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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10-16-17, 03:18 PM   #1
( ゚ω゚)?
God of Gamer
Volks初音已接收
 
註冊日期: Dec 2010
文章: 9,253
[衞生署署長挑機法官] 要任陪審員員工周六上班 法官下令衞生署署長出庭解釋

兩虎相鬥,坐山觀虎鬥,邊食花生邊睇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71016/57337627

【曾蔭權涉貪】要任陪審員員工周六上班 法官下令衞生署署長出庭解釋


155,403
建立時間 (HKT): 1016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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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署長陳漢儀(資料圖片)




前特首曾蔭權被指於在任期間接受豪華裝修工程,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一案,今早甫開庭,法官透露上周五收到衞生署的傳真,要求本案其中於署方工作的陪審員周六上班,法官決定要求衞生署署長陳漢儀今日下午4:00到法庭解釋。

法官早於抽選陪審員時已表明,任陪審員是公民責任,審訊中途亦已告知陪審員,僱主不能要求他們在周六上班。
法官向陪審團表示,相信他們知道為何遲開庭,並告知已要求衞生署署長今日到法庭解釋,他們將會知道答案,然後提醒他們繼續專心聽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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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オワタ (;´Д`) ヽ(; ゚д゚)ノ ( ̄∀ ̄) (´・ω・`) ∠(゚Д゚)/ キタ━━(゚∀゚)━━ !!!!(´๑•ω•๑`) (๑*д*๑) (˘ω˘)zZ ( ゚ω゚ ) ∞ヾ(´д´)ノ ก็ʕ•͡ᴥ•ʔก้ (¯ 3 ¯)(◕‿◕✿) ('A`)(・ิω・ิ) (´д`) <( ̄ω ̄・)> 〆(・ω・`*) (´༎ຶД༎ຶ`)淚目 (๑•̀ㅂ•́)و✧掂 +×(ง⌐□ل͜□) 退休啦! (ง︡'-'︠)ง┗( _)┛(ʘдʘ)
EA-y( ̄Д ̄)。o :game怪有咁勁得咁勁,裝備有咁屎得咁屎,咪等啲友玩得咁舒服,玩完嗱嗱聲pay-to-win.抽loot box有咁難得咁難,box有咁罕有放咁罕有,啲課長咪啫聲抽完抽過第二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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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10-16-17, 04:21 PM   #2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1. 引777:官到無求膽自大
2. 刑不上大夫

結論:無事發生過,收回星期六上班FAX,改由員工自行決定返唔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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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10-16-17, 06:50 PM   #3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署長指有酌情權決定陪審員是否上班 官:從來沒有

引用:
前特首曾蔭權被指於在任期間接受豪華裝修工程,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一案,衞生署上周五向法庭傳真文件,要求案中任陪審員的員工於周六上班,法官今下令衞生署署長陳漢儀到庭解釋。署長陳漢儀及代表她的政府大狀廖冠華下午到庭,廖解釋指知道公務員要履行陪審員責任,但涉案任護士的陪審員依合約每月需返兩個周六,署長知道該員工星期六不用出庭故要求她星期六上班。

陳漢儀先就引起法庭的不便而致歉,再補充指其部門同事每周一至五返朝九晚五時半,周六返九至中午十二時,要求該員工上班只是一般工作模式。惟法官反問若涉事的陪審員返夜更又如何?陳表示跟上司討論過不會要求該員工上班。法官則指返日更和夜更其實沒有分別。

法官又引述署方上周五傳真到法庭的信,署方在信中要求涉事陪審員在上周六上班,並道「我們不反對讓員工出任陪審員」,法官今向陳指出,法庭每日都向陪審員強調,出任陪審員是首要的公民責任,故不是僱主是否容許,而是一個責任。

而信中提到「我們諮詢公務員事務局,涉事員工在履行陪審員職責時可以不用上班」。法官問陳是否覺得署長及公務員事務局有酌情權,陳表示局長有酌情權。但被法官反駁指從來都沒有酌情權,並指出根據《陪審員條例》33條,若有僱主歧視出任陪審員的員工,可以判囚三個月及罰款2.5萬元。而全港只有一個僱主可以獲豁免,因為不會政府告政府,法官重申公務員事務局不能凌駕相關條例。大狀廖冠華表示需時研究及檢討有關情況,並需諮詢公務員事務局。

當法官問兩人能否承諾不要求涉事陪審員周六上班,兩人均表示要尋求局長批准。法官下令廖下周一到法庭交待研究結果。
777或猿公公仲唔快O的出O黎話依法辨事注重法治之類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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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10-17-17, 10:05 AM   #4
martinnitram
Ultimate Gamer
地獄黑仔王
 
