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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6-18-19, 01:09 PM   #251
david
The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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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撐林鄭「表面冷漠內心感性」 指衝擊時在旁吶喊或犯暴動罪




引用: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晚就6.12警方鎮壓示威者見記者,改口指未有把當日事件定性為「暴動」,辯稱當日只有部份示威者「涉嫌干犯暴動罪」。行會成員湯家驊今早在電台節目指,暴動的法律定義,包括3個人以上參與非法集結、作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令公眾恐慌,故當日衝突中絕大多數人沒有衝擊警方防線、沒有破壞社會安寧和造成公眾恐慌,便不可能被定性為干犯暴動罪;但他之後在自己fb補充,以暴力衝擊警察防線者,明顯地有機會干犯了暴動罪外,「在旁支持吶喊者、或有共同意圖者,亦有機會同樣犯了暴動罪」。



盛傳林鄭今午見傳媒道歉,早前預先放風指政府會暫緩立法的行會成員湯家驊,今早亦在電台節目作「預告」,指林鄭會爭取盡快正式道歉,並形容林鄭「表面冷漠,內心感性」,指林鄭怪責自己較其他人更深,稱政府若有過犯錯失,要求問責道歉,亦符合文明社會的需要,繼續為林鄭「消毒」。湯家驊又指,示威者即使6.12當日手上沒武器,但若配上頭盔等裝備,在「第二排」跟著前面示威者衝擊警察防線,都有可能被控暴動罪,因這些人當時都有破壞社會安寧的意圖。



湯指出,相信盧偉聰最初指「暴動」,是聚焦於衝擊防線的人,導致一些誤會。對於社會上有要求建議成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警方6.12鎮壓手法,湯家驊明言不贊成成立調查委員會,強調看不到警方有重大錯失,建議警方可以內部處理,市民亦可以向監警會投訴。他認為制度上對警方的制衡已相當足夠,不需要製造更多對立分化。



湯家驊其後在fb再接連發文指,香港不是大陸,他從來不覺得有「定性」這回事,而在其眼中,6.12絕大部分人是和平聚集,不可能構成暴動罪,「與旺角動亂很不同」。他又強調特首的出發點是好的,「縱有不是,也非死罪,我相信香港人是理性的、是有分寸的、是能同舟共濟的」。另一名行會成員葉國謙更指,林鄭要以「身體語言」令公眾感受到她的真誠,似乎暗示會鞠躬。



盧偉聰昨日解畫後,備受批評,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昨質疑盧偉聰的說法自相矛盾,「如果係少數人暴動,點解會開150發催淚彈?如果係暴動,係咪幾萬人都係暴動?」民間人權陣線警權組晚上發聲明,重申6.12當日的示威者中,沒有一個是暴徒,所有示威者都是愛香港的人。

果然戴頭盔同大聲講O野都係身有屎O既表證,怪唔知慈母要對準戴住PRESS頭盔O既記者攻擊了。


另外,所謂身體語言,係_/o\_定,,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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