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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7-24-18, 08:59 PM   #119
歌絲˙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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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以BVI與中國能源商人組公司 巴拿馬文件顯示 公司拒按法規申報財產來源

(傳真社香港24日電) -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代表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下稱華信)在2014至2016年間賄賂非洲高官,去年在美國被捕。傳真社調查發現,何任職中華能源基金會期間,以BVI公司與從事能源投資的中國人士,在港註冊成立中國聯合資源有限公司,公司業務未明。傳真社另獲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授權取得「巴拿馬文件」中何志平的註冊離岸公司紀錄,顯示該BVI公司迴避按法規申報資產來源。

傳真社取得的巴拿馬文件涉及何志平兩間於英屬處女島(BVI)成立的公司,橫跨2005年至2015年底,近300份文件包括公司註冊資料、董事股東名冊以及詳細電郵紀錄等等。有關文件顯示,何志平分別在2008年出任Queensmart Investment Limited(下稱Queensmart)董事、在2015年出任Beauty Connection Ltd.的董事及股東,兩間BVI公司是透過本港張超凡會計師事務所向位於巴拿馬的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Mossack Fonseca & Co.)開設。


何透過BVI公司與中國商人合組公司

兩間BVI公司都有在香港公司註冊處登記,申報表顯示由何志平出任董事。傳真社取得的巴拿馬文件及公司註冊處紀錄都顯示,何志平透過Queensmart,與多名中國人士持有中國聯合資源有限公司(註:英文名稱China United Resources Limited,於2014年4月23日因未有按指示更改名稱,被公司註冊處改為Company Registration Number 1964000 Limited)。

中國聯合資源有限公司在公司註冊處只申報了成立文件,該公司於2013年9月6日成立,創辦成員包括于志海、馬玎、任孚今、Queensmart及全京淑,各人分別持有百分之35、27、17、10及3的股權,另有百分之8的股權未有申報由何人持有。于志海、馬玎、任孚今三人申報持有中國護照,與Queensmart同任中國聯合資源董事。

同日,Queensmart 又與于志海、馬玎、宋海利三人成立嘎麗婭慈善基金會有限公司,出任公司董事。本港慈善團體名單中未見嘎麗婭慈善基金會的登記,該公司已於去年5月5日解散。宋海利持中國護照,與于志海申報相同的北京地址。


中國商人從事能源投資 曾在港成立股值150億歐元衛星公司

記者到訪中國聯合資源及嘎麗婭慈善基金會以了解公司業務,不過其位於國際金融中心一期20樓的登記地址,實為服務式辦公室。傳真社進一步進行中國查冊,發現任孚今、于志海以及宋海利三人都有在中國從事能源投資以至衛星通訊生意。

任孚今是亞太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名下最少有7間公司從事能源開發和投資,其中吉林吉奧能源有限公司與中石油集團旗下公司,合作經營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亞太能源又與深圳上市公司潛能恒信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等,合組能源基金投資海外油氣。

潛能恒信在2016年2月的公告及該年年度報告表示,公司響應國家一帶一路號召,旗下海外全資公司智慧石油與蒙古國石油局簽署合同,進行油氣勘探。公司又與亞太能源等公司成立能源併購基金,併購油氣資源領域相關企業,公告又指亞太能源「在國際資源發現、產業整合併購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

至於于志海及宋海利,兩人曾在黑龍江持有從事原油及成品油經銷的公司;又與中國人張榮華成立的香港中融資本集團,合組貨物批發及進出口貿易公司。除能源投資業務,任孚今又與于志海、宋海利、張榮華涉足衛星通訊生意,2014年在中國設立業務包括通訊衛星技術開發的公司;同年,任孚今、張榮華在香港成立全球衛星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申報股值高達150億歐元,但在2017年底被公司註冊處除名及解散。

傳真社曾嘗試聯絡任孚今及于志海,向他們查詢中國聯合資源有限公司的業務性質。任孚今透過亞太能源投資公司職員,拒絕接受訪問;而于志海的中國公司職員就指于出差在外,無法聯絡。

Queensmart在今年1月、即何志平被捕後兩個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了2018年周年申報表及2016年的財務報表,顯示何仍然出任公司董事。Queensmart過去曾申報主要活動是提供顧問服務及物業分租,雖然公司在2013年投資成立中國聯合資源及嘎麗婭慈善基金,但就在同年至2015年進入休眠狀態,到2016年公司主要活動才轉為「投資控股」。申報文件顯示公司資產在2010年至2015年的100多萬元,急增至2016年的2,309萬元。


