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9日] (由於太長,分三段出)
昨天預告爆大鑊,其實並非我常態,事關深深認識我的人也知道,
若果有些事情完全無第二個選擇出路,是不會公開討論;
正如「東江水」及「大亞灣」個案,我已不公開談論。
其實香港選舉事務我亦不應談,
因為無第二出路,但這幾個月架構急劇腐化,
就決定把所知的告訴大家,起碼不要令香港選舉死得不明不白!
話說在四年前立法會選舉,有傳媒人告訴我在正式選舉日之前夕,於深圳私人飯局中,
竟然見翌日才可以出現之「投票紙」,
竟在某些堂口人仕手中,著其下屬幫手「處理」!
我聽到後感到不可思議,有這個可能嗎?!我一向信奉香港選舉架構,若果正常來講,
政府印好的選票會被儲存在「政府物流處」,
選舉當日由部門運到各票站;到底在哪環節可以「落手」呢?!
於是我私自和選舉事務處一直就在查,起初是官方回應,沒有突破,
直至選處有人私底下告訴我(此職員已不在該部門),才知道該次立會選舉,
有選票在選舉日一星期前被送到某些選舉主任自己的家,當日由自己家帶到票站!一星
期內能做的事大家不難想像,但職員無法掌握當次有多少
選舉主任涉及其中或涉及多少選票。當時,我告訴了身邊幾位傳媒老友,
大家認為一來難追蹤,二來講都無人會信政府內有人幫手做票!
但四年後今天大家要相信就比較容易了!(上)
part2
頗長,比D耐性)
另一個事件,話說8年前選舉後,我多翻聯絡選舉處同事,要他們馬上
把手頭上幾宗種票個案交予執法機構;當時當局向我說無迫切性,指提告無時限。但我說
選舉條例有時限,叫他們詢問清楚律政署,
他們親口答已詢問律政署,並無時限!
結果三個月後他們來電表示原來真係有提告期,已經過了告不上,
並稱「不明白」律政署為何講錯?!
我火滾到馬上同佢地開會,席間問犯錯理由,選處職員包括阿頭支吾以對,
好似暗示律政署內有人刻意誤導佢哋!我叫佢地交個名出嚟,佢哋又交唔到。
於是到之後果次選舉,我直接同核對選民資料嘅同事聯絡,
對方表示好唔明白,點解自己處方忽然會減咗人手,
根本無可能喺時間同人手上完全核對資料!之後我就同佢講,
其他放棄核查,焦點核對單單公屋有一戶七姓嘅數目俾我。
過咗一星期,願意配合的同事話比我聽係竟然超過兩萬宗!!!
於是我直接找 election team阿頭沈生,要求佢唔告曬都起碼告一部份!
點知當局「大」我,話「我地唔告㗎喇,你告啦!」我話「好呀!」即刻聯絡廉政公署
有關人仕,亦約定第二天下午,
我親自上到廉政公署總部落案調查及要求起訴兩萬宗公屋種票,
三位高級調查人員及高層在場,幫我落曬口供,我亦都同時
約埋選舉事務處幾個election team同事 包括阿頭沈生亦要來到廉記總部,
我落完口供之後,廉署人員馬上幫他們落口供,
並要求他們提供所需資料進行起訴!那陣子我還對ICAC還有一點希望,
本以為這樣做起碼可以作出警示!過了大概兩個月I記執行調查組同事親自致電我,
表示一個非常之不可思議的情況,相關同事表示,
由於I記多次就算幾堅持要求當局交出名單資料,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一直堅持拒絕交出任何種票名單資料,令到廉政公署無法執法,相關
同事向我表達極度失望!
我跟此君說,我才極度失望,若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連廉政公署嘅指令都可以唔遵守 ,
咁仲有邊個可以管到佢哋呀?!
對方都冇聲出。乜我哋香港政府原來可以黑暗到咁咩!(中)
part3:由於一直同選舉事務處不同人仕有大量接觸,而查種票及虛假內容上交流多年,
也不是完全沒有提告過,小貓三四隻而已,有些甚至
上到庭告唔入。後來,我發現一個超微細節,上庭前,
選舉事務處能夠提供被告者在選舉日有無投票之資料。
我越睇越奇怪,投票站對完身份證劃線那本大Log book,
若97年前以我理解,投票結束後會綁成一圈,運往相關部門進行鎖毁,
那麼現在呢?!於是我調查期間,選舉處有職員向我透露一個實況!
(此職員已不在該部門)原來,選舉處若打算提告某人(其實好少做),
會把該選民名字交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某人,三日後便會相關資料回到選舉處!
這選舉私隱為何可以如此取得呢?!我被告知,
原來是這樣:話說而家投票日一完,大家只會關注選票,
一大卷一大卷Log book會被送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內,
由一個小組輸入所有資料,完成程序後入銷毀所有Log book!
吓!而就算選舉處人員,也不知道小組是什麼人,又或如何運作!
我的疑問來了:到底這小組隸屬於那一個管理層?他們的編制是什麼?
是公務員?是外判?合約如何定?輸入資料在哪一個電腦系統?
電腦系統的權限限制多少人可以閱讀?儲存多久才會銷毀?
有誰監察者小組的行動?又或如何監察者小組的輸入可能出錯?
等等等……原來係冇任何人知道的!都幾恐怖!
甚至我懷疑有幾多人知道這個小組存在!
縰使資料不能透露投票者投給誰,但會確定某些人有進行了投票!
以上3part所有事情沒有第二出路,我一個人的力量改變不了什麼!
其實我不應該講! 但是這三個月見證著選舉事務處以及廉政公署急速腐敗,
那麼我也把實情告訴有興趣知道的香港人吧。過去十幾年單打獨鬥,
我已經去到筋疲力盡!
我始終一個人對一個國家機器,以卵擊石!
其實我原本只係以為可以慢慢將每一個架構完善,
可惜,我都係一個天真嘅理想主義者罷了!
(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