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十一月
有投訴就要處理,而唔需要講理據?
而且,佢話「套戲出咗只係一星期」,呢句根本係大話。
香港4月25日上映,個post係5月8日出,白痴都知道唔只一個星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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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耐無理呢壇野, 估唔到好彩仲有人有理性幫我平反, 多謝你.
除此之外, "投訴人"除左老屈我之外,
仲大大聲咁講
"佢有種就過嚟同我講,洗乜比面佢。
官威?如果我真係有admin權限,晨早踢走佢啦。
同埋我嘅簽名檔用咗咁多年就係針對呢啲劇透L,差在冇寫埋「劇透死全家」"
仲有幾個話我唔守版規TIM. (其實係有無板規?)
最好笑係有人話"原則"唔等如"板規", 既然無"規"我又點犯規而導指要俾人咁單單打打呢?
咁講~不如成個電影區無論三十年前定岩岩上影, 又抑或上影七日後都唔俾劇透啦.
我唔知"投訴人"係未我講果句果日都未睇啦, 不過我見佢對套戲既熱心程度又無理由咁耐都未睇套戲喎, 真心覺得係為投訴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