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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17, 11:00 AM | #26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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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17, 11:15 AM | #27 |
God of Gamer
格鬥低手
註冊日期: Mar 2004
文章: 1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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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係果句, 如果你係愛國愛黨人士, 呢D係無心之失, 唔同你計. 如果你係政府的眼中釘, 唔好意思, 你呢D其心可誅, 一定殺無赦, 判輕左仲可以捉你出來判多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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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做, 天在看 |
10-11-17, 08:37 PM | #28 |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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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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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7, 07:49 PM | #29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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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否決討論《國歌法》 梁美芬:不如花時間叫人唔好噓
民主黨許智峯下午在立法會內委會提出下星期三在大會上,休會辯論《國歌法》在香港實施的問題,包括市民的基本人權和自由、對二次創作的限制等。許憂慮,國歌法影響言論及表達自由,認為有必要在人大常委會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以及本地正式立法前作討論。但建制派反指有關法例尚未正式公佈會引進香港,現時討論會流於空泛,最終動議以22票贊成,36票反對下被否決。 經民聯梁美芬指,人大常委會尚未正式公佈國歌法如何在本港立法,目前只是憑空想像作討論,對本地立法未必有幫助。她強調「噓國歌嘅人害人害物,如果香港無人去噓國歌,根本可能未有國歌法」,建議議員不如花時間「叫人唔好噓國歌」。人民力量陳志全就反批梁美芬的說法無知、荒謬,「你依家話香港有人噓國歌而立法?國歌法係全國性法律,你依家話香港人累全中國人要立法?」公民黨郭家麒亦擔心港府未講清楚國歌法是否具追溯力,擔心日後一旦立法,球迷一不小心就會被人又拉又鎖。 由手機版發出 |
10-24-17, 09:27 AM | #30 |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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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由手機版發出 此篇文章於 10-24-17 09:35 AM 被 歌絲˙暮斯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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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17, 02:14 PM | #31 | |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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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太:要有人坐監才知驚
引用:
要搵「理由」有幾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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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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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7, 11:26 AM | #32 | |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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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住雞毛當令箭(李柱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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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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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17, 08:42 PM | #33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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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球迷一直噓至國歌播放完畢,更有不少球迷沒有站立。眾人未待國歌完結,已開始擊鼓,國歌一完結即大叫「We are Hong Kong」,當中夾雜「收皮」及其他粗言穢語。
【噓!】香港對巴林開賽前播中國國歌 球迷照噓高呼「We are Hong Kong」 http://bit.ly/2yJTeJ9 |