與美國能源智庫所長開設公司 美法庭披露智庫收基金會匯款

除透過Queensmart 與中國能源商人合作投資,何志平又與美國能源智庫所長共組公司Holistic Solution Limited。公司註冊處紀錄顯示,該公司由何志平在2016年3月成立,同年10月,美國全球安全分析研究所(Institute for Analysis of Global Security, IAGS)所長、兼美國能源安全委員會高級顧問蓋爾.拉夫特(Gal Luft)加入,與何一同出任股東及董事,直至去年10月底退出並轉讓股份予何。

IAGS曾多次與中華能源基金會合辦能源論壇及發表報告,拉夫特也多次表態支持美國參與中國一帶一路合作。何志平去年11月中原定赴華盛頓出席,由IAGS及基金會合辦的一帶一路論壇,結果在活動前被捕。控方在法庭上披露,基金會或華信持有的一個香港戶口,曾向該智庫匯款近35萬美元(約273萬港元),換取對方合作機會。


拖延確認政要身份 多次迴避按法規申報資產

翻查巴拿馬文件電郵紀錄發現,由2012底開始,巴拿馬律師行法規部多次按法規要求香港辦公室,核實何志平的政治敏感人物身份及進一步提交各類申報文件,但一直未能成功。期間,巴拿馬律師行一直為Queensmart提供服務,包括簽發證明公司登記仍然生效的文件,如完好存活證明書及董事在職證明書。

2012年10月,何志平成為Queensmart股東後,巴拿馬律師行的香港辦公室要求張超凡會計師事務所,呈交何的身份證明文件及申報公司活動,事務所提交何的身份證副本並回覆指「公司目前沒有任何生意活動」。

到2012年11月中,律師行總部的法規部以電郵附加何志平的身份檢查文件,顯示何屬政治敏感人物、曾任全國政協委員及特區政府局長,要求香港辦公室核實與Queensmart的何是否屬同一人。其後法規部再次追問,指事件「緊急」、要求即日內獲回覆但仍未獲理會。直到2013年4月,法規部始獲香港辦公室確認何的身份,隨即要求把何列入政治敏感人物名單並進行相關審查。

到2013年,法規部最少兩次以「緊急」為題直接發電郵予張超凡會計師事務所,指為符合法規,要求事務所盡快提交7項關於Queensmart的申報,包括公司最終受益人的身份、與公司有關的銀行戶口及資產、與公司有關的其他公司、與公司有關的信託及其委託人、受益人的姓名和聯絡方法、公司活動詳情及地點、財產來源證明以及賠償保證書等等。

巴拿馬總行法規部其後一直未獲回應,於是在2014年5月和2015年1月再次要求香港辦公室,提供上述Queensmart的申報資料;直到7月底,香港辦公室電郵張超凡會計師事務所,要求作出申報,同樣不獲任何回應。

換言之,在巴拿馬律師樓總行要求取得申報的2012年底與2015年期間,何志平雖透過Queensmart與中國能源商人合組中國聯合資源有限公司,以及嘎麗婭慈善基金會有限公司,但兩間關連公司的業務性質及地點一直未有按法規作出申報。

值得留意的是,何志平在2015年9月1日出任另一間BVI公司Beauty Connection Ltd.董事,胡慧中同日辭任董事,並在10月初轉讓股權予何志平。律師行香港辦公室其後電郵予會計師事務所,同樣要求公司申報活動地點及財產來源證明,在11月底就獲得回覆,申報公司「沒有活動」、資金來源為個人儲蓄。

擁有律師及會計師資格、專長稅務工作的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表示,若客戶持續拒絕向律師行提交申報文件,律師行應按法規或專業守則採取適當行動,包括拒絕為客戶提供服務,否則律師行便涉違規。他又指「這幾年來,政治敏感人物都一定要申報,除非涉及犯法事情才會避忌,最普遍例如逃稅之類。如果開離岸公司只是為方便、是用來持有物業的,一般都會做(申報)…如果你是持續運作又或有生意活動的,不申報是自招麻煩,這不算是犯法,但律師行隨時可以不再提供服務。」


剛過高官一年「冷河期」出任BVI董事 開辦國民教育培訓班

據巴拿馬文件,Queensmart早於2005年9月1日、何志平任職民政事務局局長時成立,最初由何志平妻子胡慧中出任董事及唯一股東;直至2008年7月28日,何志平離任局長一年後,即登記成為公司董事,胡慧中仍任另一董事及股東。

