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luciferdark
個POST太長好難睇, 請問有冇懶人包?
OT: 今日又幾單自殺了, 痴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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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諗咁樣應該好簡單易明.
而且佢亦都避重就輕咁只係 quote 我一句"死係最終既逃避手法"就算, 重點(點解判斷兇手係畏罪? 了解慘劇發生既社會問題, 點解會變成係粉飾事件?)完全唔講.
我 copy paste 重複一次
引用:
作者: Shirley Sheila
係囉,既然大家都知呢單野「列作兇殺及企圖自殺案處理」
咁點解要粉飾件事,在事主臉上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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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綜合大部分人既睇法, 再加埋自己既再講講 (如果覺得我有講錯佢既唔該補充指正)
普通法黎睇, 未判之前一律假設無罪, 網上資料及新聞亦無進一步資料講兩個人關係係點, 你又憑乜咁早下定論話人畏罪所以跳樓 ?
情理上, 以文明社會既標準黎睇 (野蠻社會, 如中華人數共和國或北韓不適用), 仔殺老母再自殺係一個慘劇.
樓上咁多位, 包括我, 想了解清楚慘劇發生既理由, 亦有人認為香港既生活同醫療保障不足, 有可能同呢個慘劇既發生有間接或直接既關係.
大家對呢件慘劇所帶出既問題有所反思, 你就睇成
粉飾件事 及
在事主臉上貼金
爭奪利益既時候, 我地往往都會只求結果, 不問中間細節.
不論黑白貓, 捉到老鼠就係好貓.
不論左膠右膠, 爭取到香港人既福利就係好膠.
唔理江派定外國勢力, 幫到香港人對抗中國就係對香港人有利.
當要分析事情既時候, 就唔可以不問因由只求結果.
你同中華人數共和國既野蠻人又有乜分別 ?