11-13-17, 12:16 PM | #34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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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1. 背景及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於今年9月1日在中國通過,並在10月1日正式生效。中國人大常委會隨即將《国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但《国歌法》要在香港實行,還需行經本地立法程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早前表示,政府預料在明年第一季提交《国歌法》本地立法建議予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並以「在本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提交法案」為目標。聶亦表明《国歌法》旨在維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尊嚴、規範奏唱国歌的公眾場合以及阻嚇巿民貶損国歌。 支持立《国歌法》者,大多認同香港人必須尊重国歌,亦多番援引近年港足球迷噓国歌的事件,佐證香港有立《国歌法》的必要。而縱使尚未有本地《国歌法》起草大綱,坊間「愛国人士」已發揮其天馬行空的想像,強調必須嚴懲蔑視国歌者,杜絕篡改国歌歌詞、曲譜的行為,將來市民聽到国歌必須「肅然起敬」,甚至連正在走路都須停下。 然則中华人民共和国本為非法政權,噓国歌乃港人對國民身份認同作表態,加上《国歌法》或成為峻法,此等種種均是香港人理應反對《国歌法》立法的原因。下文將分別詳述上列三項反對原因,並指正部分引用外國例子以支持《国歌法》立法的言論,以正視聽。 [2. 反對《国歌法》立法之原因] (a)中國非法統治香港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港督楊慕琦積極推行政制改革。但中國一直阻撓香港的政制發展,中國總理周恩來亦曾警告英國軍方,如果英國在香港推行自治,會被視為是十分不友善的舉動。周恩來更指,這樣做會被視為令香港走上獨立的手段。繼任港督葛量洪後來以香港防務不能抵禦中國為由,放棄了楊慕琦計劃。 直到中英開始展開香港前途談判,鄧小平一度武力威脅戴卓爾夫人「若果我們喜歡的話,甚至明天就可以進入及取回香港。」而中國這種武力威脅對英國來說是實在的:1954年中國曾經在海南島上空以軍機擊落一架國泰航空的客機,造成大部份乘客死亡。期後更警告英法美的救援部隊不准進入領空,自己卻不派任何搜救隊到場;1967年更指示民兵在沙頭角入侵香港,射殺香港警察,並在廣東集結解放軍。這明顯違犯了聯合國憲章「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侵害任何成員國的領土完整」。香港前途談判期間,中國又一直拒絕有香港人代表的「三腳凳」方案,香港人亦無公投決定香港前途,違反了國際法中的住民自決原則,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沒有統治香港的合法性。 到了主權非法移交後,中國並沒有改變阻擾香港民主發展的國策,拒絕履行普選行政長官及全面直選立法會的承諾,香港人無從透過選舉獲得自治,剝奪了香港人內部自決的機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因此無香港人民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非法統治香港人的國家,而不是香港人的國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無人民授權,故此本土民主前線從事實基礎上認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法》根本沒有在香港立法的合理性。 (b)港人身份認同問題 香港理工大學今年1月至7月,在20間本地中學共問2,417名中學生,調查指70.5%受訪中學生表示,不信任中國政府,不信任香港政府則有接近47%。 同年年7月港大民調發表新一次港人「身分認同指數」。受訪者當中僅有3.1%青年自稱為「中國人」或「香港的中國人」,較高峰期流失逾九成;並認為「中華民族一分子」的身分跟「香港人」是兩個迥然不同的概念。正正是因為資訊﹑新聞發達,本地青年對中國內政之腐敗﹑國民質素之低劣十分清晰,恥以與「中華民族」為一體,並更加實在建構出一個「香港人的身份」。 調查發現,上一輩與30歲以下青年,對「香港人」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兩個意識,同樣呈現互相背馳的關係,而且更加強烈。即對自己是「香港人」的身份認同愈高,則對自己是「中國人」的身份認同愈低。分析指,此現象與「愛國不愛黨」的論述、恐共、拒共的情緒有關。歸咎於「香港人」認同包含對政權的抗拒,僅18%當被訪市民自稱為「中國人」。 由是觀之,香港青年與「中國人」身份早已「分道揚鑣」,對中國政權更是毫無寄望。若強硬為《国歌法》立法,不過是強逼香港人假裝「尊重」中國政權,既無意義亦虛偽非常,只會出現反效果。 (c)《国歌法》或成另類峻法 《国歌法》細節未定且充斥漏洞,普羅大眾容易誤墮法網。中國《国歌法》對播放国歌時應有的行為規範缺乏具體解釋,執法方式模糊。以中國《国歌法》第十五條為例,「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的「歪曲、貶損」,到底針對哪些具體行為?第七條指出「奏唱国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為」,是否代表聽到国歌時,即使不便立即停止活動,都應肅立?又比如不同情況或環境下,同樣的行為會否導致一樣的懲罰,均沒有明確的解釋。在任何指引都缺乏的情況下,市民可能不慎犯法而不自知,立法後執法機關更可以隨意執法,市民利益不受保障。港區人大代表羅范椒芬甚至承認,條文難以詳細列明行為規範,只叫市民看情況「執生」,換句話說,就是叫市民自生自滅。 法例不清晰,執法過程容易出現雙重標準,選擇性執法的情況。港共政府選擇性執法的先例俯拾即是,「重奪公民廣場」一案中,法庭以「奪」一字含暴力成分為由,把黃之鋒等三人送入監獄;可是身為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聲稱要對支持港獨的學生「殺無赦」,「殺」明顯比「奪」暴力,他卻不需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另外,政府千方百計打擊工廈的音樂場所,控告場地違反地契,相反對其他同樣違反地契的場地視若無睹。港共政府口說依法辦事,但強權底下絕不是人人平等,政權可放任地,隨意運用條文把反對聲音往死裏打,和把有機會萌生反對聲音的空間都抹殺,另一邊廂則對站在自己一方的人百般縱容。《国歌法》一旦立法,政權更輕易找到理由打壓反對聲音,控告反對派侮辱国歌、不尊重國家云云,反正他們的行為是否構成不尊重,都是政權說了算。 條文本已是不義的存在,內容更千瘡百孔、漏洞處處。政府的職責豈不是保障人民嗎?一心只想著盡快立法,一心只想著控制人民的思想,而完全罔顧市民利益和自由,這顯然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有的表現,實在諷刺。但也難怪,上文已提到,這本來就是個非法的政府。 [3. 外國例子引喻失義] 有論者指出,外國不少民主國家亦有所謂《國歌法》,如美國、加拿大、馬來西亞等,以此作為香港立法之依據,叫香港人無需過份擔心。以此論調來支持香港立《国歌法》,大多忽視香港實際情況。 香港並非民主社會,香港政府、立法會亦非由人民普選產生。香港人對整個《国歌法》的草議、修訂毫無參與之實權,政府無論提出甚麼版本的《国歌法》草案,都輕易在功能組別把持下的立法會通過。香港人根本沒有對《国歌法》進行授權。這與其他民主國家的情況大相逕庭。 一旦《国歌法》立法後,香港人無權修基本法,遑論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修改。意即立法後的實際操作如果雙重標準、執法不公,香港人根本無權過問,這豈能與外國民主國家相比。 當香港人爭取普選、爭取港人應有權利時,親北京派別常常說「中國國情」有別,「不可照搬外國那一套」,但今日見外國民主國家有《國歌法》時,則大書特書,但他們從未不會跟你說在美國、加拿大即使不尊重國歌,也不會有任何罰則︰例如美國有關國歌的法例並未訂明違法規定者需被懲罰、加拿大《國歌法》則只規定公民在播放國歌時應肅立及脫帽。親北京派龍門飄移之快,實屬不易。 [4. 結語] 自香港在1997年淪陷開始,二十年來港人一直力抗中共對香港的統戰。上一代香港人親證回歸前後的巨變、當代年輕人也身歷雨革後的人心惶惶,而下一代港人卻要在愛國洗腦教育下成長。也許香港人面對的最大挑戰並不是本地文化受蠻夷入侵,而是我們的孩子長大成為畏首畏尾、逆來順受的懦夫。 時至今日我們仍不噤聲全因我們理解及清楚自己有表達意見的權利。假若我們再次在洗腦法規上讓步,日後香港本地人將不復再,只剩下受愛國教育「薰陶」下成長的順民。 捍衛香港人的家園、孩子絕非朝夕的事,冀望港人堅定意志,齊心對抗國歌法立法及隨之而來的統戰潮。 |
