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干預司法?北大學者:港法院一定要拒絕覆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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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一地兩檢方案上周在立法會三讀通過後,民主派不滿主持會議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濫權,有市民指全國人大常委會以「決定」方法推行一地兩檢違反《基本法》,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回應指,香港法院一定要拒絕相關司法覆核申請。
陳端洪於訪問中指,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地方法院無權推翻國家機構作出的決定,故此香港法院一定要拒絕有關司法覆核申請,否則情況「不可想像」。陳並指,人大的「決定」是否符合《基本法》是人大「自己說了算」,指在中國憲法體制上,指控人大決定違反《基本法》沒有意義,並指負責監督法律實施的是「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故法例是否合法合憲並非由香港法院判斷。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於同一訪問亦指,香港法院無權覆核人大一地兩檢決定,指有關決定是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憲制安排,等同國家法律地位,已成為以憲法和《基本法》為憲制基礎的香港法律體系一部分。他指香港法院若受理覆核並作出「違憲」裁定,會有「司法越權」及違反《基本法》的情形,指人大常委會有憲制責任通過釋法等憲制程序「澄清、監督和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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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台詞:基本法基本上就係形同虛切,一句「決定」就玩乜Q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