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不再犯 富臨鯰魚充石斑獲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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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九新界均有分店的富臨漁港,經海關放蛇後被發現其六間分店出售的「粟米石斑飯」根本沒有「石斑」,經營者遭海關控以8項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律政司今接納辯方提出,以「承諾(undertakings)」的方式取代會留案的傳票形式控告,辯方簽署承諾不會再發生可能違法的情況,律政司撤回有關傳票。
據了解,經化驗後發現所謂的石斑實為鯰魚。集團發言人表示,集團會繼續以優質食材,為顧客提供理想的餐飲體驗。
被告公司為富臨漁港的經營者「中新香港發展有限公司」,被控於去年7月至今年3月期間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標籤,即虛假石斑。涉案分店為位於荃灣眾安街的富臨漁港囍臨門酒家、和宜合道的富臨酒家、旺角創興廣場的富臨酒家、北角新都城大廈的富臨皇宮、沙田娛樂城的富臨漁港及屯門鄉事會路的富臨皇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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褲林:妖那星,咁全港有賣熱狗O既又唔見你去告埋佢O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