註冊日期: May 2002
文章: 4,955
今日睇新聞, 似係法庭張通告只係寫比陪審員請星期一至五, 星期六無寫實話可以唔洗返工咁

睇新聞話局方示(大約意思): "我們不反對讓員工出任陪審員, 但必須依程序上班", 真係好政府 m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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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nitram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10-17-17, 10:31 AM   #5
真!DC
Banned User
奉行我道
 
註冊日期: Jan 2003
文章: 24,652
政府部門係要跟規律依程序做野
咁先可以減少人治
醫生寫你兩日病假你第二日覺得身體好左去番工都唔得

不過僱主根本冇權反對員工使陪審員
本來一個小職員番唔番工好小事
但署長死撐仲擺埋局長出來
會不會有陰謀?
借d二打擊法庭之類的
由手機版發出
真!DC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10-17-17, 11:15 AM   #6
ZeroChow
Crazy Gamer
 
註冊日期: Jun 2005
文章: 1,113
唔明,法庭一至五開工,星期六做返正職有乜問題?
ZeroChow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10-17-17, 12:17 PM   #7
kev00269270
Game Master
 
註冊日期: Apr 2004
文章: 3,447
署長: 邊條友亂用我個署名寄信,等我要上法庭比人X

見識個班公務員亂用署長個名發信既情況
件事好明顯係有條唔熟法例既友仔比個鑊署長

引用:
作者: ZeroChow 查看文章
唔明,法庭一至五開工,星期六做返正職有乜問題?
件事係,個陪審員第一日就問左法官依件事
個官叫左佢星期六唔洗返仲出埋法庭信

做陪審員期間
法庭叫你返工就返工
叫你唔洗返就唔洗返
好似尋日另一單就係法官叫佢地星期五去返工咁就要返

結論:法官大晒

此篇文章於 10-17-17 12:20 PM 被 kev00269270 編輯。
kev00269270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10-17-17, 01:47 PM   #8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要陪審員周六上班 
衞生署長遭官訓斥 
被警告無酌情權 稱要請示局長

引用: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昨發生僱主疑違反法庭命令,要求陪審員於周六上班,涉事僱主竟是作為本港最大僱主的政府。曾多次表明僱主不能要求陪審員上班的主審法官陳慶偉大表不滿,昨早即傳召涉事的衞生署署長陳漢儀下午親到法庭解釋,陳堅持要求該員工星期六上班是僱傭合約要求。法官強調出任陪審員是首要公民責任,政府沒酌情權可行使,惟陳漢儀不肯承諾讓該員工毋須上班。

高院法官陳慶偉昨早甫開庭即表示,上周五約5時收其中一名女陪審員的僱主,即衞生署的傳真,表示欲要求一名在本案擔任陪審員、該署的一名女護士於翌日即周六上班。

法庭書記半小時後回覆署方,着對方尋求法律意見。法官指早在案件開審不久,該陪審員已查詢她星期六要否上班,法官當時表明不用,並發信給陪審員的僱主作說明。

署長陳漢儀昨下午4時到法庭解釋,同時獲署理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廖冠華代表上庭,她甫開始就事件為法庭帶來不便致歉。廖指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涉事員工受聘於政府,每月有兩個星期六要上班,由於周六不用開庭,故要求她上班。陳補充,該員工星期六上班是固定模式,若員工本身返夜更,則不會要員工上班。法官反駁指返日更或夜更根本沒分別。

法官又批評署方上周傳真內的用字有問題,引述其中一句「我們不反對讓員工出任陪審員」,問陳知不知道那裏出錯?陳答:「我們不能反對。」法官指做陪審員是首要的公民責任,不是僱主容許與否,這是一個責任。

DR案陪審員稱被迫請假

傳真另一句寫着「我們諮詢公務員事務局,員工需要到庭做陪審員,可獲准不用上班」,陳解釋,局長有酌情權批准員工不用上班。法官即時反駁,指任何情況下都不存在酌情權,《規例》不能凌駕《陪審團條例》這項法定條例。

法官指政府要求出任陪審員的員工上班,並非良好做法。廖表示會檢討現,法官要求署方承諾讓涉事員工不用在周六上班,但是廖及陳均不肯作出承諾,稱要請示局長。法官着署方下周一再向法庭解釋。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在陳漢儀上庭前於立法會表示,下午有同事到法庭跟進,現不便評論。

另一宗高院審訊亦有陪審員遇上工作安排問題。DR醫學美容涉誤殺一案已審訊多時,法庭早前決定逢星期五休庭,以便陪審員處理公事。昨有女陪審員致函法庭指其部門主管要求她逢周五自行請假。法官向該女陪審員說可告訴主管,聆訊安排由法庭決定,陪審員有權在不開庭的日子上班,強調僱主無法安排工作是僱主問題,若堅持要她請假便須上庭解釋。

