. 但是由於光榮判斷有「只要有潛在性, 抽象性的危險」,就可以「依照規約規定單方面解約, 而因為是依照規約辦事, 砍你們號這個還根本不算單方面解約(根本不違反交易)」.

關於這點, 既然各位GAF的朋友們看起來都認為還算能夠接受, 而且我個人也的確認為, 各位GAF華人商會的朋友也的確都有「光榮所說的潛在性的搞RMT的危險性」(若說是抽象性的危險, 那一定是有的). 那麼我也只能說愛莫能助, 很高興大家都有很寬大的心胸與度量, 很成熟的能夠區別判斷對自己生活必要與不必要的問題, 不浪費時間在沒有意義的事情上面. 這也與小日本鬼子確實有很大不同, 是泱泱大國應有的態度.


2009年9月16日將會下達一審判決, 相信各位還有很多時間可以思考看看.

Do something, or live for nothing. I think we can change it, if we do. Choice is yours.



此篇文章於 07-18-09 09:50 AM 被 yukinon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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