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ZlWS
有D已自認 聲講仁 喇喎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820/-2-3046156/1.html
天水圍槍癡氣槍射途人 重囚兩年
自稱沉迷網上世界的「宅男」,從網上購得長氣槍後,聲稱欲測試威力,以街上途人當活靶瞄準發射,先後傷及9歲男童及女途人,其中女事主更遭子彈射入體內,手術後留有疤痕。「宅男」昨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等共3罪,判囚2年,法官斥責他為「一時官能快感」犯案,令人齒冷。
官斥為快感犯案令人齒冷
戴 黑粗框眼鏡、身形矮小的被告曾仲繁(26歲) 在內地出生,辯方指他約兩歲時來港定居,但學業上未能適應,加上父母在其11歲時離異,令其自我價值偏低,不 懂社交,成為「宅男」。被告於案發時無業,2003年因在學校打架而留案底,亦曾因情緒病求醫。辯方稱被告無心傷人,當日擊中女事主後大感震驚,原已打算 棄掉槍械。
法官指被告因一時貪玩而令途人遭受無妄之災,行為自私,必須嚴懲,但考慮被告願意賠償及有悔意,酌情輕判。被告須對男童賠償1000元,而女事主則因選擇向被告作民事索償,不獲法庭下令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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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睇完呢單新聞,在下開始覺得社會將D變態低能都列埋入宅男呢個TERMS度…[/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