法官陳慶偉昨日提醒衞生署署長陳漢儀,根據《陪審團條例》,若任何僱主歧視擔任陪審員的員工,包括終止僱用或威脅終止僱用,即屬犯法,最高刑罰為入獄3個月及罰款2.5萬元。惟由於政府不能告政府,因此政府成為條例下唯一獲豁免的僱主。陳官明言,政府繼續要求出任陪審員的員工上班,不是一個良好政策。

法官陳慶偉坦言,有僱主三番四次要求需出任陪審員的員工上班,而這僱主更是作為全港最大僱主的香港政府,令他感到不滿。

法官,你何時產生了突衰正苦會因為政策不良就不會執行呢個幻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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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10-17-17, 01:51 PM   #9
martinnitram
Ultimate Gamer
地獄黑仔王
 
註冊日期: May 2002
文章: 4,955
引用:
作者: kev00269270 查看文章
署長: 邊條友亂用我個署名寄信,等我要上法庭比人X

見識個班公務員亂用署長個名發信既情況
件事好明顯係有條唔熟法例既友仔比個鑊署長



件事係,個陪審員第一日就問左法官依件事
個官叫左佢星期六唔洗返仲出埋法庭信

做陪審員期間
法庭叫你返工就返工
叫你唔洗返就唔洗返
好似尋日另一單就係法官叫佢地星期五去返工咁就要返

結論:法官大晒
咁公務員都係睇自己個公務員事務規例, 都未必睇埋陪審團條例而且仲知邊條大效力o的
代行就應該受o左權先做, 不過一個小職員要請假要搵到焗腸出o黎解畫, 呢o的叫跟程序定唔識變通...


而 Dr 美容個單, 段新聞要睇o左陣先明, 係法庭本來審一至五, 之後應要求放星期五.
打工仔想返工但顧主迫用年假當放假, 法庭就好似話打工仔有能力返工應該同顧主傾, 法庭只係有權放佢假但無權叫顧主比佢返工咁

有時法庭o的o野真係唔知叫睇條例做定龍門任你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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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於 10-17-17 02:02 PM 被 martinnitram 編輯。
martinnitram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10-17-17, 01:56 PM   #10
martinnitram
Ultimate Gamer
地獄黑仔王
 
註冊日期: May 2002
文章: 4,955
引用:
作者: ZeroChow 查看文章
唔明,法庭一至五開工,星期六做返正職有乜問題?
好多時要延長審訊咁就拉到去星期六都要放o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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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nitram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10-17-17, 02:30 PM   #11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引用:
作者: martinnitram 查看文章
咁公務員都係睇自己個公務員事務規例, 都未必睇埋陪審團條例而且仲知邊條大效力o的
代行就應該受o左權先做, 不過一個小職員要請假要搵到焗腸出o黎解畫, 呢o的叫跟程序定唔識變通...


而 Dr 美容個單, 段新聞要睇o左陣先明, 係法庭本來審一至五, 之後應要求放星期五.
打工仔想返工但顧主迫用年假當放假, 法庭就好似話打工仔有能力返工應該同顧主傾, 法庭只係有權放佢假但無權叫顧主比佢返工咁

有時法庭o的o野真係唔知叫睇條例做定龍門任你擺
唔係咁,係原本一至五開庭,因延長審訊,法庭休星期五俾陪審員返工,顧主應該係請佐代工,無O野俾隌審員又唔想出多份糧,就夾硬要佢請假。

顧主係無權要陪審員違犯法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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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10-24-17, 06:48 AM   #12
david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衞署終承諾不逼陪審員上班

引用: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因其中一名於衞生署任職護士的陪審員被要求在周六上班,法官上周傳召署長解畫。代表署長的律政司昨向法官確認,法官有權向陪審團作出指示及命令,包括命令他們在休息期間不用上班,律政司會遵守法庭命令,並承諾不會要求該陪審員在周六上班。另曾蔭權不傳召任何證人,陪審團將於下周四退庭。

衞生署長陳漢儀上周不肯向高院法官陳慶偉承諾不要求該女陪審員在周六上班,事隔一周,代表律政司的大律師鮑進龍昨終向法官指,署長會遵守法官指陪審員沒有責任上班的命令,署長亦已承諾不會要該員工在任何時候上班,直至法官解除陪審員的責任為止。

鮑指明白陪審團制度的重要性,律政司確認員工任陪審員時仍有權獲發薪,同時取得每日830元津貼,員工未能上班的日子不當作請假;法官對陪審團有控制權,如法官在上周二表明陪審員沒有責任上班,若僱主違反可被視作藐視法庭,法官有權確保陪審員專心審案。但鮑指鑑於有例外情況,如案件暫緩聆訊較長時間,法官應考慮情況再安排。法官昨接受律政司的解釋。

曾不自辯不召證人

另外,曾蔭權決定不出庭自辯及不傳召任何證人,控辯將於今日開始結案陳詞,雙方各需時兩天,法官則於下周二引導陪審團,預計陪審團下周四退庭商議裁決。
為身處女長:等單案完佐先慢慢同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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