12-10-17, 10:42 PM | #35 |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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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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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17, 02:55 PM | #36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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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基本法,被視為香港的「憲制文件」,也就是香港的憲法,經常受到爭議的。其中一個原因,在於如果我們把基本法當成憲法,他有著非常多矛盾與漏洞。這些漏洞其實自基本法生效時已經存在,只是香港早期政府尚未利用這些漏洞,使大家並不太察覺其存在,加上基礎深厚,使大部份香港人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認為香港的運作良好。
雖然香港的議會,並不能算是民主的議會,中國設立的各種制度,都是為了保障親中派掌握各項權力。但至少立法權力,還是在於香港,任何法律的通過,都至少要經一下形同橡皮圖章的議會討論。 但是最近的國歌法事件,卻令香港人發覺,原來連這點也是形同虛設的,因為在基本法的漏洞下,中國可以直接的在香港增加新的法律。 重點就是在這基本法第十八條,「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為本法以及本法第八條規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 這本來是中國法律不適用於香港的依據,但是「附件三」的中國法律,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 如果採取立法程序,那至少還會過問一次香港的議會,但是這裡寫明只要「公布」就可以實施,這代表了,附件三容許一些法律連議會都不用問,就直接在香港實施。 換句話說,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只要是附件三裡的中國法律,經過一個不需要香港唯一合法立法組織的「公布」程序,就可以直接在香港套用。 而這個附件三,並不需要通過修憲才能夠改動,相反,中國政府有權隨意改變附件三的內容。人大有權把任何中國法律納入附件三。 日前的國歌法,就是因為透過列入附件三,而驚動了香港社會。 這意味著,無論哪一條中國全國性法律也好,只要中國有這意願,他可以先列入附件三,再由香港政府公布。香港便會在完全沒經過立法機關審議下,立即多了一條法律。 香港就這樣突然多了一條國歌法,不論他是否動用到政府公布這一招,但是憲制漏洞已非常明顯,就是中國可以完全架空掉立法機關地為香港立法。這對於民主國家或尊重三權分立的國家來說,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情,可是這正是香港的現實。 國歌法只是一個示範,任何一條中國的法律,都可以用同樣的方式偷渡來港才是問題所在。香港人無論再怎樣相信香港的法治,也不能不面對這個無法堵塞的漏洞了。 Cheng Lap 此篇文章於 06-19-19 08:18 PM 被 歌絲˙暮斯 編輯。 |
05-02-19, 09:44 AM | #37 | |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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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咁玩法?坐輪椅阿婆聽到都要彈起身肅立
引用:
如果HAWKING仲在生又咁啱O係香港,佢應該會俾班慈母拖入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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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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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19, 07:13 PM | #38 | |
The One
註冊日期: Mar 2002
文章: 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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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局去信表明二讀將延至下立法年度
引用:
唔好會錯意,同送中一樣,只係暫緩,唔係撤回呀! 好明顯,支那同突衰正苦係部處緊出年立會洗牌時,出盡嗱渣手段DQ非保皇黨,之後就一O野將送中同蟈歌法無阻力一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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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taChallenge --- "This botch job makes Fantastic Four look good." —Peter Travers, Rolling Stone --- NS CC:Morphus X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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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20, 09:57 PM | #39 | |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文章: 21,203
KENZ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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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天鬥,與民鬥,其樂無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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