何志平在2007年6月30日離任局長,受《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限制,離職後一年內如欲展開任何工作,須事先徵詢「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的意見,而有關意見會被公開。換言之,何志平是在剛過一年「冷河期」、無須申報及取得委員會同意下,出任BVI公司董事。

根據公司註冊處文件,除了Queensmart,何志平於2008年7月2日、剛離任局長滿一年,亦出任香港註冊的新絲路有限公司董事。該公司在5月成立之初,由協助何開設兩間BVI公司的會計師張超凡出任董事,何在7月接任,公司一直由張超凡會計師事務所員工持有的品勉有限公司以一股作股東。何志平在2012年6月辭任董事後,品勉及張超凡先後接任董事,到2016年7月品勉再將新絲路全數一股轉讓予何,可見何志平與張超凡關係密切,透過張及連關人士持有公司。

Queensmart及新絲路兩間公司的登記同位於中環紅棉路東昌大廈405室,2008年8月《文匯報》訪問何志平,報道提到何在東昌大廈租了一個單位,作為平日聊天會客之處,「取名高廬貴安,是Colloquium的諧音」。巴拿馬文件電郵紀錄顯示,張超凡會計師事務所曾以Colloquium為電郵主題,與律師行處理Queensmart事務,可見Queensmart與新絲路公司有直接關連。

何志平在2008年1月接受傳媒訪問時,曾表示「稍後會有些高層次工作要做」,3月中出席全國政協會議時,以全國政協委員身份提案在香港加強國民教育。在出任Queensmart及新絲路董事一個月後,何開始在香港開辦國民教育培訓班,2009年10月《明報》訪問何志平的報道提到,「開辦了一整年國民教育系列,不少籌劃在這名為高廬貴安的現代書齋進行。」

到2010年5月及8月,何志平連同華信能源董事長葉簡明、總裁陳秋途,在香港成立香港能源基金有限公司以及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有限公司,登記地址同為灣仔會展廣場辦公大樓34樓。此後兩年,何一直以基金會副主席兼秘書長身份參與華信投資會談、舉辦「中美能源研討會」等論壇。


政界傳任梁振英班子副政務司長前夕 何辭任BVI、新絲路及基金會董事

巴拿馬文件及公司註冊處文件顯示,何在2012年6月8日同日辭任Queensmart BVI、基金會以及新絲路共4間公司的董事職務。幾日後,傳媒報道政界流傳何志平將出任、由當時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增設的副政務司司長一職;換言之,若何獲正式委任,將無須申報有關利益。

梁振英五司十四局的架構重組動議在6月21日被立法會否決,梁振英在10月17日宣佈短期內不再提出架構重組建議。何志平則在一周前、10月10日重新出任Queensmart董事,並以基金會會展廣場辦公室作登記地址,胡慧中同時辭任董事並轉讓全數一股予何。何又在10月接替葉簡明,與華信總裁陳秋途同任中華能源合作組織有限公司董事,之後在11月重任基金會旗下公司董事。

何志平被捕後,其弟弟何志中在2018年5月4日同時出任新絲路有限公司、新絲路基金有限公司以及Holistic Solution Limited董事,張超凡也同為三間公司董事。

「巴拿馬文件」由《南德日報》(Süddeutsche Zeitung)透過匿名消息,取得世界前第四大離岸金融服務公司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共1150萬份、涉及1.4萬個客戶的文件,在2016年4月與ICIJ及全球79個國家媒體合作調查,揭露全球政商名流如何利用離岸公司避稅、洗錢及隱藏資產。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已於今年3月宣佈停業。

開設離岸公司未必等於有違法行為,但離岸公司一般會在私隱度較高、稅務條例寬鬆的地方註冊,只須按註冊地法例行事,往往不需公開股東名冊或股權變動供公眾查詢,如政府官員或權貴透過離岸公司交易或收受利益,外界難以監察。

何志平去年11月在美國被捕,美國司法部指控何以基金會副主席及秘書長身份,在2014至2016年間,代表華信以「捐款」為名,賄賂第69屆聯合國大會主席烏干達外長庫泰薩,又透過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向乍得總統代比行賄,涉款近290萬美元,案件排期於今年11月正式開審。

何至今已還押逾8個月,原審地區法院至今已三度否決何的保釋申請,辯方改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案件排期於本月底處理。控方在反對保釋期間披露何的律師費由華信能源支付,又透露何申報持有700萬至800萬美元資產,年度收入超過40萬美元。不過,控方指何從沒有宣誓申報財務細節,儘管何以往指資產都在中國,但美國政府調查發現,何透過巴哈馬離岸公司在瑞士銀行設立信託基金,現時總值超過70萬美元。
一帶一路正式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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