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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10-20-16, 01:36 PM   #805
david
The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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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認人要求對方擘大眼 警:唔可以強逼佢擘大眼

引用:

7名警員涉於佔領期間在添馬公園變電站暗角位置,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負責於去年初安排曾健超進行認人手續的總督察謝旦生出庭作供,控方並播放當日認人程序的閉路電視。片段看到證人曾健超於單面玻璃房的另一方進行認人,而曾在看見第5被告陳少丹後即道:「請佢擘大眼」,謝則回應曾指,由於疑犯不願意參與認人手續,「唔可以強逼佢擘大眼」,但強調會轉述曾的要求。
片段中看到謝及後欲向第5被告解釋其權利,但遭曾的法律代表阻止,而第5被告的法律代表則向陳指:「你打唔打開隻眼係你自己選擇」。曾健超及後表示欲再次認人,不久後則表示:「係呀,係佢,我認得佢」,曾及後再補充「佢係喺中區差館打我!」

而港島總區投訴警察課警司蘇振光今早續出庭作供時,指警方在2014年11月初已收到各被告的律師來信確認,他們不會參與任何的認人程序。但翌年1月獲案件主管黃秀玲(譯音)告知,第5及6被告將會出席同月27日的認人手續,「但從來冇人話畀我聽佢哋同意參與認人」;蘇指根據警察程序手冊指引,若疑犯表明不願意參與普通的認人手續,則警方可安排面對面認人,而該認人手續無需取得疑犯同意。


第6被告於認人手續中保持垂頭

引用:

7名警員涉於佔領期間在添馬公園變電站暗角位置,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控方播放第6被告關嘉豪出席認人程序的片段,看到關嘉豪當時低頭坐在房間內,曾健超要求關站立,負責安排認人的謝旦生總督察至少兩度轉述指:「證人需要你企起身,疑犯請你企起身」,但關絲毫不動。
曾健超及後指:「可唔可以請佢望住我」,謝再次轉達並要求疑犯望向前方,關嘉豪則仍保持低頭,曾表示認出疑犯便是當日押解他到中區警署的其中一名便衣警。曾直接向謝查詢相關認人程序中,雙方的權利等,質疑疑犯拒絕配合,指「叫佢企起身佢拒絕,叫佢擘大眼又拎轉面...」

謝於是再次解釋,由於疑犯非自願參與認人手續,警方不能強逼他必須站立、或張開眼睛望向指定方向,但強調警方會安排證人看見疑犯正面。謝在庭上確認第6被告當時沒按要求站立,一直安坐在位置上,但他沒有轉身。
犬有突權的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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