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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歌絲˙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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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搬深圳灣模式被指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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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聲稱高鐵「一地兩檢」在西九總站設立內地口岸區,模式與深圳灣口岸設立港方口岸區無異。不過,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接受傳媒訪問時反駁說法有誤,指內地法律沒有限制香港法律不能在內地範圍實施,但香港《基本法》十八條列明,大陸法律不能在香港實施,說明大陸不可在西九總站照搬深圳灣模式。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稱,西九「內地口岸區」視作香港範圍外,是借鏡2007年的深圳灣口岸模式。當時大陸以租賃合同形式,將口岸部份範圍租予香港設立港方口岸區,實施香港法例。
「歐洲之星」三國人員無執法權
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議員陳淑莊指,高鐵一地兩檢與深圳灣口岸情况不同。深圳灣本屬內地區域,《基本法》第二十條列明人大可授予香港額外權力,在該處實施香港法例。相反,高鐵西九站本屬香港境內,不能基於第二十條「授權」要求香港「自閹」,交出司法管轄權。
其實全球不少國家都為跨境旅客實施不同模式的「一地兩檢」,做法與香港不同,例如美國與6個國家簽訂協議,在15個機場實施「境外預先清關」,美國派駐執法人員到上述國家機場,向前往美國的旅客辦理入境及邊檢手續,卻沒有逮捕權,只能拒絕相關人士登機,或通知美國警方,待有問題旅客抵達美國境內才將其拘捕。
而英國、法國及比利時為歐洲之星列車實施一地兩檢,3國互派執法人員到對方車站設邊檢關卡,以便乘客一次過辦理出入境手續,但相關執法人員只負責檢查旅客是否有合法證件及是否合乎入境資格,不符資格的旅客交由當地國家按當地法律處理。
在新加坡兀蘭跨境鐵路站,旅客由新加坡往馬來西亞可一次過辦出入境,但由馬來西亞往新加坡仍維持兩地兩檢。
至於來往俄羅斯聖彼得堡與芬蘭赫爾辛基的跨境鐵路列車,則實施車上檢查模式,俄羅斯及芬蘭邊檢人員分別在火車過境前後上車檢查旅客證件及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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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而家呢個所謂「方案」,背後目的想點基本上就好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